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順興

黃順興

黃順興,(1923年3月12日-2002年3月5日) ,台灣省彰化縣人。歷任台東縣議會第四至六屆議員、台東縣縣長、台北富利冷凍儀器公司總經理、台灣當局“立法院”的“立法委員”。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1988年3月,七屆人大全體會議中,作為人大代表的他在會議上公開發表反對意見,這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歷史上首次出現的不同聲音。2002年3月5日在北京因心臟病過世。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1943年畢業於日本熊本農業高等學校農科。同年回國,在上海江灣棉花改良場工作。

黃順興 黃順興

1945年回台灣。曾在台東拓荒。歷任台東縣議會第四至六屆議員、台東縣縣長、台北富利冷凍儀器公司總經理、台灣當局“立法院”的“立法委員”。

1980年創辦《生活與環境》雜誌,並自營牧場。1985年到北京。後任中國農業科學院顧問、中國農學會理事。是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著有《歷史的證言》、《台灣農業的悲劇歷程》、《黃順興看大陸》、《走不完的路--黃順興自述》等。

人大退場事件

在1992年3月全國七屆人大第五次會議上,人大表決三峽工程提案的時候,黃順興要求發言,事前向大會秘書處登了記,準備好重要的發言材料。

表決開始,黃登記了的發言沒有被安排,於是在座位上舉起手,要求即席發言,但主席不予理睬。黃還是站了起來,下定決心發表自己的意見。這時,整個會議大廳的音響系統,一剎那間統統切斷,就只剩下主席面前的一個麥克風還工作。

於是,黃憤而退席抗議,離開座位,走到休息廳。記者圍上來,黃當場把材料散發給他們,同時對他們做了補充說明,等於開了一次記者招待會。

有記者問:“這人大常委,你明年還想幹嗎?” 我說:“怎么乾!? 我現在就不想幹了!” 第二年,黃順興即辭去全國人大常委職務。

採訪問答

▲ 作為農業專家和環境保護學者,您1985年轉道日本回來的時候,是否注意到大陸生態環境所面臨的危機? 是否了解三峽工程對環境的危害?

□ 幾乎40年,台灣民眾對大陸情況處於訊息關閉和封鎖狀態。對大陸的情況,老實講是不清楚的。我記得當時所得到的訊息只是兩個極端:一面是國民黨的反共宣傳--赤匪青面獠牙、百姓水深火熱;一面是來自左傾激進青年的暗道傳聞--人類理想的社會、美妙的人間天堂。沒有人提到環境問題。正如當年台灣,在只求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大部分人對於環境根本沒有想到,就算想到了也不敢說,不敢指出單純追求增長的行為對環境所造成的必然的破壞。後來,到美國參加一個芝加哥東亞學術中心主辦的環境研討會,遇到留美台灣教授林俊義,他向我談到大陸這方面的問題好像很嚴重,這是1985年7、8月間。我感到心焦,引起想親自到大陸看看的念頭。農業和環境保護原是我的本行,所以一回來,立刻看出了問題。

▲就居住而言,大陸離您很遙遠。森林消失、河流乾涸,對您本人的日常生活並沒有直接影響,為什麼這個問題讓您那么關切?

□ 環境問題是人類的問題,地球的問題,不僅僅屬於哪個地區哪個國家,它是沒有國境的。更何況我是中國人,大陸是我的祖國的一部分,無論離開多久,總是息息相通。

▲記得您剛回來,喘息甫定,就開始了到各處的考察。什麼時候開始關注三峽工程的?

□ 不多久吧。那時論證已經開始,人代會和政協會都在爭論上還是不上的問題,我為了弄清真相,就開始收集資料。

▲您當時的感覺是什麼? 是不是覺得這是一個為中國人民爭光的偉大豪邁的工程?

□ 正因為這種空泛的“偉大”、“豪邁”,才越發糟糕。所謂“大”,不管是非洲的亞斯文壩,還是美洲的密西西比河工程,凡事涉地球上的大河大川,都不可輕舉妄動。它們是地球的動脈,一條河川從形成、固定,到維持,要歷經幾億年。中國人口如此密集,核電站也好、河流上的大壩工程也好,一旦為害,非同小可。對這類“大”動作,我原則上根本反對。一個國家,經濟要發展,這誰都知道。但發展經濟,第一,是不是非要那么多的電能? 第二,有沒有替代方案。第三,就算無可替代,也必須把對環境對人類的局限放在第一位考慮。三峽工程當然也不能脫離這三層考慮。

▲作為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委員,對於您迫切關注的問題,有關各個專業部門,包括人大機關、水利部門、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等,有沒有提供條件,幫您進一步了解和調查研究? 據說在開會前曾經有一個 “人大常委三峽工程考查團”。您對三峽工程的關注人所共知,您有沒有參加這次考察?

□ 我在事前根本不知道人大常委決定作這樣一個考察。直到他們從三峽回來,向報界發表完全支持三峽工程早上快上,我才從電視上看到。我問幾位一直關心這一工程的常委,都說並沒有得到通知。我於是馬上打電話問秘書處這是怎么回事。他們怎么說呢? 他們說,我們猜想你身體不好,就沒有通知你。我說你怎么知道?! 他吱吱晤晤講不出來。後來我聽說,去的人是經過挑選的,多數是外行,自然不會提出反對意見。

▲到了開會的時候呢,即1992年那次人大,那可是將通過三峽工程《決議案》列入程式的。這回總應該協助您了解全面情況了吧?

□ 不但沒有,還製造重重阻礙,連最基本的論證資料也不肯提供。本來,大陸幾十年來上馬的工程不下千百萬,小至啤酒廠,大至核能發電站,也有投資幾十億上百億的,都不曾如此鄭重“通過”,為什麼偏偏把三峽工程拿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來表決? 這本身就有問題。到了會上,發現為達到通過的目的,他們想方設法。我找到秘書處,問他,你們準備的成套的力促上馬的“正面材料”看到了,有沒有另一方面的意見? 我兩面都想了解。他說台灣團有一份,只能借用,不能給你。我說:你們做正面推動性宣傳,花那么大的氣力,每位代表光材料就幾公斤;而不同意見,只薄薄的幾小冊,怎么就不能發給每人一套? 三峽工程的決議案要在大會上表決,不了解全面情況,怎么發表意見? 也許有人願意放棄權利,我不,我要我的一份,你想辦法給我找來。我知道意見提歸提,他們完全可能不理睬。所以,開會之前,我就在家中將10本負面材料複印好幾份,發給希望知道全面情況的代表,如在南京天文台工作的台灣代表劉彩品等。不過到後來在會上,秘書組還是給了我一份反對方意見,說“黃老,這是特別給你的。”我說“我不要特別,了解全面情況是每個代表的基本權利。”

▲沒有文字資料,不同的聲音有沒有可能聽到呢,比如請持有不同意見的專家到會介紹?

□ 到小組來說明的,有水利部和長江辦的那一夥人,當然全是促進派,哪有持不同意見的? 台灣團提問的代表不多,反對意見也有,比如上海港務局副局長范增盛代表就提到,一旦三峽水壩建成後,由於生態變化,長江口一帶的積砂問題會很嚴重;還有三峽船隻過閘時間拖長等等問題。南京天文台劉彩品代表也提到了科學論證資料不足、論爭不予公開和預算不符合事實等問題。我將所讀過的論證資料加以綜合後,加上我自己的見解,向他們提出質疑,包括工程預算570億的問題。我詰問:為什麼不計利息? 若計入,總數是多少? 另外,流砂疏導和淤積估算不清楚,為什麼不能採納替代方案? 水庫壽命、地震、戰爭、天災人禍發生時的對策,以及稀有物種滅絕、歷史文物淹沒,這些問題,我都曾在小組會上提問。對此,他們全都推給長江辦主任作答。有的根本答不出來,如預算、籌款渠道等問題;有的答非所問,只將他們的提案重複一遍了事。有的乾脆明說不敢作答。

▲ 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想獲得大會通過嗎? 但象您這樣提問並且付諸實際行動的,在代表中不占多數吧?   □ 是這樣。在小組討論階段,我儘量和別的代表聯繫,動員起一切可能的因素,想讓儘量多的代表在表決前知道不同的意見。不同意見材料,大會不下發,我想,那我就個別送吧。沒想到送也送不成,因為大會封鎖,不同地區的代表之間不準直接交往,材料只能送到所在團的秘書處。但一到那裡,就如泥牛入海,對方根本不可能收到。

▲這真是出乎人們的意料之外。因為,儘管鄧小平說過,“為避免犯錯誤,應更廣泛地聽取人民民眾的意見”;趙紫陽在位的時候說得更明確:“重大的問題須經人民討論”。抽象的“人民”畢竟好糊弄,但這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啊。這時候,您對於以合法手段,使大部分代表知道實際存在的對於三峽工程的不同意見,已不抱任何希望了吧?

□ 要是從前,確實也就是這樣了。但在我剛當常委的頭兩年,曾通過人大常委秘書局,提出過好多意見,包括在第二次常委會上提出的允許記者進入大會會場採訪。那次我說:“人大號稱最高權力機關,類似現代國家的國會,國會怎么可以不許記者進會採訪? 國會討論的情況怎么可以不馬上傳播出去與大眾見面? 外面的意見怎么可以不迅速返回來? 如果這些都沒有,怎么能具代表性? 要建立這樣一個循環,媒體上的記者是少不了的。世界上無論那個國家,包括獨裁的蔣介石政府都有,為什麼人民民主的共和國反而沒有? ” 那時是趙紫陽主事,他是主張人民代表機構透明化的。萬里那時也開明,意見就是由他轉達的。後來,好了,從第三次,開放了記者室,挑選了五、六個吧,副總編之類。休息的時候,一個記者走到我的座位邊。他問可不可以和我談一談。我問是不是採訪,能不能報導? 他說不能,雖然有幾家報紙可以派員列席(不是採訪),發稿還是大會統一。我說,如果這樣,我沒有必要和你談,咱們只做朋友好不好。他說,我和你談的,雖然不能公開發表,但我可以寫《內參》。我問《內參》是什麼,他說那可重要了,頭頭們看的,別人想看都看不到。我說:“我是人民,人民是最高的,為人民服務,重要的是外參,而不是內參。對不起,我不接受這種採訪。”

▲您的這個建議後來發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後來又有過別的建議嗎?

□ 那就是1989年通過的《議事規則》了。全國人大本來沒有大會發言這一項,我提出,不管小組討論怎么樣,大會是全體代表溝通的最後一個機會,這個權利不可被剝奪。記得那時我一再堅持,有幾位委員也明白表態贊同。那年趙紫陽還沒有下台,最後終於通過了。

▲這個《議事規則》在以後的大會上起作用了吧,比如1992年3月那次表決三峽工提案的時候。那一次,您是怎么運作的?

□ 人大《議事規則》第54條規定:想在大會上發言的代表,須事前向大會秘書處登記,大會主席即應安排發言。臨時動念者,經大會主席許可始得發言。代表第一次發言時間10分鐘;第二次5分鐘。你一定已經注意到了,這條規定是很具體的,只要代表事先登記,大會主席就得安排,不得拒絕,只有臨時要求發言者,主席才有迴旋權力。我那此既然已經決心在大會上發言,3月31日便向大會秘書處登記了。按照規定,對於能否發言,根本無需懷疑。儘管如此,我還是作了最壞的打算,準備好重要的材料赴會。

▲在會上一切進展順利嗎?

□ 那天,我看第一案、第二案已經過了,下面就是三峽工程的表決,就開始噴藥--你知道我是有病的人,胸腔里裝著心臟起搏器,情緒激動是很危險的,提前三分鐘噴,可管半小時。果然,表決開始,我登記了的發言沒有被安排。我在座位上舉起手,要求即席發言,但主席不予理睬。我還是站了起來,下定決心發表自己的意見。這時,突然聽到台灣記者喊:“沒有聲音了!沒有聲音了!”,一開始我還沒有反映過來,後來才明白,原來整個會議大廳的音響系統,一剎那間統統切斷,就只剩下主席面前的一個麥克風還工作。你堂堂一個人大,怎么敢這樣--將電源關閉,動用技術手段來壓制代表行使權利。 我決定退席抗議,離開座位,走到休息廳。記者圍上來,我事先雖然沒有料想到關閉擴音器這一粗暴作法,畢竟有所準備,於是當場把材料散發給他們,同時對他們做了補充說明,等於開了一次記者招待會。

▲究竟為什麼呢? 您不就是從為國家、為民眾的角度,提醒政府動手幹這么大的工程要慎重嗎?

□ 我也想不通。一屆政府,一個代表國家最高權力的人民代表大會,而且還在全國、全世界的矚目之下,為封鎖一個代表的發言,怎么到了不惜公然違憲的程度。我想,可能有那么一批人,已經頭腦發熱到三峽工程非通過不行、就怕我的發言給這通過造成哪怕一點點干擾的程度。我又想,動機如果純正,為了國家人民,聽聽大家意見,有什麼不可以呢? 沒有必要這樣嘛! 更況且,學者們提到的不過是方方面面的技術問題,你如果在這方面有把握,為什麼不敢讓人家說呢?

▲問題就在這裡了:恐怕即使在技術上,他們也是沒有把握的。

□ 沒有把握又要強行通過,目的是什麼呢,不就是要把責任推給全國嗎--這是你人大通過了的! 為什麼要推? 沒有把握。這幾樁事情都是連帶的。不過話又說回來,這責任你推得掉嗎,我們每一個人、每一樁事,都是要向歷史交代的。

▲後來,聽說您在激憤之中作了一個決定?

□ 對,就在外邊休息廳。記者們圍上來,有人提問,他說:“這人大常委,你明年還想幹嗎?” 我說:“怎么乾!? 我現在就不想幹了!” 話一出口,突然想到他是話中有話呀,反問他:“你是哪家報社? ”他不講。我估計是新華社的。

▲您自己當眾這樣宣布,對有些人說來真可謂正中下懷,但真正底層百姓大家覺得特別可惜。當時是不是氣話?

□ 不是氣話,我早就不想幹了,本來已辭了好幾次。

▲您是只是覺得這次中共做得太過分了,還是對這個制度從根本上失望了?

□ 就我個人而言,我是灰心了。憑我一個人,就是再乾50年,還是這樣。我個人再努力,碰來碰去,全碰在體制問題上,而這樣的問題,不是一個人的努力解決得了的。我覺得不該再在這裡耽誤下去。我今年70歲,也該從公務生活上退下來了。本想等到滿屆,也就是今年,再順理成章地退。現在提前說出去,也並不僅僅是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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