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契約

供應契約是指通過合理設計契約,減少合作雙方的機會主義行為,促進企業之間的緊密合作,確保有效完成雙方的訂單交付,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用戶滿意度,降低供應鏈成本,提高整條供應鏈的績效及每一個成員企業的績效。

供應契約的作用

使用供應契約,既能克服“牛鞭效應”,和“雙中邊際效應”等多種不利影響,有效的實現供應鏈協調運作,還可以保障供應鏈企業之間的合作關係。其作用主要表現為:
1、降低“牛鞭效應”的影響
供應鏈的信息失真導致了“牛鞭效應”,這种放大的效應對於供應鏈企業具有非常大的危害。供應鏈契約可以很好地降低“牛鞭效應”的影響,主要表現為:供應鏈契約的簽訂降低了供應鏈中的庫存。由於供應鏈契約同時具有柔性和相對穩定的優點,所以在供應鏈中,每個企業不必像以前那樣維持較高的安全庫存。
一般而言,企業通常致力於如何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當需求信息在供應鏈中逐級放大時,便導致了“牛鞭效應”。供應鏈企業之間的合作將原來的局部最佳化行為轉為整體利益最大化,而供應契約的特徵可以使這種合作具體化,防治合作行為稱為紙上談兵。
2、實現供應鏈系統的協調,消除“雙重邊際效應”
如前所述,供應鏈的“雙重邊際效應”是指當供應鏈各節點企業都試圖最最佳化自己的利潤時,不可避免的損害了供應鏈的整體利潤。供應契約就是為了儘量減少損害而提出的一種解決辦法。
供應契約通過調整供應鏈的成員關係來協調供應鏈,使分散決策下供應鏈的整體利潤與集中系統下的利潤儘可能相等。即使無法實現最好的協調(與集中系統下的利潤完全相等),也可能存在帕累托最優解,使得每一方的利潤至少不低於原來的利潤。因此,供應鏈各節點企業可以通過簽訂不同類型的供應契約,來克服由於雙重邊際化所導致的供應鏈低效率以及渠道利潤的減少,使供應鏈達到最佳協調。
3、增強了供應鏈成員的合作關係
建立協調供應鏈的好處有目共睹,但這種協調是基於相互信任的前提。供應鏈是由於多個企業組成的聯合體,彼此之間沒有任何產權上的聯繫,而僅僅是動態的合作關係。然而,供應契約可以以書面的形式保證合作企業的權利和義務,使這種權利和義務具有法律效應,這樣即使信任機制不健全,也可以實現供應鏈合作的緊密合作,加強信息共享,相互進行技術交流和提供技術支持。
供應鏈合作關係產生了新的利潤,新增的利潤如何在進行分配,是決定供應鏈能否繼續保持合作關係的一個重要因素。供應契約模型研究了利潤的分配模式,通過企業之間的協商,將利潤在供應鏈的各個節點企業中進行了分配。契約的特性就是要體現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原則,從而使供應鏈成員企業達到帕累托最優。
隨著契約利潤參數的改變,供應鏈承擔的風險在供應鏈的不同階段之間發生了轉移,從而影響了零售商和供應商的決策,穩固了他們之間的長期合作夥伴關係,同時提高了供應鏈的總體收益。
此外,還可以通過修改契約的激勵模式,為合作企業創造更好的優惠條件,減少彼此之間的不信任感,實現雙贏,進一步促進並增強供應鏈中節點企業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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