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8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在北京舉行。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8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在北京舉行。

會議議程

聽取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通過憲法;
審議決定國家第六個五年計畫,
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制定和修改幾個關於國家機構的基本法律。

會議決議

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
決定恢復《義勇軍進行曲》作為我國國歌。
會議通過批准《關於第六個五年計畫的報告》的決議,
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畫和根據這個五年計畫制定的198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通過關於批准國務院1982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83年國家預算報告的決議;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關於修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關於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
通過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通過關於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議。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