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6月27日

1952年6月27日

1952年6月27日,政務院發布《關於全國各級人民政府、黨派、團體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實行公費醫療預防的指示》。 決定自1952年7月份起,分期推廣,使國家工作人員和革命殘廢軍人,享受公費醫療預防的待遇。 1952年6月27日,《管制反革命分子暫行辦法》經政務院批准,7月17日由公安部頒布施行。

1952年6月27日 星期五 巨蟹座
陽曆轉陰曆:一九五二年閏五月初六

大事記

公安部公安部
1952年6月27日,政務院發布《關於全國各級人民政府、黨派、團體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實行公費醫療預防的指示》。決定自1952年7月份起,分期推廣,使國家工作人員和革命殘廢軍人,享受公費醫療預防的待遇。

1952年6月27日,《管制反革命分子暫行辦法》經政務院批准,7月17日由公安部頒布施行。

1952年6月27日,公費醫療預防的措施,在老革命根據地,早有先例,但全國解放之後,由於各種條件的限制,僅在部分的地區、人員中及某些疾病範圍內重點實行;工礦部門,則於一九五一年二月間開始了重點試行勞動保險條例,以解決工人的醫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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