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

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

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是經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批准,1994年7月6日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註冊,並於1995年6月6日正式成立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業務上接受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的指導。

簡介

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

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是跨地區、跨部門,不分經濟性質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凡從事乳製品加工及與本行業相關的科研、教育、設備製造的企業、事業單位經申請都可成為本協會的會員單位。目前擁有580多個會員,基本包括了中國所有大中型乳製品加工企業。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於1995年正式加入國際乳品聯合會(InternationalDairyFederation,簡稱IDF),成為該組織的正式成員。

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編輯出版的期刊有:《中國乳品工業》雜誌《中國乳製品工業通訊》。協會編制的年度公報和《乳製品企業經濟技術指標彙編》是行業內重要的參考資料。協會舉辦的年會、乳品技術精品展示會和多個專業會議已成為中國乳製品行業規模最大、最權威、最重要的行業活動 。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英文名稱:China Dairy Industry Associaction,CDIA)。

第二條 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是由全國乳品生產企業及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自願結合的非營利性的行業性的全國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促進乳品行業發展。

第四條 協會業務上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辦公地址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是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在協會成員和政府部門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推動行業發展。具體如下:

(一) 根據黨和國家經濟建設總任務,結合行業特點和具體情況, 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

(二) 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要求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 組織行業內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推廣和套用,開展工程技術諮詢服務。

(四) 組織國內外乳品行業經濟、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培訓等活動。

(五) 組織收集乳品行業的國內外經濟、技術信息,辦好有關技術、信息刊物。

(六) 評選行業模範人物及先進企業。

(七) 代表乳品行業參加國際組織及有關會議。

(八) 代表會員單位的意志,制定行規行約。

(九) 為會員單位服務,發展行業公益性事業,解決行業共性問題。

(十) 接受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協會會員分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兩種。凡直接從事乳品生產及與本行業有關的科研、教育、工程設計、機械製造的事業、企業單位,承認協會章程,通過申請並經過常務理事會審查批准,都可成為本協會的團體會員。從事乳品科研、教育的工程技術人員、專家、教授經本協會會員推薦,常務理事會審查批准可吸收為協會的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協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協會;

(三)在本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經協會秘書處審核;

(三)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協會秘書處發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在協會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獲得協會編印的刊物、資料(另外有規定的除外);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

(四)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員費;

(六)遵守協會制定的行規、行約。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書。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不遵守協會章程,違反行規、行約,經常務理事會表決,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換屆,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決定其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中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2/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模範遵守、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

(二)在乳品行業內有較大影響和知名度;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長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理 事長、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過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七條 協會理事長為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提名秘書長人選。

第二十九條 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第三十二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單位內分配。

第三十三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調離時,必須向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款、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任職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理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可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協會章程修改後,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和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協會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乳品行業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屬檔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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