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日年 日(蓋章) 日年

含義

培訓記錄是由交通主管部門監製的,由學員、駕校駕培管理部門共同簽字蓋章的用於記錄學員在駕校學習情況的記錄卡。
根據有關規定,凡需要駕駛證考試的人員均要提供該卡。

作用

由多方共同簽字蓋章,達到互相牽制、互為監督之目的。通過信息傳遞,達到信息共享之目的。

具體要求

填寫後式樣填寫後式樣
由政府交通部門印製,按學員註冊情況發放到駕校。學員在駕校學習駕駛時的情況,通過培訓記錄記錄下來。分階段通過政府交通部門、公安部門審查,然後參加公安部門的駕駛證考試。學員、教練員、考核人員、駕校必須按照培訓內容、規定學時、考核要求如實填寫《教學日誌》,最後要認真填寫《培訓記錄》。

依據

根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員檔案。學員檔案主要包括:《學員登記表》、《教學日誌》、《培訓記錄》、《結業證書》複印件等。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按照統一的教學大綱規範施教,並如實填寫《教學日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簡稱《培訓記錄》)。

式樣

根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培訓記錄 式樣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培訓記錄 NO.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入學時間
(照片)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申請車型 A1□ A2□ A3□ B1□ B2□ C1□ C2□ C3□ C4□ D□ E□ F□ M□ N□ P□
科目名稱 培訓學時 學員簽名 教員簽名 培訓單位意見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核
科目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科目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科目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註:
1.培訓記錄一式三份,在完成培訓和考試所有程式後,培訓單位、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各存一份。
2.在預約科目一、二考試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查驗培訓記錄後,應將培訓記錄退還駕校。在預約科目三考試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查驗培訓記錄後,應收存歸檔。
3.紙張規格為A4(210×297mm),表格尺寸為180×26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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