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100指數

中證100指數是從滬深300指數樣本股中挑選規模最大的100隻股票組成樣本股,以綜合反映滬深證券市場中最具市場影響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體狀況。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於2006年5月29日正式發布該指數。中證100指數由 滬深300指數樣本中規模最大的100隻股票組成(與中證200指數的兩百隻剛好構成滬深300指數),於2006年5月29日正式發布,以綜合反映滬深A股市場中最具市場影響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體表現。中證100指數以調整股本為權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進行計算。

詳細介紹

中證100指數由 滬深300指數樣本中規模最大的100隻股票組成(與中證200指數的兩百隻剛好構成滬深300指數),於2006年5月29日正式發布,以綜合反映滬深A股市場中最具市場影響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體表現。作為跨滬深兩個市場、以 大盤藍籌股為樣本的 成份股指數,中證100指數無疑具有一些先天的優越性,它是眾多股票指數中的“藍籌股”,是眾多 機構投資者的 重倉股集中營——以已披露的基金一季度公告為例,中證100指數成份股中的77隻為基金公司所重倉持有。基金以 價值投資為導向,所選擇的股票具有基本面的支持和長期的 投資價值,非常適合開發指數基金、ETF等。

如果詳細闡述中證指數的特徵,我們認為,中證指數具有以下幾個重要投資特徵。

首先,中證100指數樣本股復蓋了銀 行業、鋼鐵業、電力業、 信息技術行業、交通運輸行業等的大型上市公司,其中金融地產占近50%的比重。

其次,正因為中證100 指數樣本股為全市場中最具競爭力的大型上市公司,因此,它的 市盈率、 市淨率等 指標均大大優於全市場狀況,盈利穩定性也強於全市場。

再次,中證100指數樣本股流動性非常好,適合 指數化投資。此外,作為 指數期貨、 指數期權等開發標的物的重要條件是該指數應該具有市場代表性、流動性和可投資性。在全市場範圍內,中證指數樣本股的 流通市值占比約為35%, 總市值占比約為60%,保證了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更明確的是,因為其選樣原則,中證100指數能夠完全代表 大市值股票的走勢。大市值股票代表 中國巨觀經濟的走向,因此,若以中證100指數為標的物開發指數基金,購買它的投資者便可以分享中國經濟成長的成果。

如果說同類股票型基金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誰超越基準更多,那么同類指數基金則主要是比較其 跟蹤誤差即誰跟指數跟得比較緊,但是我們不能比較不同標的指數基金,因為一隻跟蹤 上證50指數的指數基金與一隻跟蹤上證180指數的指數基金之間肯定會有差異,這種差異主要來自於上證50指數和上證180指數之間的差異,前者是 大盤藍籌股指數,後者是大 中盤股指數。如前所述,中證100指數 成份股約80%為基金所 重倉,具有明顯的 藍籌特徵,它應該定義為表征國計民生的大型上市公司的指數,與中 小盤指數嚴格區分,但又比 上證50指數多了一些大中型的製造業上市公司。我們認為,無論考察其流動性、市場代表性還是財務指標,其 投資價值均非常高。

中證100指數基本情況

指數名稱:中證100指數

指數代碼: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情代碼000903

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情代碼399903

基日和基點:以2005年12月30日為基日,基點為1000點。

成份股數量:100隻

指數發布:中證100指數通過以下途徑向國內外廣泛發布。

通過滬深交易所實時衛星廣播系統向全國發布;

通過路透社財經資訊系統(Reuters)和彭博財經資訊系統(Bloomberg)向全球即時報導;

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每日公布;

中證100指數樣本股選擇

選樣空間

中證100指數樣本空間:以滬深300指數樣本股作為樣本空間。

選樣方法

根據總市值對樣本空間內股票進行排名,原則上挑選排名前100名的股票組成樣本,但經專家委員會認定不宜作為樣本的股票除外

中證100指數指數計算

計算方法

中證100指數以調整股本為權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進行計算。其中,調整股本根據分級靠檔方法獲得。

需要修正的情況包括

除息:凡有樣本股除息(分紅派息),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除權:凡有樣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樣本股的除權基準日前修正指數。修正後調整市值=除權報價×除權後的股本數+修正前調整市值(不含除權股票);

停牌:當某一樣本股停牌,取其最後成交價計算指數,直至復牌;

摘牌:凡有樣本股摘牌(終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進行指數修正;

股本變動:凡有樣本股發生股本變動(如增發新股、配股上市、內部職工股上市引起的股本變化等),在樣本股的股本變動日前修正指數;

成份股名單發生變動時,在變動日前修正指數;

停市:部分樣本股停市時,指數照常計算;全部樣本股停市時,指數停止計算。

中證100指數成份股調整

定期調整

指數成份股原則上每半年調整一次,一般為1月初和7月初實施調整,調整方案提前兩周公布。

每次調整的比例不超過10%。樣本調整設定緩衝區,排名在80名內的新樣本優先進入,排名在120名之前的老樣本優先保留。

最近一次財務報告虧損的股票原則上不進入新選樣本,除非該股票影響指數的代表性。

定期調整時設定備選名單,以用於樣本股的臨時調整。當指數因為樣本退市、合併等原因出現樣本空缺或需要臨時更換樣本時,依次選擇備選名單中排名最靠前的股票作為樣本股。備選名單中股票數量一般為指數樣本數量的5%,當備選名單中股票數量使用過半時,將補充新的名單。中證100設定5隻股票的備選名單。

臨時調整

對符合樣本空間條件、且總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滬深市場前10位的新發行股票,啟用快速進入指數的規則,即在其上市第十個交易日結束後進入指數,同時剔除原指數樣本中最近一年日均總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當新發行股票符合快速進入指數的條件,但上市時間距下一次樣本股定期調整生效日不足20個交易日時,不啟用快速進入指數的規則,與定期調整一併實施。

對於增發、重組和合併等行為導致股票總市值增加,符合上述快速進入條件的,處理方式和新發行股票一致;

兩家或多家成份股合併,合併後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成份股資格,產生的樣本股空缺由備選名單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填補。原成份股保留在指數中至合併後的新公司股票進入指數止。

一家成份股公司合併另一家非成份股公司,合併後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成份股資格。原成份股保留在指數中至合併後的新公司股票進入指數止。

一家非成份股公司收購或接管另一家成份股公司,如果合併後的新公司股票排名高於備選名單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則新公司股票成為指數樣本,原成份股保留在指數中至新公司股票進入指數止;否則,自該成份股退市日起,由備選名單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作為指數樣本。

一家成份股公司分拆為兩家或多家公司,分拆後形成的公司能否作為指數樣本視這些公司的排名而定。

1.如果分拆後形成的公司股票排名都高於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分拆後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作為新樣本進入指數,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被剔除以保持指數樣本數量不變。分拆後形成的公司股票於上市第二日計入指數,原被分拆公司股票保留在指數中至新樣本進入指數止。

2.如果分拆後形成的公司中部分公司股票排名高於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則這些公司股票作為新樣本進入指數。新樣本於上市第二日計入指數,原被分拆公司股票保留在指數中至新樣本進入指數止。

3.如果分拆後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低於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但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高於備選名單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則分拆形成的公司股票中排名最高的股票替代被分拆公司作為新樣本進入指數。新樣本於上市第二日計入指數,原被分拆公司股票保留在指數中至新樣本進入指數止。

4.如果分拆後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低於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同時低於備選名單上排名最高的股票,則備選名單上排名最高的股票作為指數樣本。自原被分拆成份股退市之日起,備選名單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計入指數。

如果成份股公司申請破產,儘快將其從指數中刪除,產生的樣本股空缺由備選名單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填補。

當樣本股公司退市或暫停上市時,自退市或暫停上市之日起,將其從指數樣本中剔除,由備選樣本中排名最高的股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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