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物資總公司

基本信息

主要職能

一、貫徹上級政府物資流通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工作指導,擬訂我縣物資流通的政策、措施和物資體制改革方案,經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物資流通企業的行業管理、監督物資企業執行國家有關法規。
二、培育和發展生產資料市場,統籌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生產資料交易規範的措施、辦法、負責生產資料市場的審批,監測管理和業務指導。
三、協調所屬企業汽貿、民爆、拆車等物資的內外貿業務。
四、負責政府對救災和臨時急需物資的組織調度、供應工作。
五、負責做好對特種物資如民爆器材、廢舊金屬材料、廢舊汽車報廢與拆解、新、舊機動車交易,建築市場的金屬材料、劇毒化工產品等特種物資的經營管理。負責審批縣屬物資流通企業經營重要生產資料的經營資格和經濟範圍,協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及年檢等工作,協同公安部門做好全縣民爆器材管理,報廢車輛管理安全檢查工作。
六、負責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和勞資報表的匯總上報。研究制定物資流通產業的發展,規劃前景。
七、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授權範圍內國有資產實施有效的運營管理,向縣政府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八、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人秘科 負責總公司黨、政日常工作,負責公司會議的組織和決議事項的督辦,協調工作關係;負責總公司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機關後勤、職工福利;負責總公司及全資企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技術職稱和人事管理,救災和臨時急需物資的組織調度,安全保衛、老乾、工會、計畫生育工作。 二、物資行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物資流通行業的管理,執行國家對物資流通行業的方針政策,有權參與檢查全縣物資行業違規的經營活動,規範物資行業市場運行。 三、財務審計科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信貸制度,制定管理辦法,負責制定全資企業稅後利潤的分配方案;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控制和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全資企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制定總公司內部的審計財務收支、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制定總公司內部的審計規章制度,負責全資企業領導的離任審計,負責各項報表的匯總上報。 四、民爆專營管理科 負責民爆專營器材購、銷經營業務的管理,協調公安、安監等職能部門對民爆物資的安全管理,做好對民爆器材的配送工作和所屬民爆服務站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報廢車輛回收科(縣報廢車輛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辦理報廢車輛有關手續,協調公安、工商等職能部門對報廢車輛收繳、拆解、整頓和舊機動車交易等經營管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