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2)國際單位制的 10-2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84年2月27日國務院公布)
一九五九年國務院發布《關於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米制為我國的基本計量制度以來,全國推廣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和廢除舊雜制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為貫徹對外實行開放政策,對內搞活經濟的方針, 適應我國國民經濟、 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以及推進科學技術進步和擴大國際經濟、文化交流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在採用先進的國際單位制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我國的計量單位。經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國務院第二十一次常務會議討論, 通過了國家計量局《關於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請示報告》《全面推行我國法定計量單位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現發布命令如下:
一、 我國的計量單位一律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附後)。
二、我國目前在人民生活中採用的市制計量單位,可以延續使用到一九九0年, 一九九0年底以前要完成向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的過渡。農田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的改革, 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改革方案,另行公布。
三、計量單位的改革是一項涉及到各行各業和廣大人民民眾的事,各地區、各部門務必充分重視,制定積極穩妥的實施計畫,保證須利完成。
四、本命令責成國家計量局負責貫徹執行。
本命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過去頒布的有關規定。與本命令有牴觸的, 以本命令為準。

法定計量單位包括

我國的法定計量單位(以下簡稱法定單位)包括:
(1)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見表1-1;
(2)國際單位制的輔助單位:見表1-2;
(3)國際單位制中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見表1-3;
(4)國家選定的非國際單位制單位:見表1-4;
(5)由以上單位構成的組合形式的單位;
(6)由詞頭和以上單位構成的十進倍數和分數單位(詞頭見表1-5)。
法定單位的定義、使用方法等,由國家計量局另行規定。
1-1 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
量的名稱單位名稱單位符號
長度m
質量千克(公斤)kg
時間s
電流安培A
熱力學溫度開爾文K
物質的量摩爾mol
發光強度坎德拉cd
 1-2 國際單位制的輔助單位
量的名稱單位名稱單位符號
平面角弧度rad
立體角球面度sr
 1-3 國際單位制中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
量的名稱單位名稱單位符號其它表示實例
頻率赫茲Hzs-1
力;重力牛頓Nkg·m/s2
壓力,壓強;應力帕斯卡PaN/m2
能量;功;熱量焦爾JN·m
功率;輻射通量瓦特WJ/s
電荷量庫侖CA·s
電位;電壓;電動勢伏特VW/A
電容法拉FC/V
電阻歐姆ΩV/A
電導西門子SA/V
磁通量韋伯WbV·s
磁通量密度;磁感應強度特斯拉TWb/m2
電感亨利HWb/A
攝氏溫度攝氏度
光通量流明lmcd·sr
光照度勒克斯lxlm/m2
放射性活度貝可勒爾Bqs-1
吸收劑量戈瑞GyJ/kg
劑量當量希沃特SvJ/kg
 1-4 國家選定的非國際單位制單位
量的名稱單位名稱單位符號換算關係和說明
時 間
[小]時
天(日)
min
h
d
1 min=60 s
1 h=60 min=3 600 s
1 d=24 h=86 400 s
平面角[角]秒
[角]分
( ″)
( ′)
(°)
1″=(π/648 000) rad
(π為圓周率)
1′=60"=(π/10 800) rad
1°=60'=(π/180) rad
鏇轉速度轉每分r/min1 r/min=(1/60) s-1
長 度海里n mile1 n mile=1 852m (只用於航程)
速 度kn1 kn=1 n mile/h
=(1 852/3 600) m/s (只用於航程)
質 量
原子質量單位
t
u
1 t=1000kg
1 u≈1.660 565 5×10-27kg
體 積L,(l)1 L=1dm=10-3m3
電子伏eV1 eV≈1.602 189 2×10-19J
級 差分貝dB
線密度特[克斯]tex1 tex=1 g/km
 表1-5 用於構成十進倍數和分數單位的詞頭
所表示的因數詞頭名稱詞頭符號
10^18艾[可薩]E
10^15拍[它]P
10^12太[拉]T
10^9吉[咖]G
10^6M
10^3k
10^2h
10^1da
10-1d
10-2c
10-3m
10-6μ
10-9納[諾]n
10-12皮[可]p
10-15飛[母托]f
10-18阿[托]
 註:
1. 周、月、年(年的符號為a)為一般常用時間單位。
2. [ ]內的字,是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略的字。
3. ( )內的字為前者的同義語。
4. 角度單位度、分、秒的符號不處於數字後時,用括弧。
5. 升的符號中,小寫字母l為備用符號。
6. r為“轉”的符號。
7. 人民生活和貿易中,質量習慣稱為重量。
8. 公里為千米的俗稱,符號為km。
9. 10^4稱為萬,10^8稱為億,10^12稱為萬億,這類數詞的使用不受詞頭名稱的影響,但不應與詞頭混淆。
說明:法定計量單位的使用,可查閱1984年國家計量局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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