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是1978年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設立的最高級別的改革領導機構,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組長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擔任。

成立

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習近平任組長。

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是1978年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設立的最高級別的改革領導機構,直接隸屬於中共中央。

主要職責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1、研究確定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等方面改革的重大原則、方針政策、總體方案;

2、統一部署全國性重大改革;

3、統籌協調處理全局性、長遠性、跨地區跨部門的重大改革問題;

4、指導、推動、督促中央有關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組織落實。

機構設定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設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民主法制領域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紀律檢查體制改革6個專項小組。

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辦公室設在中央政策研究室

人員組成

組長

習近平任組長。

副組長

李克強劉雲山張高麗任副組長。

秘書長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滬寧任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秘書長。

辦公室主任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滬寧兼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穆虹和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潘盛洲

其他

成員還包括來自中央直屬部門、國務院各部委以及中紀委、最高檢、最高法、全國人大及全國政協的領導。

2014年改革任務

2014年經濟和生態方面的改革任務有60項,包括可以完成、可以啟動的改革舉措和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試點方案。可分為七個方面: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和完善市場體系,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建立權力清單、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完善政績考核、強化對創新驅動的激勵等。

二是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包括界定中央國有企業功能、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在一些自然壟斷行業放開一些競爭性業務和推出一批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與的項目、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同時,要研究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或方案。

三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包括增強預算透明度,全口徑預算管理、規範地方舉債融資機制、擴大營改增試點行業範圍,啟動房地產稅和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同時,研究提出財稅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

四是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包括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推進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調整外資銀行準入和開辦業務條件、深化政策性銀行改革,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等。

五是健全城鄉一體化體制機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圍繞理順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者關係,總結實踐經驗,提出規範意見,推動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等;圍繞土地進行改革試點,包括征地制度、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三個方面的試點;城鎮化方面,主要是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行差別化的落戶政策等。

六是擴大開放,包括深化上海自貿區改革試點,做好有關領域進一步擴大開放的工作,改革境外投資管理體制。

七是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包括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加大處罰力度,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強化節水準入,推進節能量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全面完成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形成一張圖,推進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同時,研究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總體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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