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氣象局

保定市氣象局實行河北省氣象局與保定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河北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河北省氣象局和保定市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保定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基本信息

機構設定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業務科技處、人事教育處、計畫財務處、政策法規處五個行政處室,

設市氣象台、核算中心、科技服務中心、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保定市防雷中心、網路裝備中心六個直屬事業單位。

建制

全市氣象部門現有在職職工211人,其中市局機關89人,市縣局122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人員74人,碩士學位人員6人,在讀博士生1人。有副研級技術職稱5人,工程師職稱69人。

職責

負責保定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和對所屬氣象台站的業務管理;

負責氣象監測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負責統一管理保定市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和氣候影響評價的製作和發布;

負責組織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依法管理和組織實施保定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以及雷電災害防禦工作;

負責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的行政複議工作;

負責協助保定市人民政府做好保定市氣象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承擔上級氣象部門和保定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轄地區

下轄淶源、易縣、涿州、徐水、高碑店、阜平、曲陽、安國、定州、容城、安新、順平、高陽、唐縣、滿城、望都、蠡縣、雄縣18個縣(市)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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