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

《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是1995年1月30日,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在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等單位舉行的春節茶話會上的重要講話,該講話全面闡述了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的大政方針,並就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大問題提出了八項主張和看法。

江澤民: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
同志們、朋友們:
全國各族人民剛剛歡度了1995年元旦,又迎來了乙亥年春節。在這中華民族傳統節日來臨之際,在京的台灣同胞和有關人士歡聚一堂,共話兩岸關係前景和祖國統一大業,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藉此機會,我謹代表中共中央、國務院,向2100萬台灣同胞祝賀新年,祝願台灣同胞新春快樂,萬事如意!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l00年前,1895年4月17日,日本帝國主義以戰爭的手段逼迫腐敗的清朝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強行攫取了台灣與澎湖列島,使台灣人民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生活了半個世紀之久。中國人民永遠不會忘記這屈辱的一頁。50年前,中國人民同世界人民一道戰勝了日本帝國主義,1945年10月25日,台灣與澎湖列島重歸中國版圖,台灣同胞從此擺脫了殖民統治的枷鎖。但是,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1949年以後,台灣又與祖國大陸處於分離狀態。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促進中華民族的全面振興,仍然是所有中國人的神聖使命和崇高目標。
1979年1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以來,我們制定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一系列對台政策。鄧小平同志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也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偉大構想的創造者。鄧小平同志高瞻遠矚,實事求是,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解決台灣問題的重要論斷和思想,確立了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指導方針。
鄧小平同志指出,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凡是中華民族的子孫,都希望中國統一,分裂是違背民族意志的。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能允許有什麼“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堅決反對“台灣獨立”。解決台灣問題無非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和平的方式,一種是非和平的方式,用什麼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完全是中國的內政,決不允許外國干涉。我們堅持用和平的方式,通過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同時我們不能承諾根本不使用武力,如果承諾了這一點,只能使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只能導致用武力解決問題。統一以後實行“一國兩制”,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台灣保持原有的制度。“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統一後,台灣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台灣同外國的民間關係不變,包括外國在台灣的投資及民間交往不變。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有高度的自治權,擁有立法權和司法權(包括終審權),可以有自己的軍隊,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自己管理。中央政府不派軍隊、行政人員駐台,而且在中央政府里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十幾年來,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指引下,經過海峽兩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的共同努力,兩岸人員往來以及科技、文化、學術、體育等各領域的交流蓬勃發展。兩岸經濟相互促進、互補互利的局面正初步形成。早日實現兩岸直接“三通”,不僅是廣大台胞、特別是台灣工商業者的強烈呼聲,而且成為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兩岸事務性商談已取得進展,“汪辜會談”標誌著兩岸關係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
但是,值得所有中國人警惕的是,近年來台灣島內分離傾向有所發展,“台獨”活動趨於猖獗。某些外國勢力進一步插手台灣問題,干涉中國內政。這些活動不僅阻礙著中國和平統一的進程,而且威脅著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和發展。
當前國際形勢仍然複雜多變,但總的趨勢是走向緩和。世界各國都在制定面向未來的經濟戰略,把增強綜合國力作為首要任務,以求在下一世紀到來時能在世界上占有自己的位置。我們感到高興的是,海峽兩岸的經濟都在向前發展。1997年、1999年,我國將繼恢復對香港和澳門行使主權,這將是全國各族人民包括台灣同胞的一件大喜事。中華民族歷盡滄桑,飽經磨難,現在是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實現全面振興的時候了。這對台灣是個機會,對整箇中華民族也是個機會。在這裡,我願就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要問題提出如下看法和主張。
(一)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任何製造“台灣獨立”的言論和行動,都應堅決反對;主張“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等等,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也應堅決反對。
(二)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並依據有關國際組織的章程,台灣已經以“中國台北”名義參加亞洲開發銀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等經濟性國際組織。但是,我們反對台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為目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一切愛國的台灣同胞和有識之士都會認識到,進行這類活動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使“台獨”勢力更加肆無忌憚地破壞和平統一的進程。只有實現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才能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尊嚴與榮譽。
(三)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是我們一貫主張。在和平統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引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我在1992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說:“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就兩岸正式談判的方式同台灣方面進行討論,找到雙方都認為合適的辦法。”我們所說的“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當然也包括台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我們曾經多次建議雙方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在此,我再次鄭重建議舉行這項談判,並且提議,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至於政治談判的名義、地點、方式等問題,只要早日進行平等協商,總可找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解決辦法。
(四)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的。我們完全相信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理解我們的這一原則立場。
(五)面向21世紀世界經濟的發展,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箇中華民族。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我們將繼續長期執行鼓勵台商投資的政策,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將切實維護台商的一切正當權益。要繼續加強兩岸同胞的往來和交流,增進了解和互信。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是兩岸經濟發展和各方面交往的客觀需要,也是兩岸同胞利益之所在,完全應當採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直接“三通”。要促進兩岸事務性商談。我們贊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商談並且簽訂保護台商投資權益的民間性協定。
(六)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5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七)2100萬台灣同胞,不論是台灣省籍還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台灣同胞一切正當權益,我們黨和政府各有關部門,包括駐外機構,要加強與台灣同胞的聯繫,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關心、照顧他們的利益、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我們希望台灣島內社會安定、經濟發展、生活富裕,也希望台灣各黨派以理性、前瞻和建設性的態度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我們歡迎台灣各黨派、各界人士,同我們交換有關兩岸關係與和平統一的意見,也歡迎他們前來參觀、訪問。凡是為中國統一作出貢獻的各方面人士,歷史將永遠銘記他們的功績。
(八)我們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願意接受台灣方面的邀請,前往台灣。可以共商國是,也可以先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就是相互走走看,也是有益的。中國人的事我們自己辦,不需要藉助任何國際場合。海峽咫尺殷殷相望,總要有來有往,不能“老死不相往來”。
港澳同胞、海外僑胞為促進兩岸關係、祖國統一和中華民族振興,作出了許多努力,功不可沒。我們希望廣大港澳同胞、海外僑胞進一步為發展兩岸關係、統—祖國和振興中華作出新的貢獻。
早日完成祖國統一,是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無限期地拖延統一,是所有愛國同胞不願意看到的。中華民族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曾經說過:“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我們呼籲所有中國人團結起來,高舉愛國主義的偉大旗幟,堅持統一,反對分裂,全力推動兩岸關係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中華民族現代發展進程中這光輝燦爛的一天,一定會到來。
(原載1995年1月31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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