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縣科學技術局

(五)牽頭擬定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計畫,加強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的建設;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中藥現代化科技發展規劃,推動全縣中藥材產業發展。 (十)擬定科技成果獎勵和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縣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擬定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州關於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協調管理全縣各領域的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制訂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發展、科學技術進步、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具體政策措施;研究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定全縣重點基礎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和科技支撐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
(三)負責編制和實施縣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全縣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擬定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負責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和製造業信息化工作。
(五)牽頭擬定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計畫,加強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的建設;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中藥現代化科技發展規劃,推動全縣中藥材產業發展。
(六)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州各類科技計畫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加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措施建議;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工作,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負責審批、管理各類民辦科研機構,推動民眾性科學實驗活動。
(八)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歸口管理縣級科學事業經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的預、決算;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規定和措施建議。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縣科技培訓工作。
(十)擬定科技成果獎勵和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縣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組織擬定對外科技、智慧財產權合作與交流和政策措施,負責開展國內外科技、智慧財產權合作與交流組織工作;承擔縣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擬定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金鐘經濟開發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與科技創新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研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傳統知識、地理標誌等特定領域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承擔專利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專利市場秩序;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開展重大經濟活動的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規範和指導專利中介機構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丹寨縣科學技術局(丹寨縣知識產權局)設5個正股級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財務、機要、檔案、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離退休幹部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及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科技工作調研;負責機關及各鄉鎮科技績效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應急管理、國防科技動員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科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擬定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議案和提案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工、青、婦工作。

發展計畫股

負責科技發展戰略研究,組織擬定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提出科技經費配置建議,歸口管理縣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組織國家、省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和科學技術基金以及新產品計畫項目的申報;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組織評估和驗收;研究擬定促進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重大專項計畫、基礎計畫、合作計畫的編制及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的有關工作;負責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推薦和管理相關領域的國家、省和州科技計畫;負責高新企業技術產品的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等相關工作。

科技成果管理股

擬定科技成果獎勵和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組織實施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工作;承辦技術契約認定和登記工作;負責對民營科技企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全縣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查工作;組織縣人民政府相關科技成果展示的有關會議;負責科技保密、技術出口項目的保密審查工作。擬定縣級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相關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事宜;組織實施有關軟科學研究;推進科技特派員工作。提出編制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科研機構條件平台建設;負責科技文獻、科學儀器等科學資源;負責科技人才項目、對外合作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股

擬定科技促進全縣農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農業科技重大專項計畫、科技攻關計畫和星火計畫;開展農業科技園區等創新轉化平台的建設工作,推進全縣科技進步、科技扶貧及新農村建設科技示範工作;負責推薦和管理相關領域的國家、省、州科技計畫、富民強縣專項、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星火計畫工作。擬定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重大專項計畫、基礎計畫、合作計畫的編制及項目管理工作;開展可持續發展試驗區等建設;指導社會發展領域相關科技工作。

智慧財產權股

組織研究全縣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擬定專利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指導各鄉鎮及企事業單位制定專利工作制度和專利發展戰略;編制專利實施開發計畫,組織指導專利技術開發、推廣和套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負責專利進出口中的專利管理工作研究;參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談判;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專利統計工作;規範和指導專利中介機構的工作;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編制專利執法的規劃和計畫;參與專利案件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為有關部門或當事人提供涉及專利的案件諮詢、鑑定意見或技術判定;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傳統知識、地理標誌等特定領域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有關專利評估、質押、廣告等經營活動的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丹寨縣科學技術局(丹寨縣知識產權局)
事業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
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

下屬單位

(一)保留丹寨縣中藥材產業化辦公室。為丹寨縣科學技術局所屬的副鄉級事業單位,由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負責中藥材生產發展的統籌規劃和協調,中藥材的管理,病蟲害監測和預報,中藥材種植和加工技術的培訓和指導;搞好中藥材生產政策宣傳發動、思想動員和中藥材市場督促工作;市場信息的收集、調查和觀察,分析並研究中藥材市場的發展的動向,反饋中藥材產品市場的動態,及時向中藥材生產農戶提供市場信息,提出改進措施;完成上級業務部門、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或副主任1名。
(二)保留丹寨縣科技情報辦公室(生產力促進中心)。為丹寨縣科學技術局科技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貫徹國家科技信息工作方針和政策,積極推進丹寨縣科技情報體制改革。負責全縣科技情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等工作;根據本縣的資源優勢,緊密圍繞“科技興縣,工業強縣”的戰略,開展情報信息調研,調查跟蹤國內外有關行業的科技發展水平趨勢,提供相關的科學決策依據和調研報告;加強科技信息網路工作,大力發展科技成果、科技文獻、科技項目、科技人才等資料庫,積極為新一輪西部大開發,丹寨大發展提供信息服務;做好《丹寨科技》和《科技信息》的編輯與發行工作,積極宣傳報導國內外和我縣先進的科技成果、新產品、新經驗;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科技進步以及提高生產力的對策,為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服務;提供科技、經濟、人才、政策、法規等方面的信息服務;組織新技術(包括管理技術)的開發套用和推廣,協助企業引進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為企業提供技術診斷、市場預測、難題攻關等方面的服務;為企業提供技術、技能、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服務,全面提高職工素質;組織企業與研究開發機構之間的技術使用與交流,協助企業建立技術依託;負責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申報的諮詢、實施和總結驗收。核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
(三)建立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溝通機制。與發展改革、財政、農業等部門建立溝通機制,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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