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有關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
(二)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四)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五)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
(六)負責轄內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公文審核、機要、檔案、保密、信息綜合、新聞宣傳、信訪、安全保衛、有關事項的督辦、後勤服務、消費者保護等工作。負責本局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組織協調處置非法集資、銀行業案件防控、業務創新監管、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工作;承擔法規、行政處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牽頭負責“三辦法一指引”有關工作。
國有銀行監管處
負責轄內國有銀行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牽頭負責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監管工作。
股份制銀行監管處
負責轄內股份制銀行及城市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牽頭負責轄內小企業金融服務相關工作。
外資金融機構監管處
負責轄內外資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牽頭負責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相關工作。
政策性和郵政儲蓄銀行監管處
負責轄內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
法人機構監管一處
負責轄內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機構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牽頭負責市場準入聯席會議、非現場聯席會議工作。
法人機構監管二處
負責轄內農村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法人機構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負責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和本局系統維護工作。牽頭負責現場檢查聯席會議工作。
統計信息處
負責蒐集、匯總轄內經濟、金融信息,運用統計資料開展調查研究分析等工作。
財務會計處
負責本局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等工作。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負責本局的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青年工作。
監察室(紀委辦公室)
負責本局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等工作。
中國金融工會廈門市委員會(籌)辦公室
負責中國金融工會廈門市工作委員會和本局工會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