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徐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一)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重大方針政策,向縣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並組織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和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現實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民族宗教事務局工作;(四)負責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台和華僑華人中的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負責台胞和台屬的有關工作;(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六)負責聯繫工商聯,聯繫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 調查、研究並反映我縣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選拔、培養積極分子;負責指導工商聯工作;(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意見;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八)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政策的研究,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九)負責指導基層統戰工作和統戰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保持與人大、政協的聯繫,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十)完成縣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一)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重大方針政策,向縣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並組織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和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現實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民族宗教事務局工作;
(四)負責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台和華僑華人中的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負責台胞和台屬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六)負責聯繫工商聯,聯繫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並反映我縣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選拔、培養積極分子;負責指導工商聯工作;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意見;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政策的研究,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九)負責指導基層統戰工作和統戰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保持與人大、政協的聯繫,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
(十)完成縣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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