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ng[英語單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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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ng,即龍,是東方神龍的準確英文翻譯。 英文單詞Loong的出現原因是:清代的西方傳教士把龍翻譯為Dragon即西方《聖經》以來主流話語的“惡魔”,使得華人在西方的形象惡劣,於是清代末期在美國的華人發起文化自救,把龍翻譯為Loong。 龍是中華文化的主要圖騰、突出象徵,青龍與白虎、朱雀、玄武一起並稱“四神獸”。東方龍(Loong)是瑞獸,有別與恐龍及歐洲的Dragon(拽蚣、惡魔、悍婦)等。漢民族等大多數華人自稱龍的傳人,“西方龍(Dragon)”這種錯誤說法導致龍及大量華人的形象在西方文化里被妖魔化! 龍在中華文化里是行雲布雨的天使,接近於西方早期的Seraphim(撒拉弗、六翼天使、熾天使),但也有不同,由於找不到完全的對應物,龍的正確英文譯名是“loong”。 “loong”英文注釋也不應是“Chinese Dragon”。對中國文化一無所知的外國人看到“Chinese Dragon”時是不會想“Loong”與“Dragon”有什麼實質區別的,恐怕首先想到的還是他們概念中的“Dragon”。西方文化中,特性、含義、地位最接近中國的“龍”的概念就是“Seraphim”(熾天使)。 用“Chinese Seraphim”來解釋“Loong”是最合理可行的。

基本信息

誤譯原因

龍翻譯成dragon與dragon翻譯成龍,要追溯到中英和中美文化交流史初期。鴉片戰爭前後,中英、中美直接的文化交流開始。此時清朝的國力日益衰落,英國和美國,特別是英國成為世界的超級大國,在他們入侵中國的過程中,在商品輸出的同時,對華的文化輸出開始。在中英、中美文化交流中,中國的對外文化交流一直是赤字。

馬禮遜與《華英字典》 馬禮遜與《華英字典》

中英文的文獻互譯中,英譯中遠遠超過中譯英,在翻譯的過程中,英漢詞典和漢英詞典發揮著重要作用,其中英漢詞典比漢英詞典發揮著更為重要的關鍵作用。歷史上第一部漢英和英漢詞典是1815~1823年馬禮遜在澳門編纂出版的《華英-英華大詞典》,它成為日後出版這類詞典的嚆矢。

由於種種的歷史局限,dragon被譯為龍。此後至1898年,這類詞典都由西方傳教士們編纂。對這期間所有英漢詞典中“dragon”詞條的查閱分析表明,dragon譯成龍延續了馬禮遜的誤譯,以訛傳訛。中國學者編纂出版英漢詞典始於19世紀與20世紀之交,但dragon譯成龍的錯誤沒有得到更正。因而可以說,dragon錯譯龍是鴉片戰爭以來西方話語力量在華建構的結果。

正譯倡議

清代的西方傳教士把龍翻譯為dragon(拽蚣)即西方《聖經》以來主流話語的“惡魔”,使得華人在西方的形象惡劣,於是清代末期在美華人開展文化自救,把龍翻譯為loong,把龍鳳翻譯為Loong-Voong。英文中對“龍”字的音譯是“Loong”,姓氏“龍”和人名中的“龍”字也被翻譯成“loong”,例如著名武術家李小龍的英文名字是“Lee Siu Loong”,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名字被翻譯成“Lee Hsien Loong”。在一些涉及龍的文字,“龍”也被譯為“loong”,例如,舞龍時所使用的長龍道具,就被翻譯為 loong;中國人自主開發的龍芯處理器也定名為“Loongson”。

曾有研究者指出:英文可能最初也是一種象形文字,例如:eye(眼睛),bed(床),broom(掃帚,字母 b有掃帚的形狀,掃帚在掃房間 room)。loong 的兩個“O”字母,就象龍的兩隻大眼睛;loong 在文字上又和“long”相近,給人“長”的感覺(很多西方人有意把“long long ago”寫成“loong loong ago”),因此 loong 還具有象形文字的特點,和中文漢字有暗合之妙,而 long 則有“獨眼龍”之嫌。

龍不翻譯為long,因為 long的英文發音是“狼”,並非真正的音譯。當西方人指著龍說“long”時,中國人還必須糾正他的發音,這不僅增加了交流的困難,還會引起對方的困惑。long 在英文中是一個使用非常普遍的常用詞,含義本來就很多,如:長、久、期盼等等,把龍翻譯成 long 也會造成意義上的混亂。所以不能簡單地把龍的拼音字母作為龍的英文音譯。

已故的費孝通先生晚年大力倡導國人,特別是知識分子,要提高“文化自覺”意識。近年來,中國的知識分子,特別是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將“龍”譯為“Loong”,將“dragon”譯成“獗耿”、“巨蠹”等,但並沒有得到廣泛認可。

dragon dragon

英語中的dragon(讀音為拽蚣、劫蚣,具體語義是惡獸,抽象語義是惡魔、悍婦),是一個高級別的 貶義詞,指的是傳說中的一種兇猛邪惡的怪物。

而龍在中華文化中是雨澤萬物的天使,是一個 褒義詞,是古人結合了魚、鱷、蛇、豬、馬、牛等動物,和雲霧、雷電、虹霓等自然天象模糊集合而產生的一種神物,是很多華人的象徵。

龍是中華文化的主要圖騰、突出形象,華人自稱龍的傳人。龍圖騰至今約有八千年的歷史。《辭源》說龍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善變化能興雲雨利萬物的神異動物,為鱗蟲之長;《辭海》說龍是古代傳說中一種有鱗有須能興雲作雨的神異動物。在中國古代的神話與傳說中,龍是一種神異動物,具有九種動物合而為一之九不像的形象,為兼備各種動物之所長的異類。

龍

英語中的“dragon”一詞的使用可追溯到公元13世紀,與法語中的“dragon”一詞一樣,來源於古法語中的“dragon”。後者則源自拉丁語中的“draconem”(主格:draco),而“draco”一詞則是源自古希臘語中“drakōn”(δράκων,所有格:δράκοντοϛ drákontos)。在拉丁語中,“draconem”也可以指巨大的蛇,而在古希臘語中,“drakon”則指巨大的海蛇或海中怪獸。“drakon”的詞根“drak-”有“注視”的意思,因此“drakon”字面上可能是指“擁有(死亡的)注視者”。

“東方龍”、“中國龍”不應該翻譯成 Dragon。

龍與dragon

中國"龍"

龍

在中國,人們對龍有一種特殊的感情。古代"龍"是有鱗有須能興雲降雨的神異動物,這在中國的很多神話傳說中都有介紹。封建社會"龍"是帝王和高貴的象徵,歷代皇帝都把自己稱為“真龍天子”。"龍"在中國文化中占有顯赫地位,它不僅象徵皇權、威嚴與神力,還象徵吉祥、財富、前途和權力,象徵一種蒸蒸日上的精神。中國人對"龍"的偏愛可追溯到原始部落的圖騰時代,在整個社會的歷史長河中,"龍"已經超越了"圖騰"和"法力"的實體辭彙意義,成為整箇中華民族的象徵。凡與"龍"有關的詞語無一不是褒義詞,如:龍鳳呈祥、望子成龍、乘龍快婿、龍馬精神,這些都展現了龍在中華文化中的文化內涵。

中華民族是“龍的傳人”,中國稱作“東方巨龍”,龍是中華民族的圖騰,時至今日,龍在中國人民心中仍是至高無上的。

西方“龍”

Dragon Dragon

dragon,在 中世紀的西方,是邪惡的有翼怪物,是邪惡的象徵,還有“凶暴的人,悍婦”等喻意、引申意。在圖畫中,dragon的身軀龐大,長著巨大的翅膀,口中吐火,吞噬人和動物,非常醜陋恐怖,和中國的龍完全兩樣。英語中的龍給人的印象是兇猛的怪物,字典對它的解釋是:“dragon:嚴密警戒的人;可怕或危險的東西;嚴厲的女監護人”。

英語dragon源自法語dragon,法語dragon源自拉丁語draco,拉丁語draco源自希臘語drakon。古希臘文化是歐美文化的源頭,在希臘文化中,drakon是惡魔。2004年雅典奧運會開幕式的文藝演出中,就有騎馬勇士殺死dragon的內容。受希臘文化影響,dragon在法國、德國、俄羅斯等國都包含類似英語中的負面含義。

法國

Loong[英語單詞] Loong[英語單詞]

在法語中,dragon與英文的dragon拼寫一樣,其含義也是貶義詞:“dragon 1,龍;[紋章]龍飾。2,[轉]兇惡嚴格的看守,機警嚴厲的監護;[舊]悍婦,潑婦;[謔]一本正經的女人、女道學家。”

德國

Loong[英語單詞] Loong[英語單詞]

德國的《尼伯龍根之歌》是歐洲中古時期三大古典史詩之一,在德國家喻戶曉。這部作品中有關於主人公齊格弗里德和巨大的dragon搏鬥的描寫。齊格弗里德為了爭奪dragon看守的寶藏,同巨大的dragon搏鬥並最後殺死了巨大的dragon。19世紀德國作曲家根據這部史詩創作 了歌劇《尼伯龍根的指環》。因此,dragon兇猛殘酷的形象在德國乃至西方世界得到了更廣泛的傳播。

俄羅斯

俄文中所謂的“龍”為“Д-РαКóН”,同樣源於希臘語。在中世紀,基督徒把《聖經》中引誘人類祖先偷嘗禁果的毒蛇稱為魔鬼。基督教中的聖徒喬治屠dragon的故事被搬到當今俄羅斯的國徽上,在雙頭鷹胸部的紅色盾牌上,身著白衣、騎白馬的騎士,手持長矛刺向一條dragon怒張的大口,象徵著善良戰勝邪惡、英雄保衛國家。《蘇聯簡明百科全書》說:許多民族中幻想出來的能飛、能噴火的蛇(有時有數個頭),是俄羅斯民間故事中的妖怪。

《聖經》

《聖經》中多次對“dragon”的描繪中,dragon都是撒旦、惡魔,這種概念在受《聖經》影響的國家中幾乎深入人心。

熾天使

在偽Dionysius制訂的天使級別中,第一級第一等為熾天使,也是級別最高的天使。熾天使的名稱Seraphim在希伯來文中的意思是“燃燒的、如同燃燒的”,但同時又是單詞(大)蛇(Seraph)的複數,

在今天的聖經(正典)中唯一描述過熾天使形態的只有《以賽亞書》6:1-3:“……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其上有撒拉弗(seraphim)侍立。各有六個翅膀。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兩個翅膀飛翔。”

seraphim這個詞在舊約全書中一共出現了6次,除了《以賽亞書》6:1-3中的描述外,另5次出現在:《民數記》21:6,《民數記》21:8, 《申命記》 8:15,《以賽亞書》14:29,《以賽亞書》30:6。這五處seraphim被翻譯為“蛇(serpent)”或者“火蛇(fiery serpent)”,只有《以賽亞書》6:1-3保留了原始的希伯來文單詞seraphim沒有翻譯,也沒有任何注釋。

對seraphim這個詞的翻譯,唯一的爭議在於:它的語源究竟應該取希伯來語的動詞saraph ('to burn'),還是名詞saraph (a fiery, flying serpent)。堅持熾天使為人形的人宣稱應該將seraphim理解為"burning ones"。但是無論是流傳至今的聖經正典還是歷史上被刪去的偽典和外典中,都沒有任何地方提過seraphim確實是人形的,而且在古代猶太人自己翻譯為希臘語的《以諾書》(Book of Enoch,聖經中最早翻譯為希臘語的章節之一,後來從正典中刪除,作為偽典封存)中,對熾天使的翻譯則直接用了希臘語中“大蛇(drakones)”這個詞。而“drakones”這個單詞正好是後來歐洲各國語言中“dragons”的原型,可見在古代猶太人心目中,“Seraphim”本應該是“蛇”。

這種“蛇顯然不是”我們平常所見的蛇呢,在舊約偽典《以諾書》中記載,上帝向以諾講解創造第一級三等天使的過程:“我從大石上引火,從火里創造出無形體的大軍、星辰的大軍-熾天使、智天使、座天使。它們從火中生出來。”而現實中的蛇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與光和火產生聯繫。舊約的《創世紀》中更是明確地描述過,這種“蛇”巨大而美麗,有四肢和翅膀,能夠優雅地飛翔。

在幾千年前的中東和南歐,龍與蛇的概念常常是混為一談的,因此希臘語中的“drakon”這個詞後來演成了一種外形與蛇完全不同的動物——dragon,而那個時候希伯來語中甚至還根本沒有“龍”字,龍與蛇用同一個單詞seraphim來表示也就不足為奇。

除了語言辭彙的來源,在中東古猶太民族生活的地區發掘到的一些文物和西方學者從歷史文獻資料中獲得的新發現也證明熾天使的真實形象確實不是人們平常觀念中的“鳥人”型天使,而更像是有多對火焰翅膀的巨龍,和中國上古神話中的應龍倒是非常相似。

其實,人形的天使並非來自猶太文化,而是希臘人的藝術創造。這種長著白色羽翼的“鳥人”,本來是希臘神話中一種服侍天神的小精靈,在基督教傳入希臘後逐漸成為了天使的“官方”形象,取代了seraphim的原始形態。產生這種轉變的原因來自多個方面。首先是翻譯聖經的猶太學者們在對希臘的文化作了充分深入的了解研究之後發現,希臘語裡的“drakones”負面意義太重,很多時候帶有邪氣,不適合表示光輝神聖的最高級別的天使,所以最終“seraphim”採取了音譯,拋棄了早期的“drakones”這種意譯,於是能夠傳達熾天使的原始形態和含義的信息就在這個過程中被完全丟失了。而且,耶穌之後的基督教傳教人士認為,熾天使原來的形象來自異教的神,如果讓外邦人知道,將嚴重影響基督教的純潔性與可信度,後來的教會更擔心人們把天使理解為“大蟒蛇”,會導致嚴重褻瀆神靈的行為。而希臘神話中的一種精靈地位和作用正好與猶太宗教里的天使比較類似,其形象也遠比熾天使本來的樣子更容易讓羅馬人接受(由於當時基督教受到猶太人自己的排斥,基督徒們被迫往羅馬發展)。這樣一來,當時的基督徒就必然需要自己對熾天使的形象進行重新塑造,讓散發著火焰和光芒的六翼巨龍塵封在歷史的角落中。

差異

我國的《易經》開篇就用到了“龍”來解釋乾卦各爻,中國傳統文化中龍是至高無上的,而且是“變化無常,隱現不測”的。而《牛津現代英漢雙解辭典》對dragon的釋義是:a large imaginary animal with wings and the power to breathe out fire(有翅膀的大動物,能發射火),在許多西方電影中常會出現勇士殺龍的鏡頭。因此對“龍”和“dragon”的理解有著本質的不同。

外形差異

Loong[英語單詞] Loong[英語單詞]

①龍大多數沒有翅膀(部分有翼,如應龍),而dragon有著巨大的蝙蝠翅膀;

②龍的身體修長,Dragon的身體粗壯;

③龍不食人間煙火,Dragon要吃人和動物;

④龍的顏色為金黃色或其它顏色,Dragon的顏色主要是紅白綠黑金的。

內涵差異

Dragon在西方的象徵意義與中國有關龍的傳說截然不同,西方 中世紀dragon是守候在地獄之門的有翼能噴火的巨大怪物,象徵魔鬼與邪惡。在基督教里,drgan被魔化做是一種不祥的動物,dragon一詞基本含貶義,喻指"凶暴的人".

如:We were real frightened of the math teacher. She was a real dragon. (我們的確害怕數學老師,她真是一個兇狠的脾氣很壞的老太婆。)

“龍”與“dragon”雖指示意義相似,但二者所蘊涵的民族文化信息卻是對立的、相反的,所以“望子成龍”宜意譯為“expect one's son to become an outstanding personage”;而中國人稱自己為"龍的傳人",勢必會使西方人誤解以至有損形象。因此,有人主張把中國的"龍"譯成loong而不是dragon,這也不無道理。

審美價值和社會心理差異

審美價值和社會心理的差異的不同造成相似的詞在中英兩種文化中產生不同的褒貶義,這與英漢兩個民族對動物的好惡有關。對該動物喜歡、欣賞,那相對應的動物詞就會向褒義方向發展。反之,就會向貶義方向發展。

Loong[英語單詞] Loong[英語單詞]

文字就象圖形一樣,看見特定的字母組合,就會產生特定的感覺。例如看見“善”字,就會產生愉悅的感覺;而看見“惡”字,就會緊張不安。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一個背負著“Dragon”惡名的中國,要贏得世界各國人民的理解和熱愛的,首先要花費巨大的力氣抹去這個惡名給別人造成的壞印象。就如同“仁”、“道”、“君子”、“功夫”這些名詞都開始採用音譯法一樣,“龍”這個詞是中國特有的文化符號,也應該用用音譯法來翻譯。

龍與naga

龍與naga(那迦)

在河南安陽出土的遺址可以證明,遠古時代中國的龍代表著天空中東方的七宿,按照中國的傳統,真正的龍,是神物,是造化,不屬於人類甚至一切生靈可知可見,人類永遠只能看到龍的一些投射面。所以古人云,龍大小變異,隱現而不定,神龍見首不見尾 。
盤古,龍首人身,開天闢地伏羲,女媧一個持規一個持矩,就是所謂的規矩,一個象徵宇宙萬物法則,一個象徵萬物生衍,兩者一體兩面為陰陽造化這些混沌龍類們自有永在,不朽不滅,游弋於虛無與真實之間的混沌汪洋,心血來潮就創造宇宙,造化萬物生靈。而普通真龍相對混沌龍類雖然不及,卻也是某些宇宙法則的具體化,具有大威能。比如:青龍,為宇宙四極之一,象徵四方的東方,四季的春季,又是四相星圖之一,代表初,生機,衍化 ;比如應龍,當年某西方最高神企圖用大洪水滅世,被應龍攔住了海嘯。而後協助大禹治水,以尾開水道,遇山山開,劃地地裂 。

所謂那迦,其實在印度是一種多頭、頭型酷似眼鏡蛇、長身無足、無角、並且有劇毒的水屬精怪類生物,居水中,有宮殿,喜歡財寶。具有控制水,行雲雨的力量。也就是佛教天龍八部眾,所謂的龍眾,由於這種水類精怪也能飛騰,行雲雨,於是被誤解為龍。

在華夏古人的文獻里有一種被稱為虺的動物,多頭,長身,劇毒的水類精怪,最多有九個頭,同時也與那迦一樣,蛇頭,無須,無足,無角,或許虺便是印度所謂的那迦,而那迦顯然並非龍。

還有一類偽龍,就是所謂的龍王類。它們在形象上比較類似龍,但是威能比龍差之甚遠,習性與那迦一樣,居水中,有宮殿,喜歡財寶,具有控制水,行雲雨的力量,但是比那迦的能力要強,具有調動江河湖海的權能,屬於一種高級那迦,也就是蛟龍、亞龍類。

但是終究不是真龍,本質上還是水屬性精怪,其中有善有惡,性淫,古代傳說中那些被高人鬥法降服的惡龍,大抵都來自這種龍王類的偽龍。佛經中的龍一般是指“那迦”,英譯是Naga,是古代印度一種眼鏡蛇崇拜的神化產物。

“那迦”與中國的龍還是有一定區別的,“那迦”的天敵是金翅鳥,在中國又稱大鵬,金翅鳥是“那迦”同父異母的弟弟,但金翅鳥每一天要吃一條大“那迦”(大毒蛇王)與五百條小“那迦”(毒蛇),此後“那迦”皈依佛陀,得袈裟護體,才免金翅鳥吞噬。

修正誤譯

北京奧運會落選的吉祥物 “龍” 北京奧運會落選的吉祥物 “龍”

龍和dragon涉及東西方兩種文化的核心價值。中國不可能改變《聖經》中對dragon是撒旦、惡魔的界定,西方人也不可能改變中國人自古以來認為龍是瑞獸的界定。雙方各自都要堅持自己的看法,不能調和。雙方誰都無法同化對方,只能堅持世界文化多元,把原本就是兩個概念,由於人為錯誤強合在一起的一個概念分開,各說各的概念,還其歷史本來面目,否則就會遇到麻煩。北京奧運會吉祥物中“龍”沒有入選,就是一個典型的麻煩。2006年12月4日,上海的《新聞晨報》發表了題為《國家形象將重構,中國標誌可能不再是“龍”》的新聞,報導上海某學者建議為避免西方誤解,不以龍作中國形象標誌。這一訊息,立即在網上和輿論界引起軒然大波。

若不改變誤譯,中國人要對龍和dragon意義的區別也要世世代代解釋下去。儘管當今中國在國際上的影響比較大,但是,在世界各國普通老百姓中,了解到中國的龍和西方的dragon有差別的人,實在是太少了。讓他們了解中國龍與西方的dragon的差別,需要做大量的解釋工作,而且要世世代代地向他們解釋下去,這個傳播成本太大了。而把龍和dragon分成兩個概念,則四兩撥千斤,可收一勞永逸之效,省卻了無休止的筆墨和口舌解釋。

不改變誤譯,如果我們對外國客群關於龍和dragon差異的解釋工作做得不好,那么,隨著中國對外傳播力的增大,文化的正面影響效果就越來越差。

在中國領土內改正誤譯合乎國際法

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壓倒多數通過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現已生效),確認了以下重要原則:各國擁有在其領土上維持、採取和實施他們認為合適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的政策和措施的主權。龍是龍,dragon是dragon,世界文化是多元的。更改錯譯是堅持世界文化多元性的表現,是實施文化主權的體現,這在國際上有先例,例如韓國在2005年把“漢城”的中文名改為“首爾”。

更改程式簡單,更改成本微乎其微

更改不妥當的由英譯漢和漢譯英辭彙在中國有先例。大致在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有關主管機構發出一個通知給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帶有半殖民地色彩的辭彙,例如洋火(match)、洋釘(nail)、洋灰(cement)一律改為火柴、鐵釘、水泥。這種做法現已見成效:2001年修訂版的《新華詞典》中,洋火、洋釘已經不見蹤影。遵循此例,更改成本微乎其微。今年八月末,一份《中文菜名英文譯法》討論稿正式由北京市旅遊局對外公布,此稿初步確定了2753條選單及酒水的英文譯法,並徵求市民建議。這種方法成本也是微乎其微。

對“Loong”最合理的注釋是“Chinese Seraphim

西方文化中各方面本質含義和特性都最接近中國的“龍”的概念就是“Seraphim”(熾天使),不僅在西方神話宗教中的地位作用意義與“龍”在中國神話宗教中的地位作用意義最吻合,而且古希伯來語裡“Seraphim”的詞源意思就和中國龍的一種主要起源相同(中國龍是長蛇形,而“Seraphim”是希伯來語的“(大)蛇”即“Seraph”的複數,也有說法是加上一個有“火焰”、“燃燒”等意思的詞尾,在早期古希伯來語中,因為沒有“龍”字,所以經常用大蛇表示龍,聖經里就表明,這樣的“蛇”是有四肢的),一些希伯來神話的歷史資料也間接地表明“Seraphim”最初的形象要遠遠比“Dragon”更接近中國的“龍”(有4個爪子和6個火焰組成的羽翼的“長蛇”),而且“Seraphim”對西方人來說是個很熟悉的概念,只是現在很少有人知道熾天使的原始真面目而已(現在宗教圖畫和雕塑中的熾天使全為人形),所以用“Chinese Seraphim”來解釋“Loong”是最合理可行的。

媒體評價

中國龍與西方龍:翻譯為“dragon”不妥。( 中新網評)

即使到現在,在歐美國家的時政漫畫作品中,用dragon象徵侵略者或敵人都是最普遍的選擇。在歐洲近代以來的歷次較大規模的戰爭中,有關時政漫畫都把dragon象徵侵略者。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一些國家的政治漫畫都以dragon象徵德國法西斯。美國則在反戰宣傳影片中,把日本版圖畫成一條dragon,以象徵日本法西斯。“9·11”事件以後,美國一些漫畫家把dragon象徵恐怖勢力。而在中國文化中,尤其是在民間,龍主要是吉祥、喜慶、神獸、力量、騰飛的象徵。把龍譯為“dragon”,不僅不能表現中國龍的獨特性,反而使外國人誤以為中國為惡魔或惡魔的後代。看來,百年前一個詞的翻譯所造成的誤讀是該想辦法重新評估一下了。當然這種重新的翻譯與介紹並不容易,中國其實有許多文化內容都無法在西方的語境中找到準確的對應的辭彙,與其削足適履,倒不如自己發明一個。( 光明日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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