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醫雜誌》

《湖北中醫雜誌》

《湖北中醫雜誌》編輯部成立於1979年,負責編輯出版《湖北中醫雜誌》(月刊),《湖北中醫藥大學學報》(原名《湖北中醫學院學報》)編輯部成立於1999年,負責編輯出版《湖北中醫藥大學學報》(雙月刊),還承擔中醫文獻研究室部分教學工作(碩士研究生教學)和相關的科研工作(承擔兩項省級科研項目)。為便於兩刊的管理工作,2008年組建期刊社。

基本信息

刊社簡介

《湖北中醫雜誌》《湖北中醫雜誌》

《湖北中醫雜誌》編輯部成立於1979年,負責編輯出版《湖北中醫雜誌》(月刊),《湖北中醫藥大學學報》(原名《湖北中醫學院學報》)編輯部成立於1999年,負責編輯出版《湖北中醫藥大學學報》(雙月刊),還承擔中醫文獻研究室部分教學工作(碩士研究生教學)和相關的科研工作(承擔兩項省級科研項目)。為便於兩刊的管理工作,2008年組建期刊社。

兩刊現任主編王華校長,博士生導師,期刊社主任為李漢鑫。雜誌副主編冀振華,編輯部主任邵企紅。學報副主編林飛,編輯部主任鄭曉屏。編輯部在職人員10人(編輯8人,編務2人)。其中正高職稱1人,副高職稱6人;博士生導師1人,碩士生導師4人;具博士研究生學歷1人,碩士研究生學歷者3人,大學本科學歷者4人,大專學歷者1人。

兩刊編輯部成立以來,在發展中醫藥學術和推介中醫藥科技成果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受到了讀者、作者、學校和社會的好評。1989年和1994年,在湖北省高等校工作檢查評估中,先後獲得甲等獎和“先進學校編輯部”的稱號;2001年,被湖北省科技期刊學會評為“1999—2000學會先進集體”;2002年,被學院評為“全院科技先進單位”;2003年,被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編委會評為“首屆《CAI-CD規範》執行優秀期刊”。

來稿要求

內容

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要求主題鮮明,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數據準確,書寫工整規範,數據應做統計學處理。正文每自然段開頭縮兩格。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如1,1.1,1.1.1的格式,頂格書寫,後空一格。論著稿件一般不超過5000字,一般稿件不超過3000字。

文題

力求簡明、醒目,能反映文稿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要使用中文或英文縮略語。

作者

作者姓名、單位、郵政編碼依次寫在文題下。若作者單位為2個或2個以上,且不同單位作者交叉排序,則將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變動)。排序時可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表明所在單位的序號,如李思勤1、劉愛學2。單位名稱之後應寫明所在省、市(地區)及郵政編碼。

摘要

論著稿件需附中、英文摘要,採用結構式摘要形式書寫,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項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採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作者”、“我們”、“本研究”等主語。考慮到我國讀者可參考中文原著資料,為節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簡略些(300字左右),英文摘要則相對具體些(400個實詞左右)。英文摘要尚應包括文題、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及郵政編碼。中、英文摘要均另頁列印,行距要大,便於修改。

關鍵字

文稿需標引2-5個關鍵字,請儘量使用《醫學主題詞注釋順表》和《中醫藥學主題詞表》內所列的詞,不應寫縮略語,如“ATP”應標引“三磷酸腺苷”。論著稿件應附英文關鍵字。每個英文關鍵字第一個字母大寫,各辭彙之間以“;”號(分號)隔開。

醫學名詞

以1989年及其以後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辭彙》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1995年版《藥典》(法定藥物)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辭彙》(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採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使用商品名。

圖表

每幅圖表單可占1頁,集中附於文後;也可按順序附於文字中,並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碼,如圖(表)1、2……,如全文只有一個圖(表),仍編為圖(表)1,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於圖(表)下方作為注釋。一律採用三線表(項線、表頭線、底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數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表內數據的單位應在表題後或表內各分項後註明。線條圖應繪在白紙上或以計算機雷射列印圖樣,高寬比例5:7左右。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

計量單位

實行國務院198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以單位符號表示。中藥劑量單位為g,各藥劑量原則上分開寫,少數習慣連寫藥名其計量可合寫。凡人體內的壓力,如血壓、眼壓、腦脊液壓力等可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弧內可寫舊制單位數值,如10kPa(75mmHg),人體外的壓力則用法定計量單位。

數字

執行GB/T15835-1995《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又很得體的地方均使用阿拉伯數字。5%-95%不要寫成5-95%;(50.2±0.6)%不要寫成50.2±6%,或50.2%±0.6%。

統計學符號

按GB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

縮略語

文中儘量避免使用縮略語。必須使用時首次出現處先敘述其全稱,然後括弧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後兩者用“,”分開(如該縮略語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縮略語不得移行。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儘量詳細列入,未公開發表的資料請勿引用。文獻按文章正文引用的先後順序連續編碼,並在正文中相應地方標出序號。文獻著錄項目、順序及標點符號規範如下:
(1)期刊:著者(中外文一律姓前名後,外文名可縮寫),題名[J].刊名,出版年,卷號(期號):起止頁碼(起頁碼~止頁碼,下同)。
(2)專著(書籍):著者.書名[M].版本(第一版不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3)論文集:著者.題名[A].論文集編者.論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4)專利:專利申請者.專利題名[P].專利國別:專利號.年月日
(5)報紙:著者.題名[N].報紙名,年月日(版次)
以上各種文獻中的縮寫點一律略去。著者3人及3人以下要全部著錄,3人以上的可在著錄3人後省略,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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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所涉及的課題如獲得國家或部、省級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基金項目名稱腳註於文題左下方,著名編號,並附證書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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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套用300字或400字,16K非紅色方格稿紙楷書工整書寫,要求字跡清楚。文中引用古籍原文處一定認真核對無誤,並註明出處。若為列印稿或網上投稿則應認真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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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經審核擬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見修改整理後,為縮短刊出周期和減少錯誤,請將修改稿以純文本格式存入軟碟,與修改稿列印件、原稿一併寄回本刊編輯部,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修改稿”字樣。歡迎使用E-mail傳送修改稿。
特別注意:作者來稿若審查重複率超過30%涉嫌抄襲、剽竊、造假者,一切後果由作者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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