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公平理論

亞當斯公平理論

公平理論(Equity Theory)是由美國學者亞當斯(J.S.Adams)在綜合有關分配的公平概念和認知失調的基礎上,於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一種激勵理論。

名詞解釋

該理論認為,對自己的報酬的知覺和比較的認知失調,導致當事人的心理失衡,即不公平感和心裡緊張。 為減輕或消除這種緊張,當事人採取某種行動以恢復心理平衡。如果報酬公平,當事人就會獲得滿足感,從而激勵當事人的行為。

理論闡述

他認為,只有公平的報酬,才能使職工感到滿意和起到激勵作用。而報酬是否公平,職工們不是只看絕對值,而是進行社會比較,和他人比較,或進行歷史比較、和自己的過去比較。報酬過高或過低、都會使職工心理上緊張不安。報酬過高時,實行計時工資制的職工會以提高產量,改進質量來消除自身的不公平感,實行計件工資制的職工則將產量降低而把質量搞得好一些;報酬過低時,計時制職工便同時用降低產量和質量的辦法來消除不公平感,計件制職工則以降低質量,增加產量的辦法來維持收入。

不公平的後果

1、改變付出:報酬偏低的員工會以降低努力的形式來平衡偏低的報酬。(消極怠工)

2、改變結果:改變自己的產出。(如增加產量降低質量)

3、改變自我認知。(如誇大自己的貢獻)

4、離開原有環境。(調職)

5 、改變對他人的看法。

6、另選比較對象。(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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