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流程
迅速報案
保護現場,及時撥打120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立案後由交管部門根據事故現場及《車輛痕跡鑑定意見書》、《車輛安全性能鑑定》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具簡易或者一般程式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於車輛有保險的還需要向保險公司報案。
醫療費墊付
傷者無力支付醫藥費用,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先行墊付一萬元醫療救助金。或由交警催促司機進行墊付,以救人為本。
財產保全
肇事車輛在交警部門扣押期間,《車輛痕跡鑑定意見書》出具後三天交警無權扣押車輛,傷者有權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如果對方保險額度夠賠事故所有損失可不必要做財產保全。
傷殘鑑定
傷情穩定後傷者可自行到具備合法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殘程度鑑定,並不是所有的傷都必須三個月以後做鑑定,而是根據傷勢情況而定,傷殘評定費用可報銷。具體資質可到江西省司法廳網站進行查詢。
法院訴訟
傷殘評定結束後傷者向事故發生地法院進行理賠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