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禪城區地方稅務局

佛山市禪城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2004年。下轄石灣稅務分局、祖廟稅務分局、張槎稅務分局、南莊稅務分局4個基層地方稅務機構。內設10個科室、1個直屬行政單位。主要負責如下各種地方稅的徵收和管理工作:1.企業所得稅(不含從2009年起新增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中,應繳納增值稅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全額為中央收入的企業);2.個人所得稅(不包括儲蓄存款個人所得稅);3.資源稅;4.城鎮土地使用稅;5.土地增值稅;6.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含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7.房產稅;8.車船稅;9.印花稅(不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稅);10.契稅;11.耕地占用稅;12.菸葉稅,13.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增值稅暫由地稅機關代征。此外,地方稅務機關還負責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堤圍防護費、價格調節基金、工會經費的征管。廣東省政府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地稅機關負責徵收。

機構概況

禪城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2004年,在市地稅局和區委、區政府等單位的正確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提升征管質效為重點,以最佳化納稅服務促和諧,以思想文化建設暖人心,為禪城區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先後獲得全國青年文明號、全省巾幗文明崗、禪城區文明單位、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先進單位、五四紅旗團(總)支部等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區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組織承擔實施地方稅、共享稅及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國家稅務總局委託徵收的其他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納稅服務工作的編籌規劃、管理指導和督促檢查,制定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五、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管理。

六、負責編報地方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開展稅源調查,加強對地方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七、負責制定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度,擬定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地方稅收信息化工程建設。

八、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稅費收入

十二五期間,禪城區地方稅務局累計組織地方稅費收入675.83億元,年平均增幅8.9%;其中,累計組織地方稅收收入443.64億元,年平均增幅8.3%;累計組織社保費收入189.86億元,年平均增幅10.7%,為促進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財力保障。稅費收入總量和增量穩步增長,2015年稅費收入總量創區局成立以來新高,達157.87億元;其中,地方稅收收入達到103.27億元;社保費收入45.43億元。

徵收範圍

目前,我市地方稅務機關主要負責如下各種地方稅的徵收和管理工作:1.企業所得稅(不含從2009年起新增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中,應繳納增值稅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全額為中央收入的企業);2.個人所得稅(不包括儲蓄存款個人所得稅);3.資源稅;4.城鎮土地使用稅;5.土地增值稅;6.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含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7.房產稅;8.車船稅;9.印花稅(不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稅);10.契稅;11.耕地占用稅;12.菸葉稅,13.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增值稅暫由地稅機關代征。

此外,地方稅務機關還負責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堤圍防護費、價格調節基金、工會經費的征管。廣東省政府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地稅機關負責徵收。

機構情況

10個科室:辦公室、法規科、稅政科、規費科、納稅服務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1個直屬行政單位:禪城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4個基層地方稅務機構:石灣稅務分局、祖廟稅務分局、張槎稅務分局、南莊稅務分局。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郭艷盛: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鍾永傑:分管監察室,掛點聯繫祖廟稅務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添信:分管法規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掛點聯繫南莊稅務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長浩:分管納稅服務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大企業管理科、稽查局、協稅護稅工作,掛點聯繫張槎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

黨組成員、副局長毛慶華:分管辦公室、稅政科、規費管理科,掛點聯繫石灣稅務分局。

黨組成員陶建輝:協助張長浩副局長抓好稽查工作。

發展規劃

2016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綱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結合實際,近階段全區地稅工作的主要奮鬥目標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以推進稅收現代化進程為目標,以嚴管善待、提升隊伍為工作主題,緊緊圍繞組織收入中心工作,深化征管改革、最佳化納稅服務、強化隊伍素質、建設和諧地稅,全力開創各項工作新局面。

一是實現收入質量新提升。科學應對經濟新常態,深入開展經濟稅源調查,加強經濟稅收形勢分析,切實提高收入質量。穩步推進社保擴面,繼續強化“地稅、人社、社保”三方聯合執法體系的合力,推行社保費繳費戶分類管理,不斷規範日常社保費征管業務,防範執法風險。二是打造內部管理新品牌。深入推進思想文化建設,開展傳承好家風、好家訓活動,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推動好家風、好政風、好作風互促共進。最佳化征管業務流程,結合稅制改革、“一門式”政務改革的進程和要求,及時最佳化重組征管規範化流程,著力探索行之有效的新征管手段,完善征管體系結構。三是規範依法治稅新秩序。明確重大決策範圍和決策程式,建立稅務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進一步推進法治稅務示範基地建設。落實好稅務權力清單制度,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完善綜合治稅網路,定期向綜合治稅數據互動平台提供和更新核心數據,全面提高基層數據套用效率。四是最佳化納稅服務新基礎。落實國地稅合作規範,豐富納稅服務渠道,打造高效便捷的納稅服務體系。深化納稅信用套用,探索擴大“銀稅互動”社會化套用範疇,給予守信企業更多服務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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