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形象發展史綱:論中國審美意識的發展與藝術形象的關係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圖書信息

出版社: 學林出版社; 第1版 (2004年1月1日)
平裝: 385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806687564
條形碼: 9787806687567
尺寸: 20.8 x 14.6 x 2 cm
重量: 440 g

內容簡介

本書以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為指導並以實踐為例證,探討中國藝術形象的生成、發展與文藝美學精神的變遷,並試圖重新解釋一些文藝史問題。

媒體評論

前言
馬克思主義認為:存在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原理來研究文藝作品和審美意識的發展史,其實可以很明確:既然人只有解決了衣食溫飽之後才可能從事文藝等意識形態的活動,那么,在人類沒有解決生存問題之前,怎么可能會有所謂“原始藝術”的存在呢?不過,從先人的遺蹟看,他們的確給我們留下了許多至今無法企及的“藝術品”,這又怎樣解釋呢?如果用形上學的眼光看,要么否認它們是“藝術品”,要么肯定它們是“原始藝術”。但這兩種解釋都不全面。用辯證的和歷史的眼光看,它們既是功利的、非藝術的,又是審美的、藝術的。在它們所產生的年代,在創造它們的先人那兒,它們是非藝術的、為實用功利服務的;而在今天,在我們看來,它們卻具有極大的審美價值,是地地道道的藝術品。只有這樣看所謂的“原始藝術”,才真正符合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
然而,現在有很多文學史和藝術史卻棍淆了先人作品產生時的意義和它們在今天的意義,導致了讀者對先人作品的諸多誤認,例如,中國和外國的許多藝術史,從“原始藝術”講起,一直講到現代藝術,似乎藝術品的內涵是一以貫之的,殊不知原始人的“藝術品”內涵根本不同於現代人的藝術品內涵,換句話說,原始人的作品中根本沒有現代藝術品的意思。再如,中國文學史,從原始民歌、《詩經》和“楚辭”講起,一直講到近代文學作品,但實際上,儘管同是文學作品,後代的文學作品是文藝性質的,是語言的藝術作品,而原始民歌、《詩經》和“楚辭”卻不是藝術性質的,僅僅是一種替代語言的表達方式。諸如此類,說到底都是沒有很好地套用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來研究文學史和藝術史的結果。
本書以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為指導,以實踐為例證,探索中國藝術形象的生成、發展與文藝美學精神的變遷,力圖科學地解釋前人誤認的一些文藝史問題。
“藝術形象”的概念內容很廣,本書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對其進行窮盡式的探索。本書主要抓住每一時期的典型事例,如史前社會的墓葬紅粉、商周時期的青銅文化、唐代的詩歌、清代的《紅樓夢》等,剖析其審美意識的本質,作為這一時期藝術形象的代表,揭示它們在中國審美意識發展中承前啟後的作用。因此本書的標題雖然為“中國藝術形象發展史綱”,其實帶有較多的藝術形象史論和藝術的審美意識發展史的色彩。這個課題及這樣的寫法似乎不多,我們亦是“因題制宜”,拋磚引玉,以便更好地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向前發展。

目錄

前 言
導 論
第一節 藝術與藝術形象的定義
第二節 中國藝術形象發展史作為文藝美學學科分支的性質
第三節 中國藝術形象發展史的內容
第四節 中國藝術形象發展史的範圍
第五節 中國藝術形象發展史的方法
第一章 中國前藝術時代的形象特點和美學載體
第一節 色彩崇拜、原始圖騰與審美對象
第二節 象形文字、易象之象與審美對象
第三節 青銅文化的前美學性質
第四節 北方的“史文化”與《詩經》的形象特點
第五節 南方的“巫文化”與《楚辭》的形象特點
第六節 先秦兩漢作品中的寓言性表象
第二章 中國古典藝術時期的形象特點和美學精神
第一節 魏晉南北朝藝術形象之生成
第二節 從唐詩看唐代藝術形象的發展
第三節 從宋詞看宋代藝術形象的變遷
第四節 從“三言”“二拍”看明清藝術形象的美學性質
第五節 從《紅樓夢》看藝術形象審美本質的大突破
第三章 中國現代藝術時期的形象特點和美學精神
第一節 五四時期的新美學精神和新藝術形象
第二節 20世紀40年代至80年代中期的新古典主義藝術形象
第三節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藝術形象的歷史轉型
小 結
參考書目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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