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大劫案張子強案件及其法律思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1987年)。 1997年被國家人事部首批評為“百千萬人才工程”跨世紀中青年學術帶頭人。 1999年被教育部評定為跨世紀中青年學術帶頭人。

作者介紹

主編簡介
趙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
南陽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1987年)。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
問學者(1990――1991年)。現任中國
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
士生導師、國際刑法研究所副所長
暨台灣法律問題研究所副所長。兼
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總乾
事等職。1988年至1997年間,應
邀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
修改小組成員,參與中國刑法典的
修改工作。1991年被國家授予“做
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
者”稱號。1995年被中國法學會評
定為首屆“全國十名傑出 青年法學
家”。1997年被國家人事部首批評
為“百千萬人才工程”跨世紀中青
年學術帶頭人。1999年被教育部評
定為跨世紀中青年學術帶頭人。
主持或參與主持國家、部委級
科研項目和與香港、日本、法國的
合作研究項目20多項。論著曾20
余次獲得國家級、部委級或院校獎
勵。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刑
事立法、中國區際刑法、國際刑法。
代表性論著主要有:《犯罪主體論》
(1989年)、《刑法研究系列》(5卷
本,1996――1997年)、《香港刑法
學》(主編,1997年)、《中國內地
與澳門刑法分則之比較研究》(主
編,1999年)、《海峽兩岸刑法總論
比較研究》(主編,1999年)、《新
刑法教程》(主編,1997年)、《新
刑法典分則實用叢書》(25本,主
編,1998――1999年)、《刑法爭議問
題研究》(主編,1996年)等。

作品目錄

總序
前言
上編 案件實錄
1、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
2、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4、《最高人民法院公報》載:張子強等非法買賣、運輸爆炸物、搶動、綁架、走私武器、彈藥、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私藏槍枝、彈藥抗訴案
5、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子強等7名主犯被判死刑,另外29名被告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6、在張子強案件審判情況介紹會上的講話
……
下編 法律思考
1、張子強罪案法律問題思考
2、關於張子強案件的管轄權問題
3、關於張子強案件的司法管轄權問題
4、談張子強跨境的輿情與法理
5、從張子強案看香港與內地的刑事管轄權
6、中國內地與香港刑事管轄權衝突研究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