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式軍車號牌

2012式軍車號牌

2012式軍車號牌是中國軍車第七代車牌。“2012式”軍車號牌從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啟用,“2004式”軍車號牌至2013年4月30日廢止。這次更換新式軍車號牌,重點通過落實“防造假、防濫發、防亂掛、防丟失、防盜用”等“五防”要求,切實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秩序,有效維護軍隊良好形象。

簡介

2012式軍車號牌2012式軍車號牌

軍車號牌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軍用車輛的標誌,是軍交運輸部門經對申領號牌的車輛進行審核、檢驗、登記後核發的有註冊登記編碼的號碼牌,是國家賦予軍車運行特殊權利的證明。新中國成立後至今,先後使用過六代軍車號牌。

自2013年5月1日起,全軍和武警部隊將統一更換啟用“2012式”軍車號牌,現用的“2004式”軍車號牌至2013年4月30日廢止。《關於更換軍車號牌和加強軍車號牌管理的通知》指出,這次更換新式軍車號牌,重點通過落實“防造假、防濫發、防亂掛、防丟失、防盜用”等“五防”要求,切實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秩序,有效維護軍隊良好形象。

新號牌組成

新式號牌與以往號牌相比,科技含量更高,防偽技術更新,採用了信息防偽、螢光防偽、3D光學防偽、雷射三維隱爍防偽、雷射刻印編碼防偽、軋印特殊花紋防偽等6項技術,還套用了ETC技術,既能更好地加強軍車管理,又可有效防範假冒軍車。
空軍“2012式”軍車號牌分為正式號牌、掛車號牌、試車號牌、臨時號牌和飛行保障車輛專用號牌五種。懸掛前四種軍車號牌的車輛允許上路行駛,懸掛專用號牌的飛行保障車輛只在飛行外場規定區域內行駛。

其中,正式號牌分為大車號牌、小車號牌和機車號牌。正式號牌由字頭、字頭號、間隔符(小車號牌)、序號組成。

其中:字頭,使用大寫漢語拼音字母;字頭號,使用大寫英文字母;間隔符,為正方形方塊;序號,大車號牌、小車號牌為5位阿拉伯數字,機車號牌為4位阿拉伯數字。

更換歷史

第一代

軍用號牌軍用號牌
1951年1月至1955年12月

1951年1月,全軍首次對軍車號牌式樣、制發、管理等作了規定。號牌分汽車號牌、機器腳踏車號牌兩種,編號為6位阿拉伯數字。

第二代

1956年1月至1984年7月

1955年11月,總後頒發《關於汽車、拖拉機、履帶牽引車、機踏車的車號、類別標誌,夜間識別標誌與行車執照發放製作規定》,1956年1月正式啟用新軍車號牌。號牌編號為5位數,號碼前第一次使用天干地支區分軍區(軍兵種)。

第三代

1984年8月至1992年12月

第三代號牌稱為“84式”軍車號牌,分為正式號牌、掛車號牌、試車號牌和臨時號牌4種,由字頭、字頭號和序號三部分組成。字頭使用漢語拼音字母,字頭號為2位阿拉伯數字,序號為4位阿拉伯數字。總部統一式樣,各大單位製作核發。

第四代

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

這一代號牌稱為“92式”軍車號牌,由字頭、字頭號、間隔符號和序號四部分組成,正式號牌字頭號使用甲、乙、丙、丁等漢字,第一次使用了防偽技術。

第五代

1997年8月至2004年11月

這一代號牌稱為“97式”軍車號牌,字頭號改用大寫英文字母,並通過不同顏色區分前後號牌,增強了防偽功能,採用鋁合金材質,延長了使用壽命。

第六代

2004年12月至2013年4月

這一代號牌稱為“04式”軍車號牌,在號牌防護膜上,採用了世界上當時最先進的二維和三維動感“隱爍”防偽技術。

第七代

2013年5月1日起

這一代號牌稱為“2012式”軍車號牌,將“ETC”技術融入新軍牌使用管理中,在全軍建立唯一的軍車號牌資料庫,有效強化軍車號牌的防偽能力和管理水平。

新號牌功用

防造假

2012年,河南洛陽警備司令部集中銷毀兩年來查獲的270餘副假軍車牌2012年,河南洛陽警備司令部集中銷毀兩年來查獲的270餘副假軍車牌

新式號牌綜合採用信息防偽等6種防偽措施,杜絕不法分子仿製軍車號牌的行為。將高速公路“ETC”技術引入軍車管理,當車輛進入ETC通道時,收費站管理系統自動核對車輛信息,假冒軍車不予通行並立即通告軍隊有關部門查扣。

防濫發

嚴格軍車號牌審批核發程式和許可權,嚴格控制軍車號牌使用範圍。特別是私人車輛、超出軍委規定和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地方單位和在軍隊武警兼職的地方領導車輛,一律不得換髮新式軍車號牌。利用軍事綜合信息網構建號牌網路管理信息系統對號牌進行核發,利用車輛號牌資料庫實時對號牌核發管理情況進行監控。

防亂掛

軍車號牌實行管理責任制,誰申請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核發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非裝備的賓士、寶馬、林肯、卡迪拉克、大眾輝騰、賓利、捷豹、保時捷、路虎、奧迪Q7等,一律不得使用軍車號牌。在號牌網路管理系統車型庫中,只設定軍隊編配的車型,豪華車型無法辦理行車執照。加大檢查糾察力度,對私自出租、出借、挪用軍車號牌和軍車私用的單位、個人,從嚴處理。

防丟失

建立號牌丟失被盜報告機制,對丟失號牌,在15日內逐級上報至總部有關部門,總部將丟失號牌情況及時通報給城市警備、軍車監理和地方公安交管部門,軍地聯合封堵查扣。

防盜用

新式號牌採用先進的固封材料,能夠有效防範號牌丟失被盜。加強綜合執法力度,依法懲處濫用軍車號牌的單位和個人。

使用與管理規定

丟失號牌須15日內逐級上報

軍車號牌實行管理責任制,誰申請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核發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對丟失號牌,在15日內逐級上報至總部有關部門,總部將丟失號牌情況及時通報給城市警備、軍車監理和地方公安交管部門,軍地聯合封堵查扣。

高速ETC技術引入軍車管理

高速公路“ETC”技術將引入軍車管理,當車輛進入ETC通道時,收費站管理系統自動核對車輛信息,假冒軍車不予通行並立即通告軍隊有關部門查扣。

允許懸掛的已裝備車型

指揮車:北京吉普系列、長風獵豹、東風猛士等
轎車:桑塔納、捷達、帕薩特、速騰、邁騰、奧迪、紅旗等
旅行車:金杯、解放、依維柯、別克等
大客車:衡山、太湖、安凱、宇通等
運輸車:重量在10噸(含)以下的解放、東風、豪沃、
斯太爾、北方賓士、歐曼等

備註:高檔豪華車輛不得懸掛軍牌(高檔豪華車輛是指賓士、寶馬等或排量超過3.0升、價格超過45萬元的轎車,以及高檔越野車)。因此,非裝備的賓士、寶馬、林肯、凱迪拉克、大眾輝騰、賓利、捷豹、保時捷、路虎、奧迪Q7等,一律不得使用軍車號牌。在號牌網路管理系統車型庫中,只設定軍隊編配的車型,豪華車型無法辦理行車執照。
另外,空軍增加3類不得懸掛使用軍車號牌的車輛,分別是非部隊裝備的載重10噸(含)以上的運輸車輛、待退役報廢的車輛和車身為紅色、黃色等與軍車形象不符的自購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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