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志敏
[摘 要]:消費爭議發生後象王太太這樣能主動用仲裁方式維權的人並不多見,主要原因是仲裁法實施時間不長及老百姓對仲裁的了解不夠。已開發國家絕大多數民商事糾紛均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具統計世界五百強企業均優先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美國百分之八十的民商事糾紛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對消費者和經營者、生產者來說,仲裁是解決消費者權益爭議的理想方式,這是仲裁自身的以下特點所決定的。
[英文摘要]:
[關 鍵 字]:仲裁,消費爭議
[論文正文]:
王太太從仲裁員手中接過五百塊錢,開心地笑了,連聲說“仲裁好、仲裁好,消費維權是法寶”。事情還得從春節前說起,王太太單位效益好,拿了一筆數目不菲的年終獎,為慶祝和王先生結婚三十周年,左挑右選替王先生買了件1800元的羊絨外套,怎料到王先生正月初二在丈母娘家一高興,竟喝多了,勉勉強強走啊走,還是醉倒在家門口,嘔吐了一身。王太太是既心疼心上人又心疼新衣服,按頓好王先生,趕緊將衣服送到離家不遠的一家品牌乾洗店乾洗。取衣服時問題來了,王太太發現衣服後面有一道明顯的亮痕,認為是乾洗時外力所致,要求賠衣服,而乾洗店則認為系衣服原有缺陷,非乾洗外力所致,只同意退乾洗費,雙方各執一詞,難分是非,自己談不好,王太太又不願為這點小事上法院打官司,怎么辦呢?王太太倒底是文化人,竟翻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當讀到第三十四條第四項時眼睛一亮:“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定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早就聽說揚州仲裁委員會處理糾紛公正快捷、一裁終局,何不請揚州仲裁委員會來評判是非呢?乾洗店也覺得王太太天天來鬧影響做生意,仲裁一下,該賠則賠。雙方很快達成書面仲裁協定,將發生的衣服乾洗糾紛提交揚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因雙方爭議的標的不大,揚州仲裁委員會在乾洗店主動放棄答辯期前提下,當即指定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對案件進行審理。仲裁庭認為,王太太送洗時,乾洗店出具的取衣單上雖註明“磨損、油污、起亮、起毛”,但未指定具體部位的具體缺陷,且經查閱,不管什麼衣服,乾衣店均作這樣的標註,而現在王太太的衣服有一道寬約三厘米、長約四十厘米的可見性亮痕,按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乾洗店應對自己提供的乾洗服務無質量問題進行舉證,但乾洗店無證據證明這亮痕系乾洗前衣服原有缺陷,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仲裁庭這么一說,雙方心服口服,經仲裁庭調解,乾洗店一次性支付給王太太五百元,王太太能不高興嗎?
消費爭議發生後象王太太這樣能主動用仲裁方式維權的人並不多見,主要原因是仲裁法實施時間不長及老百姓對仲裁的了解不夠。已開發國家絕大多數民商事糾紛均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具統計世界五百強企業均優先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美國百分之八十的民商事糾紛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對消費者和經營者、生產者來說,仲裁是解決消費者權益爭議的理想方式,這是仲裁自身的以下特點所決定的:
一、權威性。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揚州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調解書和法院的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如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消費爭議雙方分歧較大時,往往疆持不下,很難協調,而打官司一審、二審,花錢多、時間長。有許多消費爭議是生產者責任引起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但缺少證據。經仲裁裁決後,銷售者以裁決書為依據行使追償權就順利多了,因為裁決書作為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認的事實,無需另行舉證。
二、不公開性。消費爭議的一方是經營者,爭議發生後,消費者為實現利益最大化,可能窮盡一切手段,如找消協、登報紙、上電視、堵大門、進法院等等,經營者最忌諱的就是商業信譽受損,有時候不得不遷就消費者,有理也要讓三分。仲裁與訴訟不同的是,訴訟以公開審判為原則,以不公開審判為例外,仲裁恰恰相反,以不公開進行為原則,以公開進行為例外,消費爭議仲裁的全過程,未經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其他任何人無權旁聽或採訪,這就很好地保護了經營者的商業秘密、商業信譽。
三、專業性。消費爭議往往集中在汽車、商品房、家庭裝修、保險、通訊、旅遊、洗染、餐飲等與老百姓生活有密切聯繫的領域,這些的糾紛處理,涉及到一定的專業性。仲裁員是來自法律、經濟貿易等方面的專家,具有較高水平的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仲裁時,不同類型的糾紛可選擇有相應知識的仲裁員處理,由專家斷案,公正及時,令人信服。
四、快捷性。一般的消費糾紛,事實比較清楚,雙方都想找一個省時省力省錢的方式儘快解脫出來。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當事人可以約定仲裁庭組成方及選定仲裁員,可協定提前開庭或不開庭審理,程式簡便,方式靈活,講究效率,揚州仲裁委員會當場處理、即時履行的消費糾紛不在少數。
五、和解調解性。有的消費爭議本來是很容易處理的,但由於一方言語或行為的不當,導致矛盾激化,騎虎難下了。仲裁注重和解調解,是處理消費爭議的潤滑劑,在仲裁庭沒有高低貴踐之分,大家在友好的氣氛下擺事實、講道理,分事非、定責任,大多數消費糾紛均能以和解調解方式結案。
“3。15”在即,消費維權是個永恆的話題,了解仲裁維權的特點、樹立仲裁維權的意識、掌握仲裁維權的方法,更有利於消費者或經營者運用仲裁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