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仙居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工作職責是:(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縣的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事業體制改革,加強文化廣電新聞事業人才隊伍的建設,推進系統內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
(三)綜合管理、指導全縣戲劇、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美術、書法、攝影、文學、電影等藝術。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製作管理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科技工作;組織、指導具有示範性的重大文化活動;負責專業藝術劇團和民間藝人的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指導全縣社會文化和廣電、新聞出版事業,加強文化藝術中心、博物館、劇院、圖書館建設;指導開展民眾文化、少兒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
(五)統籌規劃廣播電視發展工作。
(六)研究制訂全縣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文化產業政策、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七)制訂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基本建設規劃,指導全縣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局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八)管理和指導本局直屬企事業單位;指導、檢查、協調全縣(各鄉鎮)文化工作;指導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和業務活動。
(九)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行政執法、管理和稽查;研究制訂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政策和發展規劃;加強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管理和稽查隊伍建設,負責辦理行政聽證案件。
(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