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2005年底,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特設立全國性獎學金。獎勵範圍: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100名。

簡介

2005年底,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特設立全國性獎學金——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其目的是為了資助高校品學兼優的貧困博、碩研究生,同時給他們提供科學發展觀課題研究與實踐的學習平台,激勵他們努力學習、積極進取、勤奮科研,促進本學科的發展,並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培養人才。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獎勵範圍: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100名。

為進一步做好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工作,幫助家庭困難而又自強不息、品學兼優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努力學習、積極進取、勤奮科研,促進本學科的發展,並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培養人才,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特設立全國性獎學金--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獎勵範圍: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100名學生。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的評獎工作由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和三等獎(助)學金,每年一次。

類別

打開國內任何一個高校的網站或者宣傳冊,都可以看到一系列獎學金及助學金項目,這些獎學金及助學金不僅是對優秀學生的一種獎勵,也是貧困大學生緩解生活壓力的一個重要渠道。這些獎學金及助學金主要分為三種:國家設立的獎學金、高校設立的獎學金、社會各界設立的獎學金。

國家設立的獎學金

根據我國現行的獎學金制度,目前國家設立的獎學金包括以下類型:

本、專科生獎學金分為3種: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

研究生獎學金分為兩種: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研究生普通獎學金。

2002年9月1日,國家又設立了國家獎學金。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1.獲獎條件

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定,堅持品學兼優的標準。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條件是: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道德品質優良,模範執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學習成績優秀;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和體育鍛鍊、文體活動。

2.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標準、等級

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3個等級: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此外,還可設立單項獎。

國家最初規定的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標準是: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年150元。由於社會物價和生活水平的變化,目前一般高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實際標準已高於上述規定標準,具體可見各校每年的招生簡章。

3.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

(1)各高等院校根據本校具體情況,按照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條件,制定本校合理可行的綜合測評辦法,經學校批准後進行全面考核評定。

(2)優秀學生獎學金按學年或按學期進行評定,每學年或每學期評定一次。每學年按10個月發給(每學期按5個月發給);單項獎一次發給。

(二)專業獎學金

專業獎學金是為了鼓勵報考師範、農林、民族、體育和航海等專業的學生而設立的專項獎學金。凡被錄取為師範、農林、民族、體育和航海專業的本、專科學生,均享受專業獎學金。

專業獎學金提高后的標準為:按學生人數平均計算,民族專業獎學金提高到每生每年700元,其他類專業獎學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專業獎學金的具體等級標準、評定比例及實施辦法,由各學校自定。

(三)定向獎學金

定向獎學金是指有關部門和地區為鼓勵立志畢業後到邊疆地區、經濟貧困地區和自願從事煤炭、礦業、石油、地質、水利等艱苦行業的在校大學生設立的專項獎學金。

定向獎學金分為三等,發放標準為:一等每人每年500元,二等每人每年450元,三等每人每年400元。

(四)國家助學獎學金

2002年9月1日,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2005年7月,中央政府每年出資10億元,原國家獎學金改為國家助學獎學金。國家助學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面向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分為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兩種形式。

國家獎學金的資助對象為高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額度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資助5萬名學生。

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個月發放,每年資助約53.3萬名學生。

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或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優秀;家庭貧困,生活儉樸。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生活儉樸。

國家助學獎學金按年度申請和評審。每年9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10月31日前評審完畢。

學生可根據國家助學獎學金申請條件,按學年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但在同一學年內不得同時享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由高校自行設立的獎學金

這部分獎學金在各高校情況不一,具體可以參見各高校網站或招生簡章。

由社會各界設立的獎學金

社會各界設立的獎學金包括企業設立的獎學金、各種基金組織設立的獎學金等。這部分獎學金數量繁多,金額不等,除了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大學生進行獎勵外,很多是專門針對貧困大學生的。以下選擇介紹一些有代表性的獎學金。

1.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

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於2005年12月設立。該獎學金面向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100名學生,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和三等獎(助)學金。

這個獎學金區別於高校獎學金,也區別於基於個人捐款性質的基金委員會獎學金,它主要面向西部12省份,協調相應專業、學科,主要針對貧困學生而設定。

2.“新長城——特困大學生自強項目”

中國扶貧基金會於2002年9月1日啟動,該項目面向經濟特困、品學兼優的高校本科生(主要資助簽約項目高校的學生)。

家庭特困指家庭收入及借貸能力根本無法支付讀書所需費用(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生活費)。候選學生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孤、殘學生及烈士子女,且無固定經濟來源的學生;

(2)遭遇自然災害,家庭收入嚴重下降,正常學習、生活受較嚴重影響的學生;

(3)父母雙雙失業、且無正常經濟來源的學生;

(4)父母一方失業,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維持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學生;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正常學習生活危機的學生;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經濟異常拮据的學生;

(7)來自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學習及生活費用的學生;

(8)由於其他原因造成經濟特困的學生。

該項目的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000元,其中1840元為新長城自強助學金,直接發給學生,160元為管理費用,用於對學生提供成才支持、項目執行、項目推廣等。

3.華夏學子助/獎學金

由華夏基金會於2005年設立,目的是為了幫助中等職業學校家庭困難的優秀學生完成學業。由華夏學子助/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管理,國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具體負責評審及日常管理工作。華夏基金會為獲得獎學金的學生一次性提供2000元人民幣的資助。

除了社會組織,目前很多國內企業和外資企業也在很多高校設立了多種獎學金,金額比較高,這部分內容可以具體參閱各高校的網站或招生簡章。

西部開發助學工程

2000年8月,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組織實施的“西部開發助學工程”正式啟動。其主要內容是:從2000年8月開始,每年從西部12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入部屬和省(區、市)屬重點高等院校的本科生中,選擇1100名品學兼優的特困生,每人資助兩萬元,分4個學年陸續撥付,每年5000元,幫助他們完成大學學業。受資助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由所在院校減免50%。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主任委員:段應碧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委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丁幼華(中華兒女報刊社副社長)

馬立強(《經濟觀察報》報社董事長)

王培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二局局長)

包永江(中國城郊經濟學會會長)

任玉嶺(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長)

陳一心(人民政協報宣策部主任)

杭程(北京青年報記者)

鍾彬(《中國不動產》總編輯)

趙宗鼐(中央組織部原常務副部長)

段應碧(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康國平( IT業資深人士)

程義峰(新華社記者)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章程

( 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 二00五年十二月制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實現"十一五"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的資助工作,幫助家庭困難而又自強不息、品學兼優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努力學習、積極進取、勤奮科研,促進本學科的發展,並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培養人才,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配合中央有關獎學金制度檔案實施,特設立全國性獎學金,作為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學術獎,並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獎勵名稱: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

第三條獎勵性質:"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區別於高校獎學金,也區別於基於個人捐款性質的基金委員會獎學金,首先,它是面向全國的;其次,這是最重要的,它主要面向西部12省,協調相應專業、學科,以及主要針對貧困學生而設定的,以體現人才的協調發展,回響當前國家的科學發展觀。

第二章 獎勵對象、等級、數量與形式

第四條 獎勵對象: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五條獎勵等級: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分為: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和三等獎(助)學金。

1.獎學金的資助對象為高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獎學金分為三種:

優秀學生獎學金(重點獎勵西部12省學生):設一等優秀學生獎學金獎,每人每月一百元,共十個月,每年一千元

專業獎學金(只獎勵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用於獎勵區域、城市規劃、社科哲學、國防、文化、環境等專業的學生,分二個等級:入學第一年,一律享受二等專業獎學金,每人每月二百元,共十個月,每年二千元。從第二學年開始按學生人數的5%評定一等專業獎學金,每人每月四百元,共十個月,每年四千元;其餘95%仍享受二等專業獎學金。

定向獎學金:用於立志畢業後到西部工作的學生。定向獎學金的標準和辦法,100%享受一等專業獎學金的規定擬定,並報經院辦公室和學術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執行。

2.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全日制專科學生。助學金只設三等獎,以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為目的,標準為1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發放。

第六條獎勵數量

優秀學生獎學金每次最多45人;

專業獎學金每次最多35人;

定向獎學金每次最多 5人;

三等獎(助)學金每次最多15人;

第七條 獎勵形式

對"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獲獎人頒發證書和獎金。獎學金頒發時,同時頒發榮譽證書。若獲獎後的一年內受到校級記過以上(包括記過)處分,或受到法務部門處理、處罰,評審委員會有權收回獎學金及榮譽證書。

對獲得專業獎學金的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利用寒暑期安排到各地方政府部門掛職鍛鍊。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按年度申請和評審。每年9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10月31日前評審完畢。學生可根據"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申請條件,按學年向所在學校申請(每學年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連續申請),並遞交《"中國發展百人獎學?quot;申請表》或《"中國發展百人助學金"申請表》(見附表1、2),但在一學年內不得同時享受獎學金和助學金。

獎學金每學年發放一次,發放時間一般定為每年十一月份。

第三章 獎勵標準與評選條件

第八條 獎勵標準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主要是資助那些家庭困難而又自強不息、品學兼優的學生。分特困和貧困兩個檔次。

特困生的評選標準為出現下列各種情況,導致不能或極難承擔學雜費及生活費,嚴重影響學生正常求學和在校生活。

(1) 孤兒或無經濟來源;

(2) 單親家庭或殘疾人家庭;

(3) 父母皆在內地農村務農,家庭經濟收入極低;

(4) 父母在城鎮工作,但雙下崗,且無其他較為固定的經濟收入;

(5) 家庭遭受旱災、澇災、颱風等自然災害或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當年減產,收入較低;

(6) 家庭成員出現重病、災禍、死亡等重大變故,導致不能承擔學習開支;

(7) 家庭收入較低,入學時即申辦綠色通道,申請助學貸款的。

貧困生的評選標準與特困生相同,只是貧困程度略輕一點,但僅能勉強承擔學雜費及生活費,影響到正常求學和在校生活。

凡符合上述所列之一條件者,且政治思想品德表現良好,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給予評定。

第九條 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範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品行端正,無違法行為;

3.學習態度端正,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勇於進取,學習成績優良。研究生英語通過非英語專業六級考試,本學年各科成績均分應在 85 (含 85 分)分以上。本科生一、二年級學生本學年各科成績均分應在 80 (含 80 分)分以上,本科生三、四年級學生英語應通過非英語專業國家四級考試,本學年成績均分應在 80 (含 80 )分以上。

4.研究生要求在本學科領域內有較深入的研究,並表現出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創新精神,科研成果較為突出。

(1) 申請優秀獎學金,博士研究生本學年在權威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四篇以上(含四篇),碩士研究生本學年須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兩篇以上(含兩篇);本科生須有學術論文兩篇以上(含兩篇);

(2) 申請專業獎學金和定向獎學金,博士研究生本學年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四篇以上(含四篇),碩士研究生本學年鬚髮表學術論文四篇以上(含四篇),至少二篇發表在學校指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發表論文署名須是第一或第二作者。

(3) 申請三等獎(助)學金應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創新精神。

第四章 評獎組織機構

第十條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的評獎工作由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10至20人組成。委員的組成包括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的評審、外單位及部門聘請的專家評審。評審委員會委員由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負責聘任。

第十二條評審委員會委員須在國內外有一定聲望和影響。

第十三條評審委員會設主任 1名,副主任若干名及秘書長 1名。正、副主任由評審委員會民主選舉產生,報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批准。秘書長由評審委員會主任聘任。

第十四條評審委員會委員任期為2年。換屆時可連選連任,並應保留三分之二的原任委員。

第十五條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為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第五章 申報程式

第十六條 各高校申請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須填寫中國發展研究獎評審委員會印製的申報書。連同本院校情況、學生情況、當地政府和主管單位證明等材料,一式 4份,按規定的時間報送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評選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研究生須經所在專業研究生民主評議投票表決提名,由所在專業導師推薦(個別條件特殊學生可自薦),經本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議表決確定。本科生須經所在班級民主評議投票表決提名,由輔導員推薦,經評審委員會審議表決確定。分配名額時,對西部地區的高校適當予以傾斜。

第十八條申報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採取限額申報制。申請評獎的項目須填寫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印製的申報書。按規定的時間報送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對區域、城市規劃、社科哲學、國防、文化、環境、師範、民族、能源等專業的學生占在校生比例較大的高校適當傾斜。

第六章 評審程式

第十九條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分初審與終審兩階段進行。

第二十條初審工作由有關專家對所有申報項目填寫評審意見書後,聘請7-9名評審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評議,提出各獎項的建議意見,推薦到全體評審會進行評審。建議的項目數為應評項目數的兩倍。通過的項目要有二分之一以上評審同意。

第廿一條各高校根據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獎學金名額,受理學生的申請材料,組織等額評審,並在正式確定資助學生名單之前,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初審合格學生名單向全校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第廿二條終審為全體評審委員的評審會議,有半數以上評審委員出席。會議採取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獲獎項目須經評審委員會到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數通過。一等獎須到評審委員會進行現場答辯。評審結果經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批准後,以適當的方式對外公布,徵求各方面的意見。30日內無重大異議者生效。

第廿三條公示結束後,由各高校每年10月31日前將正式確定的獲資助學生名單按照隸屬關係報送主管部門和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備案。

第廿四條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接到各高校上報的助學獎學金獲資助學生備案名單後,於30日內將資金全部撥付給高校。獎學金由各高校統一發放給獲獎學生本人;助學金由學校按月發放給學生,或直接打入學生的一伙食卡。(個別條件特殊自薦的學生可直接領取)

第廿五條各高校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評審和發放工作,以確保獎學金真正用於品學兼優的貧困家庭學生,確保國家助學金切實用於學生生活費開支。對助學獎學金專款專用,截留、挪用和擠占的院校和單位將依照法律條例處理。

第七章 獎金來源與管理

第廿六條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及評審經費由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負責籌集。

第廿七條獎金及評審費設立單獨賬戶,由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財務處代管。

第八章 附 則

第廿八條 對評獎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即撤銷所獲榮譽,收回獎金,公之於眾,並取消有關單位和人員兩次參評資格。

第廿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與修改權屬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

主人翁資助計畫

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啟動“百人科學發展獎勵基金”實施“主人翁資助計畫”

汶川大地震,讓國人陷入一場群體性的悲怮之中,但中國人從來就不是一個在災難面前停止思考與行動力的民族,我們看到了災難所激發出來的整個民族空前的團結與互助的動力。逝者已矣,生者彌堅,災難還未結束,家園急需重建,而一個完整的“家園”,有太多千頭萬緒的構成,“重建”更是一個廣泛而系統的工程。

國家與社會力量全方位的投入支持固然重要,但災區人民自強自立的精神甚至更重要,古人說“授人予魚不若授人予漁”。在災難發生時,既要保證災區人民基本生存的“魚”,亦要扶助災區人民以“漁”,重建的過程,是一個系統工程,因更多力量的參與和更長久的持續性而顯得意義深遠。

在本次地震災害中,有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既是災區未來建設的中堅力量,又是當前最急需扶助的人群,那就是在全國高校就讀的災區學生。這些學生,家庭受災程度大小不一,但都面臨同樣的一個問題,因災難而導致的經濟困難使學業難以為繼。

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長期致力於科學發展觀的研究、宣傳、普及和人才培養等一系列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實施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經研究,決定啟動“百人科學發展獎勵基金”,實施“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主人翁資助計畫”,把此次汶川地震中受害的學子作為基金的一個支助重點,落實中央精神,支援四川抗震救災工作,積極採取多種措施做好家在災區學生的賑災幫撫工作。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是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於2005年12月設立。它主要面向西部12省份,協調相應專業、學科,主要針對貧困學生而設定。該獎學金面向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100名學生,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和三等獎(助)學金。這個獎學金區別於高校獎學金,也區別於基於個人捐款性質的基金委員會獎學金,它不僅是單純的學業支助,亦讓學生參與到科學發展觀的研究體系中來,讓科學發展觀的學術研究和社會實踐充分互動,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心,行動力,讓他們進入社會後具備把科學發展觀轉化為實際行動力的優秀素質。

考慮到這次汶川地震對社會造成的長期影響,本著賑災幫撫、思想安撫、分擔壓力的原則,加強思想引導,積極付諸行動力,使災區學生堅強和自信地應對災難。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將儘快啟動“百人科學發展獎勵基金”,並根據“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條例”制定出“主人翁資助計畫”。其主要資助對象為:本次災區大學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也可在有限名額內申報部分本科生。活動實施步驟:第一階段,資助受災學生(學校牽頭,落實到人);第二階段,讓成績優秀學生參與百人課題項目(思想引導、心理安撫、精神鼓勵);第三階段,利用暑寒假,派到地方實踐課題學習(限在讀研究生,鼓勵他們用學有所成參與到家園的建設中去。)。

此次“主人翁資助計畫”的意義在於,首先解決學生當前最困難的經濟問題,讓其在經歷喪失家園的悲痛中恢復自信心,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決心和社會力量;其次重大課題與重大事件結合,讓學生在與自身家鄉密切相關的課題研究中迸發出強大的精神動力,從而得到精神面貌的轉換與課題成果的雙贏;再次,鍛造出具有社會責任心和創新精神的優秀大學生,為社會輸送具有先進理念和務實精神的人才,在國家和家鄉可持續發展的建設中成為最有力和活躍的積極因子。

“中國發展百人獎學金——主人翁資助計畫”資助的學生分為:雙親死亡、親人死亡、失去聯繫、家庭受災嚴重、家庭受災一般等5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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