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年3月31日


1876年《煙臺條約》簽訂後,沒有滿足英國侵略者的欲望。
1885年7月18日(清光緒十一年六月七日)中英兩國在倫敦又簽訂了《煙臺條約續增專條》。規定:鴉片入口每箱(百斤)向海關一併繳納稅厘110兩(正稅30兩,厘金80兩)後,由華商持憑單運往內地銷售,中途不再徵收任何捐稅。
1890年3月31日(清光緒十六年闖二月十一日)在北京再次簽訂了《中英煙臺條約續增專約》。其中規定:開四川重慶為商埠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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