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城管辦

主要職責

1、
2、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方針、政策,強化城市綜合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制定並修改、完善上杭縣城市管理的有關制度,使城市管理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軌道。
4、根據本縣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管理的需要,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的工作目標和工作實施方案。
5、對涉及城市管理有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及城市管理各項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對未履行好城市管理職責的單位進行通報。
6、負責了解並收集各地城市管理的新情況、新經驗,為縣委、縣政府的決策提供參考,出謀獻策。
7、設定舉報電話、舉報箱,負責處理單位和市民有關城市管理的檢舉投訴。
8、督促市場服務中心認真做好市場秩序和衛生保潔工作,確保城區市場整潔、規範、有序。協助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做好城區新農貿市場、專業市場、特色經營商品市場的規劃選址、舊農貿市場的改、擴建工作,保證城區市場在數量、質量、空間布局等方面符合城市發展的需要。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