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中國盲人按摩指導中心)為中國殘聯直屬正局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996年經中央編委辦公室批准成立中國盲人按摩中心,2002年4月經中央編委辦公室批准,在中國盲人按摩中心的基礎上組建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同年12月中國盲人按摩中心更名為中國盲人按摩指導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中國盲人按摩指導中心)由中國殘聯執行理事會領導,業務上接受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就業部指導。受中國殘聯委託,負責對全國殘疾人勞動就業、扶貧服務、職業培訓及職業能力建設提供指導與服務,負責對全國盲人按摩工作進行行業管理以及承擔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服務中心簡介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中國盲人按摩指導中心) 為中國殘聯直屬正局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996年經中央編委辦公室批准成立中國盲人按摩中心,2002年4月經中央編委辦公室批准,在中國盲人按摩中心的基礎上組建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同年12月中國盲人按摩中心更名為中國盲人按摩指導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中國盲人按摩指導中心)由中國殘聯執行理事會領導,業務上接受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就業部指導。受中國殘聯委託,負責對全國殘疾人勞動就業、扶貧服務、職業培訓及職業能力建設提供指導與服務,負責對全國盲人按摩工作進行行業管理以及承擔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殘疾人勞動就業、扶貧服務法規、政策、規劃、計畫的落實,承擔相關管理辦法制定的事務性工作。

2.承擔對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人員隊伍建設標準化的技術指導,負責相關信息的統計、分析與管理工作;承擔殘疾人失業登記、殘疾人就業與失業統計工作;指導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工作;負責殘疾人勞動就業崗位的開發和支持性服務工作的開展;監督檢查殘疾入就業保障金的管理、使用。

3. 承擔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規劃、計畫的落實、組織與協調工作。負責國家級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標準化建設的技術指導及審核驗收,指導地方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工作;負責全國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職業指導人員和就業服務人員的職業資格培訓、鑑定的組織管理工作;協調、制定全國殘疾人遠程職業培訓和電化教育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殘疾人就業和職業培訓狀況實名制統計管理工作;推行中、高等職業教育“雙證”(學歷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4. 負責殘疾人就業、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鑑定領域的理論研究和信息宣傳工作。

5. 開展農村殘疾人扶貧服務工作。

6. 負責殘疾人職業能力建設、職業能力評估和信息無障礙網路建設的組織與管理。承擔殘疾人職業能力評估系統的研發和推廣套用;建立與殘疾人事業相關的職業資格認證體系;負責研究、制定殘疾人職業技能鑑定輔助標準,推行輔助器具在鑑定中的適用工作;承擔修訂、申報殘疾人和與殘疾人事業相聯繫的職業工種。

7. 組織開展全國性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協助做好殘疾人職業人才評選表彰和獎勵的事務性工作。

8. 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實施盲人按摩行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和管理辦法,對全國盲人按摩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制定全國盲人按摩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督導和檢查;負責全國盲人按摩人員培養、培訓和組織協調;督導地方做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從事醫療按摩資格管理工作;制定盲人醫療按摩繼續教育規劃、培訓計畫;指導全國盲人保健按摩和醫療按摩人員的技能鑑定、職稱評審工作;為盲人按摩人員從業、就業提供指導與服務。

9. 負責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考務的組織管理及有關技術性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年度考試考務工作計畫;指導、監督和評估省級考試考務工作;負責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試題的命制和印製工作;承擔考試分析與評價工作;組織考試新技術的研發,推進新技術的套用;負責有關證書的印製、發放和管理工作。

10. 負責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大綱、考輔材料的編寫;承擔考試新技術、教具的研發推廣工作。負責盲人醫療按摩培養培訓教材及教學大綱的編制。

11. 承擔盲人輔導、就業崗位的開發及中國盲人按摩學會的日常工作。

12. 承辦中國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服務機構設定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中國盲人按摩指導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0人,正局級。中心領導職數3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中層領導職數8人。內設機構為綜合處、就業服務處、培訓技術指導處、職業能力建設處、盲人按摩管理處、考試管理處、命題評價處及中國盲人按摩學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

中心主要職能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內設機構為綜合處、就業服務處、培訓技術指導處、職業能力建設處、盲人按摩管理處、考試管理處、命題評價處 。主要職責:

綜合處:

承擔中心公務活動的綜合協調和公文審核、公文運轉等工作。擬定中心的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負責中心有關會務的組織和接待聯絡工作;落實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協調各處業務,起草綜合性文稿和機要、檔案、印章的管理;負責中心的人事、勞資、黨務、文書檔案、外事、內部網站、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及信訪工作。

就業服務處:

為全國殘疾人就業與扶貧提供指導和服務。負責組織殘疾人勞動就業、扶貧服務的有關法規、政策、規劃、計畫的落實,承擔相關管理辦法制定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人員隊伍專業化建設的技術指導、示範推廣與考核評估,負責相關信息的統計、分析與管理工作;承擔殘疾人失業登記、殘疾人就業與失業統計工作;開展殘疾人扶貧開發和農村殘疾人扶貧服務工作,負責殘疾人扶貧服務的具體工作;指導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工作;負責殘疾人勞動就業崗位的開發和支持性服務工作的開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實施組織和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

培訓技術指導處:

負責對全國殘疾人職業培訓業務的技術指導。承擔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規劃、計畫的組織與協調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職業培訓技術標準,承擔國家級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標準化建設的技術指導、示範推廣及審核驗收;協調、制定全國殘疾人遠程職業培訓和電化教育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推行中、高等職業教育“雙證”(學歷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研究、開發和推廣殘疾人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職業指導、用人單位指導的技術和方法,負責組織評審和發布研究成果,承擔殘疾人就業服務專業刊物的編輯和發行工作;負責全國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職業指導人員和就業服務人員的職業資格培訓、鑑定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殘疾人就業和職業培訓狀況實名制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殘疾人就業與培訓的理論研究工作。

職業能力建設處:

負責殘疾人職業能力建設、職業能力評估和信息無障礙網路建設的組織與管理。負責開發多類殘疾人職業能力評估系統,制定相應標準,示範和推廣職業能力評估在殘疾人就業服務中的套用;建立與殘疾人事業相關的職業資格認證體系;負責研究、制定殘疾人職業技能鑑定輔助標準,推行輔助器具在鑑定中的適用工作;推行殘疾人信息無障礙網路建設;承擔研究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修訂、申報殘疾人和與殘疾人事業相聯繫的職業工種;組織開展全國性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協助做好殘疾人職業人才評選表彰和獎勵的事務性工作。

盲人按摩管理處:

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實施盲人按摩行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和管理辦法,對全國盲人按摩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協助有關部門擬定盲人醫療、保健按摩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建立完善盲人按摩機構註冊、登記制度;制定盲人按摩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督導、檢查;指導各地盲人按摩指導機構和服務網路建設;負責全國盲人按摩人員培養、培訓和組織協調;督導省級做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從事醫療按摩資格的審核、年審及承擔資格證書的監製、發放工作;制定實施盲人醫療按摩繼續教育規劃、培訓計畫;指導全國盲人保健按摩和醫療按摩人員的技能鑑定、職稱評審工作;為盲人按摩人員從業、就業提供指導與服務;承擔盲人輔導、就業崗位的開發及中國盲人按摩學會的日常工作。

考試管理處:

負責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考務的組織管理及有關技術性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年度考試考務工作計畫;組織制定考試考務管理制度、規範和標準;指導、監督、評估省級考試考務工作;組織考試新技術的研發,推進新技術的套用;負責考生報名數據處理和考生信息、成績管理;承擔考試考務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有關證書的印製、發放和管理工作。

命題評價處:

負責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試題的命制、審題、組卷、審卷及試卷印製工作;負責考試評卷工作;承擔考試分析與評價工作;負責盲人醫療按摩培養培訓教材及教學大綱的編制;承擔考試相關軟體的研發需求與維護工作。

殘疾人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組織殘疾人扶貧服務的有關法規、政策、規劃、計畫的落實,承擔相關管理辦法制定的事務性工作;開展農村殘疾人扶貧服務工作,負責殘疾人扶貧服務的具體工作。

服務中心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東塔20層

郵編:100037

乘車路線:61、814、846、603、650、714、101、56、102、運通106、103等公車,阜成門橋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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