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

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是伊朗為維護伊斯蘭教義和憲法而設立的一個具有相當權力的機構。 為了保證議會決議不違背伊斯蘭教義和憲法原則,憲法還規定成立憲監會。 如果憲監會發現議會通過的議案與伊斯蘭教義或憲法有衝突,則有權送還議會修改。

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是伊朗為維護伊斯蘭教義和憲法而設立的一個具有相當權力的機構。
1979年2月伊朗伊斯蘭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這是一個政教合一、神權高於一切的政權。當年12月,伊朗舉行公民投票通過新政權成立後的第一部憲法。
根據憲法,伊斯蘭議會為伊朗最高立法機構。為了保證議會決議不違背伊斯蘭教義和憲法原則,憲法還規定成立憲監會。憲監會於1980年7月17日正式成立,共有12名成員,其中6名是由最高領袖直接任命的宗教專家,另6名是由最高司法委員會提名並經議會確認的法學家,他們的任期為6年。 憲法規定,憲監會有權審查議會通過的一切決議和提案,監督總統選舉、議會選舉和公民投票,並有權宣布任何不符合伊斯蘭教義的法律無效。議會通過的議案必須得到憲監會的批准後才能成為法律。如果憲監會發現議會通過的議案與伊斯蘭教義或憲法有衝突,則有權送還議會修改。議會修改後,再由憲監會審核批准。
伊朗選舉法也規定,憲監會有權審議和確定所有參加議會選舉的候選人的參選資格,並有權決定議會選舉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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