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法記》

《筆法記》的博大精深,表明這只能是荊浩晚年所作,是他畢生心血的結晶。因而確定其寫作年代,有助於推斷他的卒年。

根據宋代史書的記載,《筆法記》是由荊浩的“友人”在北宋初年進獻給皇室的,說明他已離開人世。於是有人推論他寫於五代後梁,甚至寫於唐末。筆者則認為寫於五代後唐。 《筆法記》中有兩句名言:“水暈墨章,興我唐代。”他敢於公然聲稱“興我唐代”,除了表明他忠於唐室以外,可能還有別的原因。後梁之後的後唐,是打著“擁唐”的旗號建立起來的,其開國皇帝李存勗,是沙陀族酋長李克用之子,這個“李”姓,是唐成通十年(869)由唐懿宗賜予的。後梁朱溫滅唐之後,李克用始終不放棄擁唐的名義。後梁龍德三年(923),其子李存勗滅後梁正式稱帝,國號仍為“唐”,一切制度均仿效唐朝,大臣也多用唐朝舊臣,宮內各執事及諸鎮將軍全仿唐制用宦官等。根據後唐擁唐的特殊歷史情況,荊浩在《筆法記》中敢於公然採用“我唐”是合乎邏輯的。這既符合他聊抒懷古之幽情的心態,也不承擔政治上的任何風險。 後唐於清泰三年(936)被後晉所滅,荊浩寫作《筆法記》的時間,很可能就在後梁龍德三年至後唐清泰三年(923——936)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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