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親期

仇親期

青少年時期的孩子往往出現叛逆,這是因為他們還不懂得如何掌控自己的情緒,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會變的越來越好。

仇親期,指當青少年十三四歲時,總和父母對著幹,這種時期能持續2-3年,精神分析理論學家把這段青少年時期稱為“仇親期”。

處理方式

(圖)仇親期仇親期

父母對孩子的這段“仇親期”應進行正確的心理干預。除應加強與孩子的情感交流外,還要注意自身的行為方式對孩子所產生的影響。

情感交流
在與孩子的情感交流方面父母應注意以下幾點:
(1)當孩子向你談他感興趣的問題時,要集中注意力聽,不要似聽非聽,或者一邊做其他事(例如看電視)一邊聽。如果正在做十分緊急的事,不妨跟孩子打個招呼,取得孩子諒解。
(2)即使一開始就不同意孩子的意見,也要耐心聽完,充分了解他們的看法。要以交換意見的方式發表自己的看法,不要嘮叨說教而不考慮孩子的意見。
(3)用尊重的語氣而不是教訓的語氣發言。尊重孩子會使孩子尊重自己,教訓常常帶來反感和對立,只會產生相反的效果。
(4)父母要正視孩子自我意識的增長和認識能力的提高,指導、幫助他們正確認識自己所處年齡階段的生理心理特點,明確指出他們自身尚存的幼稚性、依賴性和認識上的片面性。
(5)家裡的事也可以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他的意見合理或與大人的意見一致,就以他的意見作出決定,這樣可以增加他的“參政(家政)感”和責任感,從而促進家庭關係的協調。

行為影響
由於父母自身的行為方式可直接影響孩子的心理發育,故父母在日常行為方面也應注意以下幾點:
(1)要作出好榜樣。俗話說:“身教重於言教。”如果自己要抽菸,就無法說服小孩不吸菸。青少年一般都是根據別人的行為而不是根據言詞來學習和評價別人的,當然也包括評價自己的父母。
(2)孩子做的事,不要每件都指手畫腳,許多事可以放手讓他去獨立進行。對需要干預的事應採取適當的方式,如採取激烈的方式就易於產生隔閡或加深隔閡。
(3)尊重孩子的隱私權。中國的傳統是對小孩的隱私不尊重,因此常常出現父母拆孩子的信件、看孩子的日記等情況。這些情況有時會引起孩子的情緒對立,父母應該用關心和尊重的態度對待他們。
(4)對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靜,避免作出過分的反應。即使是一次偶然的過火行為,也容易在感情上留下長期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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