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縣人民檢察院

一、單位簡介
1、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3、對於偵查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訴;對偵查機關的立案活動、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於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7、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三、科室構成及職能
1、政工科(含紀檢監察)
2、辦公室(含案管中心)
辦公室負責文秘、信息、統計、檔案、行裝等管理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籌備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辦理和督辦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案管中心負責對各項執法辦案活動實施源頭控制、全程監管,其功能是提供“一站式”受案服務,把辦案工作與事務性工作剝離,讓檢察官專心辦案,提高質量與效率,以有限的人力資源獲得最大的司法公正。
3、反貪局(設偵查一科、偵查二科)
負責辦理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重、特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協作;研究分析貪污賄賂等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懲治對策,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反貪污賄賂局內設偵查一科、偵查二科。
4、反瀆局
負責辦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立案偵查上級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案件;研究分析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開展預防犯罪工作。
5、偵查監督科
負責對全縣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工作和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工作;掌握全縣社會治安動態情況,參與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6、公訴科
負責對全縣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負責對偵查活動和刑事審判活動監督工作;對縣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第一審刑事判決和裁定,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對縣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和裁定,提請韶關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
7、控告申訴檢察科(含舉報中心)
負責控告申訴、舉報和刑事賠償工作;受理公民的報案、舉報、控告申訴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對舉報線索進行統一管理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案件線索進行初查;交辦、督辦有關案件線索;保護、獎勵舉報人;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受理刑事賠償申請;綜合反映控告申訴、舉報和刑事賠償工作情況。
8、民事行政檢察科
負責對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的監督工作;對縣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請韶關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依法查處審判人員在審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研究分析全縣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的重大疑難問題,提出工作對策。
9、職務犯罪預防科
(1)在縣委的領導下,負責社會化大預防的組織協調工作,建立和完善預防職務犯罪網路體系;負責仁化縣委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在有關行業、系統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並在行業、系統的關鍵部位、重要環節開展專項預防工作;
(3)結合查辦的案件、研究、分析職務犯罪的特點規律、
手段和原因,提出預防職務犯罪對策,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4)協同有關單位、部門開展重大工程同步預防工作;
(5)根據檢察機關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
(6)蒐集和管理預防職務犯罪信息,建立預防職務犯罪預警預測機制;
(7)開展預防職務犯罪調研、宣傳、教育和諮詢工作;
(8)負責向市院、本院請示、報告工作;
(9)向全縣各行業、部門提供行賄檔案查詢服務。
10、監所檢察科
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待被監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員案、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案、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和貪污賄賂案。負責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勞教人員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和出庭公訴工作。
11、司法警察大隊
(1)保護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案件的犯罪現場;
(2)執行傳喚、拘傳;
(3)參與搜查,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協助追捕逃犯;
(4)提審、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5)送達法律文書;
(6)維護本院的辦公秩序和安全;
(7)執行檢察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政工科負責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主要是院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和勞資管理,人事制度改革,主訴和主辦檢察官的管理,以及領導班子的建設;管理檢察官的等級;考核和協助考核院領導班子;制定和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老幹部、計畫生育工作;制定和組織落實檢察幹部的學歷教育和崗位職務培訓工作計畫等教育培訓工作;其它上級領導交辦的事項。紀檢監察負責指導本院紀檢、監察工作,對全院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受理對違法亂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並按管理許可權進行查處,受理檢察人員不服處分的申訴;制定本院廉政建設制度,組織開展廉政紀律教育和執法執紀大檢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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