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法門正典》

《十善法門正典》

《十善法門正典》認為政教並行制度先由古印度大三末多可汗創立,由釋迦牟尼革新推廣,經藏王松贊乾布和蒙古可汗成吉思汗相繼實行而傳至忽必烈。

《十善法門正典》

正文

《十善法門正典》記載中國元世祖忽必烈崇尚佛教,實行政教並行制度的典章性著作。俗稱《十善法門白史》或簡稱《白史》,漢譯本《蒙古源流》中稱之為《經教源流》。成書於元至順元年(1330)。原本失傳,至今流傳的多種抄本是16世紀經呼圖克圖·徹辰洪台吉校訂後的傳本。著者佚名,全文5000餘字。
《十善法門正典》主張政教並行,“教要貫徹經、咒之佛法,政順實現和平、安樂之世道”。該書認為政教並行制度先由古印度大三末多可汗創立,由釋迦牟尼革新推廣,經藏王松贊乾布和蒙古可汗成吉思汗相繼實行而傳至忽必烈。該著作中說,大三末多、松贊乾布、成吉思汗和忽必烈分別是薩摩多巴達理、呼圖克圖·洪希姆、瓦齊爾八尼和文殊師利等菩薩的轉世化身。又說,為使國家長治久安,忽必烈可汗受戒信佛,尊薩伽派呼圖克圖、八思巴喇嘛為國師,詔令在“四異五色”之疆土內,實行政教並行制度。該制度包括:①確立政教並行的兩套機構,並規定了從可汗、國師到各級官員和喇嘛的職責;②定出每年四季舉辦紀念教之始祖釋迦牟尼和政之先祖成吉思汗的“四福”、“四喜”祭奠活動的時間、內容和規模;③從“沒有教規生靈墮入地獄,沒有王法國家遭到破滅”的信條出發,制定了喇嘛、俗人都必須遵循的清規戒律和對違者予以懲罰的札薩克條例。還規定了對政教各級官員和喇嘛的舉謫、褒貶的辦法和讓人們積德造福的行善事業等。
《十善法門正典》主張的政教並行制度,以佛教把宇宙分成“色”和“心”兩個部分的觀念和在此基礎上劃分靈魂與肉體、此岸世界與彼岸世界的教義為依據,體現了以教哲理人心,以政治理世道,把對“色”和“心"的統治,即把對物質世界的統治和對精神世界的統治,加以統一的思想。這一思想的目的在於:①通過宣揚佛和可汗的同一,使政教合一的統治神聖化;②灌輸因果輪迴和超脫思想,把人們的追求引向來世的幸福和彼岸的極樂世界,誘導人們從信念上歸順政教合一統治;③結合清規戒律和札薩克條例,告戒人們“不服喇嘛之教將步迷途,不從父母之誨會遭厄運,不循可汗之法必陷網羅”;鼓勵人們要拋棄“不慈悲的喇嘛、不仁道的帝王、不廉潔的偌彥、貪得無厭的官吏、不忠誠的朋友”;勸導人們“把可汗旨意當做心臟、把喇嘛誓言當做眼睛、把父母教誨當做生命”,向社會提倡以可汗、喇嘛和父母三者為尊的敬上撫下、以誠相待的風尚,使社會道德適應政教合一的統治。
《十善法門正典》對後來的蒙古族社會政治和思想文化的發展都有過很大影響。16世紀,鄂爾多斯部呼圖克圖·徹辰洪台吉曾對該著作的不同傳本進行研究,把它作為阿拉坦汗引黃教入蒙古地區、普及喇嘛教的理論依據和政策要領。17世紀的歷史學家薩囊·徹辰把它作為自已著述所據的主要典籍之一,寫出了宣揚佛教創世說和鼓吹印、藏、蒙同源論的著作《蒙古源流》。同一時代的《黃金史綱》、羅《黃金史》、《大黃冊》以及後來的墨《黃金史》等,均受《十善法門正典》的重大影響。
近現代,隨著蒙古學的興起和發展,《十善法門正典》已成為國內外學者注目的典籍之一。除在中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有多種傳本之外,在蘇、德、英、法、日、美諸國也有不同傳本流傳。1982年,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中國蒙古族學者留金鎖研究對照 8種傳本的《十善法門正典》蒙古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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