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實錄》

明官修。二百五十七卷。起元至正十一年(1351),迄洪武三十一年(1398),首尾四十八年。太祖實錄凡三修:一修於建文元年(1399),總裁為董倫、王景彰等;再修於永樂之初,監修為李景隆、茹瑺,總裁為解縉;永樂九年(1411),改命姚廣孝、夏原吉為監修官,胡廣、胡儼、黃淮、楊榮為總裁官,作第三次修改,撰修要旨皆成祖授意,至十六年五月成書。再修時焚初稿本,至三修時又毀二修本,前二本俱不可得見。

簡介

明成祖實錄
二修時即已革除建文年號,仍以洪武紀年。太祖朝事跡,如明初沉韓林兒於水;洪武十三年以後之胡惟庸、藍玉、李善長諸黨案,殺數萬人,破數十萬家,開國功臣芟夷略盡,文臣如宋濂亦不免謫死,實錄全隱而不書;于靖難時記載尤多不實。萬曆時允科臣楊天民請,附建文元、二、三年事跡於後。但通行的1940年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傳抄本,建文朝事跡仍附於《成祖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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