個人合作建房

個人合作建房

個人合作建房,就是買房人自己集資拿地,自己找開發商蓋樓,從而省掉中間成本而獲得便宜住房的合作消費模式。中國第一個發起個人合作建房的人是於凌罡,之後,鄭州的王華、溫州的趙智強等人均發起過類似項目,最終只有趙智強的項目獲得成功,故又被稱為溫州模式。

簡介

在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個人合作建房是指依法具完全有民事行為能力和一定的購房能力並願意在某個城市居住的多個自然人共同出資,通過委託諮詢代理機構全權代理運作、銀行監管資金、房地產開發機構進行開發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的一種合作消費模式。

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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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北京的於凌罡在網際網路上率先提出合作建房,得到網友的熱烈回響,但因實力、運作問題沒有付諸實施。

2006年11月15日,溫州市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發起人趙智強在溫州宣布,該項目委託的開發商以1.0458億元的價格取得了溫州市龍灣區蒲州街道“江前三產安置地塊”的開發權。溫州的成功“拿地”,意味著合作建房進入了實質性的操作階段。

2007年9月9日,由溫州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趙智強和鄭州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代表王華在鄭州成立“溫州鄭州個人合作建房協作聯盟”,正式確立跨省域協作關係。

2007年10月,鄭州中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中國第一個專業致力於個人合作建房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立。

2011年12月18日,溫州的發起人趙智強進京重啟北京個人合作建房,並宣布已有兩個目標地塊:一塊位於南四環,房子定價每平方米大約1萬5;另一塊位於南五環,每平方米大約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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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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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建房在拿地環節一定要低調。

於凌罡運作“流產”的原因,一是拿地的時候太高調,導致很多開發商也盯上了地塊;二是管理不健全。溫州合作建房的地塊都是委託朋友去現場拍地,成功後大家才知道是合作建房用的。
2、管理費收取需制度化
溫州的合作建房召集了260多會員,而在北京,找不到小的地塊,起碼要召集600多會員,而溫州模式不可全盤照搬,在溫州以協會的主體資質建房,但在北京建立協會並不容易。很多人建議成立股份公司、信託或是其他方式。
在北京遇到的首要問題是如何給大家信任感。在此前的溫州項目中,趙智強團隊幾年間共收取管理費500多萬元,他們會組建強大的律師團隊,建立完善制度。

3、分配問題

溫州建房出現過6例抗訴房子分配不公的問題,趙智強表示,在北京將直接抽籤選房,體現公平。

4、參與者

2011年,北京合作建房的參與者限制為在北京無房的“北漂一族”。

5、運作方式。

北京合作建房將借鑑溫州的成功模式,以大家入股的形式來進行運作。根據溫州經驗,合作建房的價格至少比同路段、同品質的房子要便宜四成以上。

發起人

於凌罡

於凌罡在新華網談個人集資建房於凌罡在新華網談個人集資建房

1973年5月9日出生,祖籍山東萊州。從事IT類職業,有過大量經商經驗,2003年在發起了非營利合作建房,是中國個人合作建房發起第一人。2007年,在經歷過北京東四十條1號地、芍藥居甲2號地、工體4號地、大屯地塊、花園北路25號的拿地失敗後,於凌罡沒能將個人合作建房倡議實施。

趙智強

趙智強曾是與潘石屹馮倫等地產大佬一起最早到海南開發房地產的溫州商人,海南地產泡沫破裂後,趙智強回到溫州老家擔任該市市場行銷協會秘書長。2006年,趙智強率先在溫州嘗試個人合作建房,其發起建設的溫州第一個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目前已經主體封頂,房屋分配也已經完成。溫州個人合作建房模式,被稱之為國內個人合作建房最先獲得成功的範例。

王華

王華,鄭州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自2007年下半年由王華等民間人士發起的個人合作建房活動在鄭州展開後,爭議聲一直不斷。最初,王華等人被部分房地產業內人士“斷言”必將失敗。其後,在2008年2月份王華等人宣稱要轉向“定向開發”,即以王華等人註冊的中基地產名義與開發商簽訂意向契約,按參與者意願去設計房屋。此舉被業內人士稱為“變相團購”。2008年6月,王華直接拋棄“定向開發”之說,宣布帶領會員團購40套在建商品房,這一行為再引爭議 ,2008年7月,為個人合作建房註冊的中基地產公司面臨註銷,其發起的個人合作建房項目最終因變質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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