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職能
1、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制訂加強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規定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黨委和縣委管理的企事業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及基層黨組織民主生活會進行指導;研究、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研究、指導黨員隊伍建設,主管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協調黨員教育工作;組織和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
2、負責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制訂和參與制訂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法規、制度,並對典型經驗進行總結推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方針、政策和規章,提出加強巨觀指導的意見和建議。
3、提出鄉鎮和縣直部辦委局、學校、醫院以及其他列入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委管理的幹部考察、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的辦理;負責縣級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和屆中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幹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巨觀指導;負責全縣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科級領導幹部公開選拔的組織、命題、考試、面試、考試等具體工作,並對股級幹部競爭上崗、一般國家工作人員公開招考進行具體指導;承辦副科級以上幹部公開選拔的具體工作;指導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負責全縣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巨觀指導;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的有關規劃和方案,指導老幹部工作;指導鄉鎮黨委和縣直部辦委局等部門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
4、負責全縣幹部人事檔案、黨內統計、幹部統計工作的巨觀指導。
5、負責幹部監督工作的巨觀指導,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和縣委反映重要情況;對反映全縣科級及科級以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了解和督辦;負責對市委管理的幹部的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初審和審查。
6、制訂幹部教育工作政策、規劃,組織、協調縣管幹部、縣委委託縣委組織部管理的幹部和部分中青年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鄉鎮和縣直部辦委局的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縣委特派員”、“科技特派員”的選派與日常管理。
7、牽頭抓總,抓好人才資源的開發和管理,做好培養、吸收和用好各方面人才的工作,研究制定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規定,指導、協調、檢查全縣人才工作;指導各行業傑出專家和學者開展有關活動。
8、承辦縣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委組織部下設6個職能組室(中心):
辦公室、幹部一組、幹部二組、組織組、幹部監督組(加掛幹部檔案信息室)、遠教中心,加掛縣直屬機關工委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