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是指是中國出版界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全行業的社會團體。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簡稱“中國版協”)成立於1979年12月,是中國出版界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全行業的社會團體,是出版界聯繫政府管理部門的橋樑和紐帶,是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其會員涵蓋圖書、期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印刷和發行等出版全行業。中國版協設有學術工作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科技出版工作委員會等工作機構,並建有裝幀藝術研究會、連環畫研究會、年畫研究會、幼兒讀物研究會、教育出版研究會、國際合作出版促進會等專業研究機構,還編輯出版《中國出版年鑑》。中國版協根據會章吸收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出版工作者協會是中國版協的當然團體會員,在業務上接受中國版協的指導。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南大街85號,

郵政編碼100703

電話:(010)65212816

傳真:(010)65228632

網址:www.pac.org.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宗旨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全國各族出版工作者,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促進出版改革,加強出版人才培養和出版隊伍建設,維護出版行業和出版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推動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出版合作,開展國際文化交流,為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出版事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鬥!

主要工作

(一)組織和推動出版單位和出版工作者學習理論,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的方針、政策。
(二)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出版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出版理論研究和業務交流活動。
(三)參與制訂行業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開展專業資質認證等工作。
(四)組織全國性出版行業評獎。表彰和獎勵先進的出版工作者,組織優秀出版物評獎活動。
(五)開展出版法制宣傳,推動和監督出版單位和出版工作者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加強行業自律。
(六)依照中國憲法及法律規定,維護出版單位和出版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努力開展行業服務工作。
(七)按照中國著作權法和政府有關法規的規定,促進出版單位廣泛團結著譯者,尊重著譯者的權益。
(八)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加強同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出版界的聯繫,增進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以及海外華僑、華人出版團體之間的友誼、交流與合作。
(九)積極參加國際和地區出版組織及活動,廣泛發展同各國出版界的友好往來,增進相互了解、友誼與合作。
(十)支持並幫助老出版工作者從事力所能及的出版活動和其他有益社會的活動。
(十一)在國家政策法規允許範圍內,開展同本行業有關的有償諮詢服務和經營活動。

成員

中國版協實行團體會員制。經國家主管機關批准的各類圖書、電子音像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物印刷單位、發行單位,出版、發行集團,全國性的出版教育、出版研究、出版對外貿易、出版物資單位,以及全國性的出版界專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他地方出版工作者協會經批准後均可為會員。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由大會代表選出理事,由全體理事選舉產生常務理事。由全體理事選舉產生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
中國版協領導成員由出版界有權威的資深人士擔任,如第一屆中國版協名譽主席胡愈之、主席陳翰伯,第二屆名譽主席陳翰伯、主席王子野,第三屆名譽主席王子野、主席宋木文,第四屆名譽主席宋木文、主席於友先

2006年4月召開的中國版協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由258人組成的中國版協第五屆理事會,並選舉134人組成的常務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的第五屆主席是於友先,常務副主席是劉波(兼秘書長)、謝明清楊德炎,副主席是王慶、車吉心、許華應、鄔書林、吳尚之、吳雨初、張小影、李家強、楊正泉、楊牧之、汪繼祥、沈仁乾、陳昕、陳滿之、俸培宗、桂曉風、海飛、高明光、韓紹祥。理事會聘請龍新民、宋木文為名譽主席,聘請李東生、徐惟誠、龔心瀚、王益、許力以王仿子、李祖澤、盧玉憶、劉杲、陳為江、伍傑、周誼等12位出版界資深人士為顧問。

協會章程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章程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2000年1月25日通過)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為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英文名稱為ThePublishersAssociationofChina。簡稱中國版協。
第二條本團體的性質是中國出版界自願結成的全行業的、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與出版界密切聯繫的橋樑、紐帶和管理出版工作的助手,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全國各族出版工作者,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促進出版改革,加強出版人才培養和出版隊伍建設,維護出版行業和出版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推動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出版合作,開展國際文化交流,為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出版事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鬥!
第四條本團體接受新聞出版署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團體的地址在北京市東四南大街85號。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團體的業務範圍和主要任務是:
1.組織和推動出版單位和出版工作者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的方針、政策,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發揚出版工作的優良傳統,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勇於創新,開拓進取,不斷提高出版工作的水平。
2.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出版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出版理論研究和業務交流活動,提高出版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為培養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出版隊伍作出貢獻。
3.表彰和獎勵先進的出版工作者,組織優秀出版物評獎活動,促進多出優秀作品,多出人才,為培養名出版家、名編輯及出版界各方面的專家作出貢獻。
4.開展出版法制宣傳,推動和監督出版單位和出版工作者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加強行業自律。
5.依照我國憲法及法律規定,維護出版單位和出版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6.按照我國著作權法和政府有關法規的規定,促進出版單位廣泛團結著譯者,尊重著譯者的權益。
8.關心離休、退休的出版工作者,支持並幫助他們從事力所能及的出版活動和其他有益社會的活動。
9.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加強同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出版界的聯繫,增進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以及海外華僑、華人出版團體之間的友誼、交流與合作。
10.廣泛發展同各國出版界的友好往來,增進相互了解、友誼與合作。
11.在國家政策法規允許範圍內,開展同本行業有關的有償諮詢服務和經營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團體實行團體會員制,由會員單位法人代表組成。法人代表變更時,其代表人選隨之變更。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團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國家主管機關批准的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領導的圖書出版社、期刊社、電子音像出版社、出版物印製(復錄)單位、發行單位,以及全國性的出版教育、出版研究、出版對外貿易、出版物資單位;經國家主管機關批准的全國性的出版界專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工作者協會,以及其他地方出版工作者協會和有重要影響的地方出版單位。上述單位凡承認本團體章程,均可申請,經本團體批准為團體會員。
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工作者協會以及其他地方出版工作者協會,為當地政府出版主管部門領導下的地方性社會團體。地方版協根據本團體章程確定自己的工作任務和組織形式,根據本地具體情況開展工作,在業務上接受本團體的指導。出版界專業協會、學會根據本團體章程和各自的章程,自主地開展工作,重要活動由本團體進行巨觀規劃和協調。凡涉及出版全行業的有關工作,由本團體牽頭組織。
第十條人員入會的程式是: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常務理事會授權主席會議批准後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選舉和被選舉為本團體理事;
2.參加本團體組織的活動;
3.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2.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3.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5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本團體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職權。理事每屆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本團體設名譽主席1人;設主席1人,根據需要,可設常務副主席,設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1人;根據需要設顧問若干人。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聘請名譽主席、顧問;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副秘書長人選;申請或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6.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7.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8.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項的職權,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設立主席會議,其成員為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主持本團體的日常工作,對常務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的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團體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主席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及主席辦公會議;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條本團體常務副主席全面協助主席工作。其他副主席根據分工協助主席工作。秘書長在主席、常務副主席領導下主持本團體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處理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缺額時,由常務理事會推舉增補。理事、常務理事調離推舉單位或因故需要遞補時,由原地區或原單位另推舉候選人報常務理事會核准確認。
第三十二條根據工作需要,有關出版管理機關成員,經過批准,可在本團體任職。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經費來源:(一)會費;(二)捐贈;(三)政府資助;(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愛審計機關的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公布。
第三十八條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全體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二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團體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
第四十六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經2000年1月25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分支機構

中國版協學術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66號(人民出版社)
郵碼:100706
電話:(010)65256692
主任:吳道弘
副主任:陳芳烈
秘書長:喬還田
中國版協教育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德勝門外大街4號(高等教育出版社)
郵碼:1000011
電話:(010)58581972
主任:楊陵康
副主任:梁子傑孫培鏡
秘書長:呂彩瓊
中國版協科技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15號國興家園D2(景苑)405室
郵碼:100044
電話:(010)88355040
主任:於國華
常務副主任:曾鐸
副主任:文宏武、白泊、劉益清、向安全、杜膚生
林萬泉、趙晨、胡明琇、張延揚傅玉祥、蔡鴻程
秘書長:曾鐸(兼)
中國版協民族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14號(民族出版社)
郵碼:100013
電話:(010)64237768
主任:禹賓熙
副主任:孫向東 林永萬 李成權 李鳳山 王東升 劉立強 高力青 韋家武 宛志賢
羅勇高偉劉新田 索南才讓 阿·艾白 張學進 祁繼先 周華 吐魯甫
秘書長:毅力特
中國版協教育圖書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7號院1號樓(人民教育出版社)
郵碼:1000081
電話:(010)58758057
主任:魏國棟
副主任:陳和 周常林
秘書長:王岳
中國版協幼兒讀物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總布胡同32號(中國美術出版總社)
郵碼:100735
電話:(010)65141044
主任:劉媛華
副主任:丁曉玲於耀先李知光孫忠多趙鎮琬張天明何群英戴賢顧同奮成冠倫
秘書長:周憲徹
中國版協青年讀物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四12條21號(中國青年出版社)
郵碼:100708
電話:(010)64079045
主任:張景岩
副主任:丁榮生王華龍傑何祖敏胡如虹胡維革
秘書長:岡寧
中國版協婦女讀物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燈市口史家胡同甲24號(中國婦女出版社)
郵碼:100010
電話:(010)65228807
主任:薛寶根
副主任:鄭曉燕 沈威 周航 
秘書長:鄭曉燕(兼)
中國版協外國文學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66號(人民文學出版社)
郵碼:100705
電話:(010)65255189
主任:任吉生
副主任:楊心慈章祖德宋安群葉曉芳朱樹誠秦穎
秘書長:李景端
副秘書長:胡真才
中國版協美術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總布胡同32號(人民美術出版社)
郵碼:100735
電話:(010)65122617
主任:郜宗遠
副主任:程大利劉子瑞姜衍波
秘書長:林陽
中國版協圖書評論工作委員會(中國圖書評論學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春秀路太平莊10號
郵碼:100027
電話:(010)6417340664175309
主任:伍傑
副主任:李可可宋鎮鈴閻曉宏吳道弘陶鎧
秘書長:李可可(兼)
中國版協電子與網路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20號院2號樓1801室
郵碼:100029
電話:(010)6441288964425002
傳真:010-64425002
主任:於永湛
副主任:高永清謝明清田勝立徐福生談德顏
秘書長:李琛
中國版協經營管理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美術館東街22號
郵碼:100010
電話:(010)84044787
主任:許邦
副主任:李松晨(常務)韓紹祥劉益清李朋義 黃國榮王久安
秘書長:黃國榮(兼) 王久安(兼)
中國版協裝幀藝術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美術館東街22號
郵碼:100010
電話:(010)64016986
主任:張守義
副主任:衛水山章桂征陶雪華郭占魁呂敬人林勝利
秘書長:衛水山(兼)
中國版協連環畫藝術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總布胡同32號(連環畫出版社)
郵碼:100735
電話:(010)65141042
主任:姜維朴
副主任:於化鯉甘禮樂劉治貴陳惠冠林瑛珊孟慶江賀友直顧盼遲乃義
秘書長:費聲福
中國版協年畫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總布胡同32號(人民美術出版社)
郵碼:100735
電話:(010)65244901
主任:徐震時
副主任:滕大千劉建平姜衍波顧華明沈家琳樂堅金光遠陳慧蓀何啟超李書敏
秘書長:滕大千(兼)
中國版協攝影藝術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總布胡同32號(人民美術出版社)
郵碼:100735
電話:(010)65244901
主任:肖順權
副主任:徐震時費文麓鄂毅常春奚天鷹牟航遠
秘書長:費文麓(兼)
中國版協藏書票藝術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美術館東街22號
郵碼:100010
電話:(010)64016989
主任:梁棟
副主任:張志有陳雅丹張家瑞沈延祥邵黎陽
秘書長:張志有(兼)
中國版協出版材料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美術館東街22號
郵碼:100010
電話:(010)64016986
主任:劉繼文
常務副主任:張克平
副主任:欒天英仵永成董會國梁國英胡濤陶曉穎
秘書長:張克平(兼)
中國版協國際合作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海淀區薊門小區北一樓5門203
郵編:100088
電話:(010)62359410
主任:許力以
副主任:陳早春楊德炎吳江江周誼胡守文海飛常振國彭松建魏國棟
秘書長:常振國
中國版協文藝出版工作研究委員會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張自忠路189號
郵碼:300020
電話:(022)27212179
主任:鄭法清
副主任:陳早春江曾培聶震寧李勤學陳華昌肖建國
秘書長:謝大光
中國版協經濟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甲28號新知大廈11層1106
郵碼:100036
電話:(010)88191106
主任:賈傑
副主任:吳志榮(常務)熊詩平黃允成徐平嚴建輝
秘書長:計梅
中國版協人民出版社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朝內大街166號(人民出版社)
郵碼:100706
電話:(010)65212449
主任:黃書元
副主任:周鵬飛熊治祁
秘書長:陳鵬鳴
中國版協少年兒童讀物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四12條21號(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
郵碼:100708
電話:(010)64050760
主任:海飛
副主任:尹秉禮劉海棲紀秀榮李元君張京陳純躍周舜培崔勇謀彭兆平
秘書長:尚萬春張天明
中國版協校對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美術館東街22號
郵碼:100010
電話:(010)84044783
主任:周奇
副主任:智福和 談維
副秘書長:杜維東
中國版協著作權保護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36號(商務印書館)
郵碼:100710
電話:(010)65241547
主任:林爾蔚
副主任:單基夫陳早春史夢熊
中國版協老出版工作者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四南大街85號
郵碼:100703
電話:(010)65228632
主任:王仿子
副主任:宋原放陸本瑞
秘書長:邱守銓
中國版協讀書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春秀路太平莊10號
郵碼:100027
電話:(010)6417530864173385
主任:楊平
副主任:黃健肖啟明程志方張增順張穗華
秘書長:楊平(兼)
中國版協城市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長春市建設街43號(長春出版社)
郵碼:130061
電話:(0431)8569938
主任:楊德宏
副主任:李書敏張合運孟鳴飛彭小華韓永言
秘書長:鄭曉輝
中國版協書標策劃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美術館東街22號後樓3樓
郵碼:100010
電話:(010)84251942
顧問:宋木文盧玉憶張伯海范振江
主任:楊德炎
執行主任:王勇龍
副主任:潘國彥
秘書長:王武
中國版協年鑑研究會
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45號
郵碼:100801
電話:(010)66095089
會長:許家康
副會長:許進祿(常務)陳仁禮房德勝
秘書長:許進祿(兼)
中國版協遊戲出版工作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東載區美術館東街22號
郵碼:100010
電話:010-84044478
理事長:謝明清
副理事長:丁磊汪延張朝陽陳天橋求伯君康健苗偉汪華峰文永利王鴻冀辛曉征
秘書長:辛曉征(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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