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簡稱中央政研室。根據中央政策研究室工作大綱,政策研究室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分析國家情況,因而作出制定政策,並負責起草中共中央的主要檔案、草案、報告、理論。現任主任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王滬寧。

主要職責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一)負責起草全國黨代會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中央的有關重要檔案;起草中央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

(二)對黨的建設、思想理論重要課題和中央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三)參與黨中央大型會議的檔案起草。

(四)對全國經濟形式跟蹤、收集、分析、整理,以及報送黨建和思想理論的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中央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

(五)承辦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政治研究局

經濟研究局

黨建研究局

哲學歷史研究局

文化研究局

國際研究局

綜合研究局

農村研究局

社會研究局

歷史沿革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成立於1981年,原稱中共中央書記處研究室,於1987年胡耀邦下台後被撤銷。改為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1989年,與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合併為中央政策研究室。

現任主任

主任

王滬寧

副主任

何毅亭、潘盛洲、江金權、王曉暉

領導團隊

現任領導

王滬寧(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男,漢族,1955年10月生,山東萊州人,1977年2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國際政治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教授。

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1972-1977年 上海師範大學幹校外語培訓班學習

1977-1978年 上海市出版局幹部

1978-1981年 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國際政治專業研究生

1981-1989年 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教師、副教授、教授(其間:1988-1989年美國愛荷華大學、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訪問學者)

1989-1994年 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主任

1994-1995年 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

1995-1998年 中央政策研究室政治組組長

1998-2002年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2-2007年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7-2012年 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2-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第十六屆、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十七屆中央書記處書記,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歷任領導

鄧力群(81.01—87.09) (中央書記處研究室主任)

鮑 彤(87.09—89.08) (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主任)

王維澄(89.07—97.08)

滕文生(97.08—02.10)

王滬寧

(02.10-- )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組織局長

1、經濟研究局 局長:李連仲 副局長:白津夫

2、黨建研究局 局長:江金權 副局長: 田培炎

3、哲學歷史研究局 局長:王念寧 副局長:石太林

4、文化研究局 局長:方江山

5、政治研究局 局長:唐方裕

6、社會研究局 局長:李欣欣 副局長:陸進

7、農村研究局 局長:馮海發 副局長:李海鷗

8、綜合研究局 局長:張勤德 副局長:王德春

9、信息研究局 局長:武在平

10、國際研究局 局長:張來明 巡視員兼副局長:周寧

工作範圍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中央政策研究室是幫助中央了解與分析情況並制定與貫徹執行政策的助手之一,是黨的政策參謀部的一部分(還有中組、中宣。中財、社會、統戰等其他部委),管理一部分不屬於中央其他各部委範圍的工作政策問題,其研究工作的範圍如下:

(甲)承辦中央批交的各地報告及電報;

(乙)新區工作政策;

(丙)土地改革、農村建政與民眾運動,

(丁)解放區的城市工作及工商業問題;

(戊)農村生產及人民負擔;

(己)職工運動;

(庚)國民經濟的綜合研究。這是新的工作,不但應綜合農工商業及財政、金融、對外貿易等歷史的和現實的各種資料,進行研究;而且應綜合社會主義的、資本主義的及個體經濟的各種類型及資源調查統計材料來進行研究,以便將來能提出和解決若干有關國民經濟建設方針與計畫的意見和問題。不但為了新民主主義的目前經濟建設計畫,而且為了它的將來建設計畫而服務。

(辛)蔣管區的若干情況,主要是經濟情況的調查。

日常工作

(甲)承辦中央批交事項。

(乙)反映與分析情況,提出問題及其解決的意見,請中央核辦。

(丙)經常的調查統計與研究,其中又分為兩類:

(1)為了解決特定問題,作臨時性的調查研究。

(2)對基本情況經常、周密、系統的調查統計和研究。當革命日益接近全國勝利和我黨領導建設新民主主義國家的任務日益重大的時候,這種調查統計和研究的需要,亦日益迫切。

(丁)系統地整理材料。按照問題的性質及地區,將收到的全部材料,無遺漏地看過。區黨委以上機關寄來的材料及地委、縣委寄來的重要材料,並應一律做出索引與摘要,以便全面地了解各地區的情況和問題,及其工作的動向和進度,一切索引與摘要,均先經集體研究,互相修改,然後擇出重要者寫成簡報,送中央參考。簡報內容以反映具體情況與問題為主,需要時應儘可能扼要地提出處理的意見。並將原材料匯集,準備中央查考或調閱。

(戊)根據研究結果,秉承中央意旨,草擬各項指示、復電,或撰擬社論、短評、綜合新聞及專門論文,編輯黨內刊物、小冊子。

(己)為了吸收其他國家,特別是蘇聯的各種建設經驗起見,有計畫地編譯一部分重要的外國材料和著作,以供研究和參考

組織分工

(甲)暫分:

(1)新區政策組;

(2)土地改革及農村建政組;

(3)城市工商組;

(4)農業生產及合作社與人民負擔組(在土改後農村民眾的主要組織形式,除人民代表會議外,在經濟上的就是合作社,特別是供銷合作社);

(5)蔣區調查組;

(6)職工運動組;

(7)編譯組等七組。至於綜合報告及國民經濟綜合之研究,暫不設組,指定專人並各帶一二助手負責。各組按工作之繁簡,逐漸設定正副組長、研究員、研究幹事各若干人。

(乙)各組除按照上述研究問題的性質分工外,同時並作地區之分工,將東北、華北、西北、華東、中原等五大解放區及其中工作發展情況較特殊的冀察熱遼、豫皖蘇、華中等三個地區,合計八個地區的材料,由上述各組分別掌握,並以地區為單位,作綜合性之研究。

(丙)中央研究室根據上述研究範圍,可經過下級黨委向各地黨政財經及民運組織之各部門,聘定特約研究員,以便廣泛收集材料與意見。中央研究室與他們之間的聯繫,僅限於研究室內部的業務聯繫。

(丁)中央研究室與各中央局分局研究室之間,應建立直接的業務指導關係,並在材料調查收集統計工作及研究工作上和他們實行某種分工,但不直接作政策上的指導。中央研究室可以制定調查統計和研究工作的統一的計畫與項目,委託下級研究室進行調查統計和負責反映各項情況,並指導其調查統計與研究。亦可交換有關工作情況及政策研究之意見,但其性質亦系研究室內部商討的性質。

(戊)已出版的為中央提供參考材料並供中央直屬幹部學習之《黨內資料》的編輯工作,除由專人負責外,並吸收各組一定之幹部參加,組成編輯委員會。

管理制度

(甲)建立切合實用的材料室。規定材料的整理、保存、使用等具體的制度,克服材料零散及缺乏的嚴重困難。大量開闢材料來源,除各級黨委及其他機關寄來材料外,還必須:

(1)制定若干全國性的調查計畫,規定統一的項目,令全國各地進行調查,蒐集材料,以便開始有計畫地統一地收集各方面的材料進行研究。

(2)向有關各部門蒐集各種書面及口頭報告材料。

(3)收集書報雜誌等。

(4)通過對下級研究室的業務指導關係,經常收集系統的材料。

(5)規定特約研究員,以供給專門問題的材料。

(6)委託新華社記者進行調查。

(7)直接派人進行調查(一般調查人員亦以新華社記者名義為好),有重點地調查若干典型材料,並經常地系統地掌握重點地區的情況。

(乙)以儘快的速度,將收到的材料完全閱讀(不能及時閱讀者應聲明理由),並將區黨委以上全部及地委以下重要的或典型的材料,除索引外,並做成摘要或簡報,這是當前建立研究室業務的中心一環。

(丙)建立全體研究人員的理論與政策學習制度。從調查研究的方法,中央九月會議的傳達兩項學習開始,進一步學習毛澤東選集,聯共黨史,和蘇聯經濟建設,新民主主義財政經濟等各種基本理論,與一九四八年重要政策檔案,以學習有關思想方法,與經濟建設的理論為主。應使研究工作與理論學習聯繫起來。這就是說,研究某項專門問題的小組或同志,不應該只是經驗主義式地僅僅就中國現時的材料和經驗來研究,而必須大大超出這個範圍的限制,就全世界對某項同類問題的經驗參照起來加以研究,然後才能獲得更全面更系統的指導。例如合作社問題,僅僅研究中國的材料還不能系統地加以解決,又如工人運動問題,必須研究世界工人運動史,農民土地問題,必須研究世界幾個國家的經驗,其他政權問題,財政問題,經濟問題,婦女、青年等問題,都是一樣。其中又以研究蘇聯的經驗及馬恩列斯對各種問題的理論為主要基礎。這樣,就把研究工作與理論學習聯繫起來了。

(丁)提高研究人員的文化水平(主要是寫作能力和統計知識),首先是從日常索引、摘要,簡報、論文等寫作及互相改稿的過程中,提高其寫作能力。

(戊)健全行政領導,每周舉行檢查與討論工作的例會及研究問題的座談會,按期總結並報告工作,養成有組織有紀律的工作習慣。研究室內部討論的一切問題,非經中央決定,不得向外和向隊傳播。

(五)調查研究的重點是:

(甲)新區發動民眾與減租減息和土改工作。

(乙)新解放城市的民眾工作及建黨工作。

(丙)新民主主義的經濟構成及國營經濟與合作經濟的發展

道路和指導方針。

(丁)人民負擔的現狀及政策。

(戊)其他臨時發現及中央交辦之重要問題。

各組具體工作計畫及工作細則,另行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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