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8年

1078年

1078年是一個平年,是農曆戊午年(馬年);遼大康四年;北宋元豐元年;西夏大安四年;大理廣安二年;越南英武昭勝三年;日本承歷二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日開始。

大事記

相州之獄

(圖)韓琦韓琦

韓琦任判相州(今河南安陽)時,有三個盜賊在鄉里打家劫舍,其後被他們的鄰居趕出了居住的地方。他們三人決心報復,在鄉里拷打一個老太婆,並將勸說者亂刃辟死。因此,相州司法機關判處了三個強盜的死刑。事隔數年後,中書刑房吏人周清在審閱原來的卷宗時,吹毛求疵,認為相州的判決不合法,其理由是按照新法律的規定,凡是殺死他人,從犯若能及時招供,減一等判決。而那三個人之中為首的是主犯,其餘二人應是從犯,況且從犯已如實招供,本應從寬發落,但相州司法機關卻判處了他們死刑,刑部在複審此案時,居然也未加以審察,擅自判二人死刑。此案又送往大理寺審察,大理寺也認為相州司法機關的判決是合理合法的。周清仍固執己見,再一次將此案送交刑部新來的司法官,這些司法官卻認為周清的意見是正確的,雙方爭執不下,最後驚動了皇帝。次年元月,相州之獄進行了判決,陳安民追奪一官勒停,延長三次錄用期,太常博士吳安持追奪一官,檢正中書刑房公事劉奉世監陳州糧料院,中書刑房詳斷官竇苹追奪一官勒停,詳議官周孝恭、大理評事文及甫也受到了懲罰,而唯獨蔡確晉升為御史中丞。
宋頒布《大小使臣試分馬藝業出官法》
元豐元年(1078)冬十二月,宋廷頒布《大小使臣試分馬藝業出官法》,作為武舉考試的基本內容。規定:武生步行射箭達一石,十箭射中三箭,騎馬射箭能拉開七斗重的弓,而且《孫》、《吳》二書中的兵法十條內容能正確應對七條,時務邊防策問答卷文字流暢,條理分明,同時考試十條法律方面的問題能正確回答五條者為第一等,考中第一等的武生可以減少一次出任監當官(比如看守倉庫、監督稅務等);大小使臣考試武藝時,步行射箭能拉開八斗弓,箭十發二中,馬上射箭能拉開六斗弓,加上能在馬背上使出其它三種武藝,兵法考試(內容為《孫》《吳》兵法)十個問題能答對五個,三道時務策能初成文章,十個律令考試題答對五個為第二等,考中第二等者也有相應的優惠措施,參加考試的大小使臣如步射六斗,箭十發三中,馬射五斗,能在馬上使用兩種其它武藝,《孫》《吳》兵法內容十條能答對三條,三道時務策初成文章,十道律令內容能答對三道為第三等,第三等大小使臣可以減少任職年限,然後升官。元豐四年(1081)廢除了律令考試的內容。

虞翻訟學官
元豐元年(1078)十二月,建州進士虞翻上書宋神宗,彈劾太學學官,指責太學教師 (講官)不公開考試太學學生,在太學生升補之際營私舞弊,太學學官還常常遲到早退,他還舉例說主講《周禮》的教師上了七年課才講完四卷,而《論語》、《孟子》、《道德》諸經本是重點課程,是先代聖賢所立之言,太學諸生至今尚未開始學習。宋神宗詔令開封府調查太學中的不合理事件,調查完畢後上報朝廷,虞翻所提出的其它建議由太學主管官員有選擇地加以執行。其後宋神宗又委派御史何正臣、舒亶二人前往審理太學事件。次年五月,宋神宗增派權御史中丞李定前往調查,查出國子學直講龔原因接受了學生張育的銀、綾等賄賂及國子學直講王沇的請託,將考試不合格的學生試卷升入上舍,國子監直講沈銖也接受了張育的瓷器等禮物;國子監直講葉濤也有行賄受賄行為。宋神宗龍顏大怒,龔原被迫奪一官勒停,並停止他三次任官的機會,沈銖、葉濤各罰銅十斤。同年八月,權知開封府許將父子涉及太學受賄一案,李君卿、蔡洵、王愈、周常等士大夫與此案有牽連,被貶官或罰銅者近十人。此案審理完結後,朝廷任命蔡卞袁默等人為太學官員,負責太學工作。

導洛通汴
元豐元年(1078)十二月,知都水監丞范子淵奉命前往調查引導洛水(今河南洛河)入汴水以濟漕運船是否恰當。他回到朝廷後向宋神宗匯報說從河陽縣(今河南孟縣)西十里之處至洛河河口這一段,地勢西高東低,又以使水流通過,並指出導洛通汴有十大好處,建議宋神宗再次派遣使臣前往調查核實。於是,宋神宗又委派右諫議大夫安燾,宦官張茂則再次前往調查情況。安燾等人考查回朝後認為無論從地理條件,還是從人力,物力兩方面考慮,導洛入汴都是不可行的,倘若盛夏季節洛水猛漲,黃河水也不斷加急,勢必造成汴渠處於危險狀態。這一報告上呈宋神宗後,次二年正月,宋神宗委派宦官宋用臣為都大提舉導洛通汴,具體修改范子淵的建議,將其中一些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地方加以修正,宋用臣上交的報告則主張儘早導洛通汴,並毛遂自薦,請求宋神宗同意由他自己負責從任村沙谷口(今河南鞏縣東北)至汴渠口開鑿河道五十里,將伊洛水引入汴河的任務,他還建議二十里設一水閘,以減緩水流,宋神宗同意了宋用臣的請求,同時派范於淵前往協助宋用臣的工作,並命令轉運使李南公具體負責導洛通汴工程的所需物資的運輸工作,不得有誤。至同年(1079)六月,歷時四十五天完工。這一工程從任村河谷至河陰瓦亭子,同時從汜水關直通黃河,然後連線大運河,總長達五十一里,堤岸總長一百O三里,順利地將洛河水引入汴河,使漕運任務有所緩解。

陳安石議增邊儲
元豐元年(1078)閏正月,權發遣戶部副使陳安石到太原(今山西太原),與太原知府韓絳商討邊境儲糧的利弊,韓絳主張改革和糴制度。而陳安石則認為河東路邊境十三州之地政府的兩稅收入總共只有三十九萬餘石,而政府和糴糧食的總數為八十二萬餘石,更何況十三州之地兩稅本來就比其它地方少,倘若改革和糴制度,勢必造成邊防空虛匱乏,因而邊境儲糧制度是不能動搖的。陳安石主張廢除原來由政府撥款進行和糴的制度,將錢直接撥給邊境地區州軍,由各州軍負責買糧草儲備,以備軍用。朝廷認為陳安石的建議合情合理,因而任命他為河東路轉運使,將他的主張首先在河東路地區推廣開來。這樣,河東路地區邊境儲糧大大增加,滿足了軍需。

蘇軾徐州防洪

(圖)蘇軾蘇軾

元豐元年(1078),黃河在澶州曹村(今河南濮陽西)決口,洪水一瀉千里,迅速泛濫山東地區。徐州(今江蘇徐州)在山東省南部,徐州官吏滿以為可以高枕無憂,但八月的梁山泊忽然泛濫,立即威脅到徐州的安危,洪水深達一丈余,情況十分嚴峻。蘇軾當機立斷,下令阻止逃亡出城的城中富戶,同時被動員軍隊抗洪救災的行列,蘇軾還以身作則,深入抗洪第一線。廣大軍民看到太守不辭勞苦,便鼓足幹勁,積極參與修築堤防的工程,使洪水未能深入徐州城。但大雨尚未停止,河水猛漲,水災愈來愈嚴重,蘇軾採納僧侶應言的意見,在徐州城外開鑿清冷口,將積水引入故道,才慢慢解除了洪水對徐州的威脅。這次水災歷時兩個多月,至十月初五,徐州城外積水才消退。蘇軾為了防止今後洪水再度泛濫成災,上書朝廷,請求抽調第二年應服徭役的農民提前服役,增築徐州城防堤岸。當時朝廷正忙於修復澶州黃河決口,未曾重視蘇軾的建議,直到第二年 (1079年)二月才批准了蘇軾的計畫,賞賜徐州二乾四百萬錢,可以使用丁夫四千餘名,又調撥常平錢六百三十萬、米一千八百餘石,重新修築徐州外城,建成木岸四條。蘇軾在徐州的防洪救災工作受到了宋神宗的嘉獎,宋神宗專門下達一道赦令,表彰蘇軾在徐州身先士卒,率領全城軍民抗災自救,保衛了徐州城的安全。

詹遇起義
詹遇是潭州瀏陽縣(今湖南瀏陽)永興場的采冶銀銅礦的坑丁。元豐元年(1078)十月,詹遇領導其他採礦工人揭竿而起,起義軍很快攻克岳州(今湖南嶽陽),殺死官吏,焚毀官府。宋神宗急忙抽調湖南轉運使孫頎率領軍隊前往鎮壓,還命令當地捕盜官員迅速召募勇敢善戰的士兵配合孫頎的行動,並授與孫頎節制諸州士兵的權力,有不聽調遣者按軍法從事。其後起義軍轉戰進入洪州(今江西南昌),荊湖南路鈐轄何次公屬下將領仵全率領先頭部隊與起義軍在袁州(今江西宜春)萬載縣精進寺發生遭遇戰,仵全全軍覆沒,起義軍勢力逐漸壯大起來。宋神宗又下令孫頎迅速重金召募敢死隊六百人,會合官兵,全力進討起義軍;同時命令彭孫率軍前往湖南地區,追殺起義軍。起義軍被迫邊戰邊走,轉戰於潭州、洪州、筠州(今江西高要)、吉州(今江西吉安)、袁州、彬州(今湖南彬州)、衡州(今湖南衡陽)之間。彭孫率官軍跟蹤追擊,官軍陰謀殺害了詹遇,起義軍逐漸瓦解並失敗。詹遇起義被平息後,宋廷下令潭州采冶銅礦的工人實行什伍連座法,以防止他們的反抗,同時對起義軍所過之處的各州進行撫恤,免除當地百姓的賦稅,延長繳納免役錢的時間等等。對平定起義軍有功的孫頎、何次公、彭孫等人進行了嘉獎。

蘇軾徐州採煤
徐州盛產鐵礦,冶鐵需要強大的火力,而當時冶鐵往往使用柴頭,一方面火力不足,鐵的質量不高;另一方面,冶鐵所需柴火過多,使柴火價格大漲。蘇軾上升後,於元豐元年(1078)十二月派人在徐州西南白土鎮附近發現了煤礦。煤礦藏煤數量多,煤質也好,用來冶煉鐵礦,使鐵的質量大幅度提高,並解決了當地燃料不足的問題。蘇軾興奮不已,揮毫作詩"根苗一發浩無際,萬人鼓舞乾人看。投泥潑水愈光明,爍雲流金白精悍。"與此同時,距離徐州城七十里的利國監是宋代冶鐵中心區域,當地有三十六座大大小小的冶鐵場所,蘇軾建議上級在徐州冶鐵戶中實行保甲法,使冶戶有很強的自衛能力,同時增加徐州士兵數量,加強鎮壓盜賊的力量。

出生

令子內親王出生
令子內親王承歷二年(1078年) - 天養元年四月(1144年),又被稱為二條大後、二條之後、二條太皇太后等,死後稱二條大宮。為72代白河天皇之女三宮,母親是中宮藤原賢子,同母姐弟妹有;一宮敦文親王、郁芳門院媞子內親王、善仁親王、土御門齋院禛子內親王等。令子內親王出生於白河天皇朝承歷二年,卻於一年之後才獲內親王宣下,但卻於一年之後被送出宮撫養,由生母藤原賢子之養母—藤原師實之妻源麗子所撫養(也就是令子內親王的養祖母)。承歷四年特封五百戶封戶,當時一品內親王的封戶最多只有400戶,令子內親王的封戶卻超出100戶之多。

逝世

曾公亮卒

(圖)曾公亮塑像曾公亮塑像

元豐元年(1078)閏正月,享年八十歲的魯國公曾公亮去世。宋神宗親自前往曾公亮家弔唁,賜諡號為宣靖,還命人在曾公亮的墓碑上篆刻"兩朝顧命定策亞勛之碑",以示寵異。曾公亮經歷仁、英、神三朝,號稱老成持重。在神宗朝,曾公亮為薦王安石參政,並暗中支持王安石變法,因而世人也有諷刺曾公亮持祿固寵者。曾公亮喜歡薦舉士大夫,提拔了不少傑出的政治家。但曾公亮本人卻吝嗇之極,經常參與貿易活動,家資巨萬,晚年沉醉於歌舞聲色之中。在宋神宗康定年間,他還與丁度一道奉命編集古代兵法及本朝計謀方略,成書後為《武經總要》。

張先逝世  
張先(990-1078)。先字子野,烏程(今浙江吳興)人。有《安陸集》、《張子野詞》。以“雲破月來花弄影”等名,號“張三影”。

劉恕逝世
史學家劉恕(1032-1078)。邵字道原,筠州(治今江西高安)人。參與編撰《資治通鑑》,有《通鑑外紀》。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