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運動

人權運動,始於1929年5月,由胡適、羅隆基等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發起,是資產階級民主政治改良運動典型代表。

⑴人權運動是由胡適、羅隆基等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發起的,是資產階級民主政治改良運動的典型代表。
⑵人權運動始於1929年5月,胡適以《人權與約法》為題,從國民政府頒布的一道“保障民權”命令著手,提出了民權保障與建立法制的關係,認為保障人權不惜以法制為基礎。此文一出,即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各家報刊也紛紛刊文,探討以黨專政、人權、法治等問題,一時形成了聲勢浩大的“人權運動”。
⑶人權派的主要成員大都有留學西洋的經歷,對西方資產階級民主共和政體耳濡目染,頗有心得。而國民黨的訓政體制更多的源自於中國現實政治。其赤裸裸的集權形式,對民眾權利的公開剝奪,成為人權派的主要目標。人權派運用“契約輪”、“天賦人權”等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基本理論,開除了救國的藥方:
①保障民權;②實現法治;主張儘快制定根本大法以保障人權。③專家政治。人權派把中國政治的紊亂、無能歸結為兩方面原因:一、武人政治;二、分贓政治。主張國民政府通過公開考試,選拔各方面專家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⑷人權運動對國民黨一黨專制的批判,宣傳人權、法治等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理論,在當時上層社會引起了一些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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