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養情

以商養情
[yǐ shāng yǎng qíng]
釋義:這個詞有兩種說法,一種是運用在情報工作上。當年中央軍委副主席張萬年對東南以及南方沿海情報口十六字方針的最後四個字就是——商情兩旺,也可以叫以商養情,這無疑是一個相當有建設性的做法,事實上也是成績斐然。
另一種流傳更廣的提法,出自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的闡釋。利用手中的職權,進行權錢交易,然後用得來的經濟收益包養情婦。
根據中央媒體的口徑是:劉志華在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數百萬元。此外,劉志華生活腐化墮落,包養情婦並濫用職權為其情婦承攬工程謀取巨額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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