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任東吳法學院教務長的盛振為在《十九年來之東吳法律教育》中指出:“當時...的宗旨是雄心勃勃的,也和東吳法學院在法律教育方面所追求的宗旨保持一致...刊物,也被看作是當時法學教育最著名的兩所大學——北朝陽、南東吳的“鎮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