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4日

大事記

1998年1月14日,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議定書生效。這個議定書1991年6月23日馬德里通過。該議定書旨在保護南極自然生態。議定書規定,嚴格禁止“侵犯南極自然環境”,嚴格“控制”其他大陸的來訪者,嚴格禁止向南極海域傾倒廢物,以免造成對該水域的污染。議定書還規定禁止在南極地區開發石油資源和礦產資源。26個國家簽署了該公約。簽字國將在未來50年內對南極生態保護承擔嚴格的義務。1991年10月4日,中國簽署了該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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