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木氏土司

麗江木氏土司

麗江 土司是指明清 雲南三大土府之一的納西族木氏封建領主,歷經元、明、清三代,直到雍正年間改土歸流,歷經22世470年。他們是麗江土地森林河澤的所有者,也是政治上的統治者。統治人民在明正德年間就有5.7萬人。木氏領主基本上通過徭役制和實物代役租的形式維繫著自己的利益。在雲南土司的歷史上,木氏土司接受漢文化最早。史稱:“雲南諸土司,知詩書,好禮守義,以麗江木氏為首。”

木氏起源

木氏一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唐朝,按照傳說,木氏的先祖是個能耐極大和聰慧的人。木氏先祖本不姓木,木姓實乃官府所賜。有史為據,《木氏宦譜》記載:“宋理宗寶右元年,蒙古憲宗命御弟元世祖忽必烈親征大理,良迎兵於剌巴江口,錫齎甚厚,寵渥優禮,將授職茶罕章管民官······遂破巨津半空和砦,生擒叛賊阿塔剌,功升茶罕章宣慰司。”當時呈現了兩種局面,一邊是巨津州阿塔剌等在石鼓頑強抵抗元軍,一邊是通安州的麥良在等候迎降於石鼓江口,而且主動配合元軍,攻下石鼓鎮。公元1260年,麥良迎降的忽必烈當了皇帝,在其執掌皇權的第四年封麥良為“茶罕章宣慰司(從二品)”。又因協助平定大理等功,授“副元帥”、“還鎮摩娑詔”、“提調諸路統軍司”。一個邊疆少數民族酋長,獲得如此高的官銜,實屬少見。其子孫任宣撫司,也屢次受到朝廷的封賞。

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麥良的生存智慧給其後代以思想上的啟迪,到了明朝,雲南麗江的木氏先祖如法炮製,更加主動地向中央王室靠近。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大將傅友德、藍玉、沐英遠征雲南。明軍攻克大理之後,當時麗江的納西族首領,即與納西族走婚的蒙古人木華黎後裔阿得率眾首先歸附明軍,“欽賜木姓”。木氏輯刻的《皇明恩綸錄》載明洪武十五年朝廷頒的“聖旨”云:“大軍既臨,渠魁以獲。爾麗江土官阿德率眾先歸,為夷智識,足見攄誠,今命爾木姓,從聽總兵官傅,擬授職建功。”明洪武十六年又頒旨“授爾子孫世襲土官知府,永令防固石門、鎮御蕃韃”、“封中順大夫”。從此,這個家族在延續父子聯名制的同時,擁有了漢族的姓氏“木”姓,並以“世襲土官知府”的身份統治麗江。而木氏土司為了保持統治集團姓氏的高貴,推行“官姓木,民姓禾”的制度。木氏土司代代承襲,一直沿襲到明、清時期,甚至是解放以後。

麗江土司

麗江土司衙門麗江土司衙門

木氏世襲土官知府的統治勢力一直伴隨著明王朝,直到清王朝雍正元年改土歸流為止,共傳了18代。如果加上元朝四代,共22代。從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至雍正元年,即公元1723年,木氏擔任麗江知府341年,若從公元1253年木氏先祖麥良降元時算起,至改土歸流,其家族統治麗江地區共

470年。

“傳世最遠”,木氏土司實行長子繼承制,中間雖有波折,如木泰七弟木吉“以庶謀嫡,問以極刑”(《木氏世系表》),仍按秩序承襲。木氏謹慎為官,雖有越郡買地等小疵被人參奏,中央王朝有關部門仍予保護。

明代麗江木氏土司中,任職最長的是木嶔(43年)、任職較長的是木初(28年)、木公(28年)、木增(26年)、木懿(25年),任職最短的是木青(2年)。受封榮銜最高的是木增(左、右布政使司布政使,從二品)。其次是木嶔(太中大夫、資源治少尹,三品)。其餘木公等(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雲南大學教授木霽弘認為,木氏土司“以夷制夷”的管理方式成效十分顯著。實際證明,此項政策的實施對順應歷史發展,兼顧少數民族的實際利益,鞏固中央王朝在邊疆的統治地位,對當地各方面發展和保持該地區的穩定都起到了重大作用。

歷任土司

1.木得(1304~1389)【阿甲阿得】洪武十五年~二十三年任麗江土知府(1382~1390)1382年朱元璋賜木姓,

1383年任麗江土知府。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8年

2.木初(1345~1425)【阿得阿初】洪武二十四年~永樂十七年任麗江土知府(1391~1419)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28年

3.木土(1364~1433)【阿初阿土】永樂十八年~宣德八年任麗江土知府(1420~1433)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7年

4.木森(1401~1442)【阿土阿地】宣德九年~正統六年任麗江土知府(1433~1441)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9年

5.木嶔(1429~1485)【阿地阿習】正統七年~成華二十一年任麗江土知府(1442~1485)

太中大夫、資源治少尹,正三品,在任43年 【在任最長】

6.木泰(1455~1502)【阿習阿牙】成華二十二年~弘治十五年任麗江土知府(1486~1502)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17年

7.木定(1476~1526)【阿牙阿秋】弘治十六年~嘉靖五年任麗江土知府(1503~1526)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24年

8.木公(1494~1553)【阿秋阿公】嘉靖六年~嘉靖三十三年任麗江土知府(1527~1553)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28年

9.木高(1515~1568)【阿公阿目】嘉靖三十三年~隆慶二年任麗江土知府(1554~1568)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15年

10.木東(1534~1579)【阿目阿都】隆慶三年~萬曆七年任麗江土知府(1569~1579)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11年

11.木旺(1551~1596)【阿都阿勝】萬曆八年~萬曆二十四年任麗江土知府(1580~1596)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17年

12.木青(1569~1597)【阿勝阿宅】萬曆二十四年~萬曆二十五年任麗江土知府(1596~1597)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2年 【在任最短】

13.木增(1587~1646)【阿宅阿寺】萬曆二十六~天啟三年任麗江土知府(1598~1624)(讓位給子木懿,隱居

芝山)。 左、右布政使司布政使,從二品,在任26年 【官職最高】

14.木懿(1608~1692)【阿寺阿春】天啟四年~康熙七年任麗江土知府(1625~1668年)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25年

15.木靖(1627~1671)【阿俗阿胃】康熙十一年(木靖無子傳侄木堯,木堯又讓位給子木柚)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16年

16.木堯(1647~1708)【阿胃阿揮】康熙十七年~康熙三十年任麗江土知府(1678~1691)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12年

17.木興(1667~1720)【阿揮阿住】康熙三十一年~康熙五十五年(1692~1721)子木崇世襲,1722年病死傳給

四弟木鐘。 知府、中憲大夫,正四品,在任5年

18.木鐘(1723年)雍正元年1723年改土歸流,從此木府結束在麗江統治

木氏六公

歷任木府土司歷任木府土司

在雲南土司的歷史上,木氏首領接受漢文化最早。史稱:“雲南諸土司,知詩書,好禮守義,以麗江木氏為首。”木氏家族的文化素養由此可見一斑,“以文藻自振,聲馳士林”這是歷史學家的評價,在歷史上出現過幾代作家群,其中尤以木泰、木公、木高、木青、木增、木靖6人成就最為卓著,被後人尊稱為木氏六公。對木氏作家群的詩文造詣,文人騷客的評價甚高,稱其“文墨比中州”、“共中原之旗鼓”,認為他們的詩文為豐富和發展整箇中華民族的文學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制度發展

土司衙門正堂土司衙門正堂

領主莊園與行政單位的村寨是不分的,故木氏對莊園的管理以及對村寨的統治也是合一的。徐霞客是這樣描

寫的,七河“有大宅新構者乃木公次子所居”,“岩腳院......屋角俱插小雙旗乃把事之家”,大凡“有瓦房者,皆頭目之居。”木氏把子女分派到各個莊園,他們既是莊園的主人,也是行政村寨的統治者,而所謂把事和頭目一是莊園的監工之類,二是村寨的大小統治者。

農奴替領主耕地、收穫、牲畜以至於家務雜事,擔負著一切繁重的勞動。餘慶遠《維西見聞紀》說:“所屬么些見皆跪拜,奉物及對則屈一膝,訟亦赴 有不率頭目鞭笞之。農時助頭目二三日,谷將熟,取其青者蒸而舂脫粟,曰扁米,家獻二三升。臘奉雞米,元日,頭目以酒飯勞之。”餘慶遠的見聞已是改土歸流、領主倒台以後的徭役制的殘餘情況,但是,殘餘尚且如此,明代中葉以前的狀況也就可想而知了。

木氏領主對個體農牧民實行的是徵收實物地租。對牧區收畜牧稅的情況,徐霞客《滇游日記》說:“北地山中人,無田可耕,惟納毛牛銀為稅。”對個體農民收田賦稅課,餘慶遠《維西見聞紀》講道:“自奔子欄以北皆降,於維西及中甸並現隸四川之巴塘里塘,木氏皆有之,收其賦稅。”雍正元年(公元一七二三年)改土歸流時,《麗江府志略》寫有“查出山外夷民年納土官牛羊籽粒,共折銀二千二百一十九兩七錢四分八厘。”可見,個體農牧民向領主貢納的實物地租的數量是相當大的。當時麗江所有主要礦場和鹽井全為木氏領主獨占專營。例如金沙江產沙金,當地的納西族用原始的方法淘沙取金,有時幾天甚至幾十天也淘不到一點,生活甚為悲慘,但若有些收穫,也還要全部繳給領主,否則就有被殺頭的危險,因為木氏領主規定有“民間匿銖兩皆死”。那時每到領主家婚喪嫁娶,起房蓋屋和逢年過節的時候,老百姓都要獻禮服役。以祭天為例,自元旦至元宵後二十日,數舉方止。每一處祭後,大把事設燕燕木公。每輪一番,其家好事者費千餘金,以有金壺八寶之獻也。”“這顯然已經不是什麼“好事者”的消遣了。

木氏領主控制下的麗江,關卡林立。難怪徐霞客記載“出入者非奉木公命不得擅行......即詔令至,亦......無得竟達。”毛奇齡在《雲南蠻司志》也說:“州界有關,人皆不得入,惟府吏得入,故人嘗願為府吏。”不過木氏領主也徵收貨物過境稅,當時七和就設有查稅所。木氏領主是麗江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政治上的主宰。難怪徐霞客說他“貯金數十庫”,“宮室之麗,擬於王者。”明代麗江富甲迤西諸郡,政治上號令一方,自雄於滇西北隅,故藏族貴族亦稱它為“薩當汗”。

明代中期以後,麗江納西族社會發生急劇變化,它急速向封建地主經濟過渡,可永寧摩梭人的社會卻依然故我。

明末清初,納西族社會生產有比較顯著的發展。在自給自足的封建自然經濟中,農業是最基本的和主要的。那個時代農業生產的水平可以說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水利灌溉的狀況。麗江的耕地面積,在明朝正德以前沒有明白記載,但估計不會太少。《元一統志·通安州》說:“山半(玉龍山)數泉湧出,下注成溪,灌溉民田萬頃。”萬頃當然誇大其詞,但是,當時納西族人民開墾了相當數量的耕地,並以農業為主。直到正德《雲南志》中才有了官民田地區三百一十八頃一十六畝的數字。這一數字顯然少於耕地的實有面積,因為當時土地全為領主所有,無法得其實數。明代末期有了一些發展,據徐霞客《滇游日記》說,在鶴慶麗江交界的三岔黃泥岡東北,“塢盤水曲,田疇環焉”;“東圓里......隴北平疇大開,夾塢縱橫”;在三生橋“西北行平疇間矣”;“川甸桃柳繽紛,為之引滿”;七和“漾共江出峽而下,盤其麓,峽中始環壘為田”,“水田夾江”;馮密“務隴成畦,闢田甚廣。”

到了清朝初年,尤其是改土歸流以後,耕地面積大大增加。據《乾隆麗江府志略》所載,改土歸流後的第三年,即雍正三年,有了七百九十頃八十九畝田地,雍正五年,又新增四百七十一頃九十九畝,七年新墾五十五頃六十九畝,於是達到了一千三百一十八頃五十七畝之多,比之明代萬曆間約增加三倍。其中,當有改流時清查田畝中清理出來的,但新墾的應為多數。以水利方面說,早在元代麗江納西族已利用霓溪、些蘇溪、姑霓溪、個霓溪和塊麥溪等自流溪灌溉農田。

明末清初有發展,徐霞客《滇游日記》載:東圓里:岡下即有一水,西自文筆峰環塢南而至。從南面坡巔俯視,下辟平塢,直北接郡治,其坡與東山夾溪南流,坡間每有屯盧,就窪傍坎,桃花柳色,置映高下。府治:“象鼻水至是乃東南行田間......折而南去二里,析為二道,一沿象眠而南,一由塢中倒峽,過小石橋又析為二,夾路東西行。五里黃嶠山北,所引之水,一道分流山後而去,一道東隨黃峰而南。象鼻水從橋南下,合中海之水而東泄於東橋......其後闢為北塢,小山當塢,若中門之標,前臨橫壑,象鼻水夾其東,中海之水經其西。十河:雪山東南之溪南注中海者,會引其水東行。塢脊無涓滴下流澗中,僅石樑垮其山,度梁之東即南隨引水行,四里,望十河屯落在西,甚盛。白沙塢:有溪(三思渠)自東山出,灌溉田疇更廣。

清初,據《乾隆麗江府志略》載:有玉河、中海、清溪、玉溪、龍潭(三處)、清源渠、五村渠和三思渠等水利,這些溪渠中似乎有新開或重修的。如《新纂雲南通志》說:“五村渠在城南三十里七河界,原有古溝久廢,乾隆四年,知府管學宣督村民趙神保、和溥利等修理,灌溉邱塘關腳至南村各村田畝,村民稱便。”

在農田水利有所發展的前提下,農副產品增多,品名亦眾多了。據正德《雲南志》所載,有無芒麥,圓根(蔓箐)、松子、麝香、氈、鹽、金、鐵、琥珀和滑石。萬曆間更多了,萬曆《雲南通志》說:“稻之屬四,麻線、鼠牙、光頭、香谷;來麥之屬三,無芒麥、紅麥、大麥;養稗之屬三,甜蕎、苦蕎、飯稗;菜之屬四,蔓箐、蘆菔、青菜、白菜;果之屬五,林擒、松子、榧子、多 、山楂子;禽之屬五,鶴、鷹、雉、雁、鶚;獸之屬十三,虎、豹、豺狼、熊、獐麂、兔、猿猴、狐狸、 牛、毫豬、竹鼠、山驢;藥之屬六,茯苓、荊芥、紫蘇、半夏、茴香、滑石;貨之屬三,鹽、土細羊、毛 。《天啟滇志》概括為“總計谷屬而下,其類凡九,其名三十有七。”並錄有前志所無的獵犬、黃牛、紫金、絨 、摩 盔刀、古宗白金、花馬石、青石、耗牛尾等名類。到了清初有了很多的品種。除上述各類之外,還有糯谷、燕麥、麻布、布、綿細紙、馬、牛、羊、犏牛、赤山白雞、飛鼠、魚、雪茶、石達茨子、雪蛆、佛手參和鹿茸等,這可算是“琳琅滿目”。

從利用土地的情況看,麗江是有相當水準的。徐霞客《滇游日記》說:“其地田畝,三年種禾一番,本年種禾,次年即種豆菜之類,第三年即停而不種,又次乃複種禾。”納西族人民實行間耕和休耕制,使土地得到休息,輪種適宜的農作物,既保護和利用了地力,以及掌握了作物的特性,亦保證了一定的產量。在雍正年間,還有品種的改良,如改土歸流時“於北方選漢麥種到麗江,令民播種。顆肥而白,穗長粒多。”總之,由於農田擴大,水利加修,耕作技術提高,因而整個生產水平隨之提高。《乾隆麗江府志略》說:“雍正八年(公元一七三0年),籍田產嘉禾,一莖四穗。”又“乾隆四年(公元一七三九年),歲大熟,大研白馬二里麥兩岐。”嘉禾一莖四穗以及麥兩歧,當有誇大或者只是極個別罕見的,但收成比以前提高了是可信的。副業生產方面,除採掘藥物之外,納西族人民在農閒時間,用熊夾、猿柵、地弩、藥矢、弓箭、刀矛等工具和方法從事狩獵,這些工具和方法應該是不太低了。

明末清初,納西族社會生產力向前發展著,要求有新的生產關係與之相適應,因為封建領主制阻礙了它的進一步發展。

木氏領主行不離騎,侍者前呼後擁,住的是瓦房麗室,吃得是山珍海味,用的是金銀珠寶,到處皆有別墅,過著極度奢侈的生活。我們僅僅看一下木氏對徐霞客的招待情況,也就可知一斑,現錄徐霞客《滇游日記》的幾段如下:二日初一日,木公命大把事以家黑香白鏹一兩來 。下午設宴解脫林東堂,下藉以松毛,以楚雄諸生許姓者陪宴,仍舊以杯緞(銀杯二隻,綠縐紗一疋)大餚八十品,羅列甚遙,不能辨其熟為異味也。初二日......所 酒果有白葡萄、龍眼、荔枝諸貴品,酥餅、油線(細若髮絲,中纏松子為片,甚鬆脆)、發糖(白糖為絲,細過於發,千條萬縷合揉為一,以細面拌之,合而不膩)諸奇點。初五日......致油酥麵餅,甚巨而多,一日不能盡一枚也。初六日......遣人 酒果,有雞大如鵝,通體皆油,色黃而體圓,蓋肥之極也。十日......餚味中有柔豬 牛舌......(柔豬乃五六斤小豬,以米餵成者,其骨俱柔脆,全體 之,乃切片以食。耗牛舌似豬舌而大,其脆有異味。惜余時已醉飽,不能多嘗也。

領主們花天酒地,人民貧困交加。當時的文獻多有這樣的話,老百姓夜間“臥無衾茵”,靠火烘背取暖。他們“衣服止用麻布,飲食味薄,一歲所食圓根半之,圓根即蔓箐也。貧家食鹽之外,不知別味。”“麥秋一月而飢,西成三月而飢,蔬食菜羹并日而食,習以為常而莫知改也。”兩級分化形成鴻溝。

明萬曆年間,有這樣一件言之確確的“退地聽采”的事件。《明史·土司傳》說:“萬曆三十一年(公元一六0三年),巡按御史宋興祖奏,稅使內監楊榮欲責麗江土官退地聽采,竊以麗江自太祖令木氏世官守石門以絕西域,守橋以斷吐蕃,滇南借為屏藩,今失退地聽采,必失遠蠻之心。”“退地聽采”之事反映了領主對土地的控制力的削弱,表明領主大土地所有制的動搖。其後不久,土地買賣開始了。《賜悉檀寺常住碑記》說:“萬曆四十七年(公元一六一九年)正月三日立絕賣莊田文約,文約書八高世昌系北勝州聽襲土舍,同舍目高運漢、高運保等,為因承襲起,急缺費用,別難奏處,願憑中可全張先胤等為立約,將祖遺自己江外私莊漁棚、小甲長、宜軍賽、小沙田、橋頭五處莊田......議作實價銀壹千兩齣賣與麗江府木老爺堂下永遠為業”。買賣土地也不限於領主之間,同時在民間盛行起來,兼併最凶的還是新興的地主豪強。蕭彥《敷陳末議以備採擇疏》說:“麗江......年來倍加厚殖,日市劍川界內之夸田與民田。夷民狃於目前之利而忘其世守之業,於是麗江之轄 出疆界之外,而其他占有者不與焉。”

日盛一日的土地兼併,劇烈地衝擊著領主莊園。就在雍正元年改土歸流時,領主莊園徹底瓦解了,土地所有權落入封建朝廷手中,木氏領主從麗江土地的最高所有者降為千百地主中的一個。《木氏宦譜》說:雍正元年,“初任麗江府(楊香必)到麗視事......追比文案,得巴松沉閣公文數束燒毀後,再追祖遺田冊憑據及一切卷宗,盡數燒毀......其祖遺興之莊田,官給憑據,各處加我,未買(疑為賣之誤)莊田盡數歸官家。”原來在莊園中的農奴被釋放了,有的成為佃農,有的成為自耕農或僱農,《乾隆麗江府志略》說:雍正二年,“清查田地戶口時,有土官莊奴、院奴等類共二千三百四十四名,伊等並無田糧,皆願自納丁銀。”

原先莊園裡的租谷、公務、雜派、下程、年例、邦貼等,全部“折算作實物”了,“人盡數入里為民,孳生牛羊乾地折價銀兩為合府公件”了,也就是說,廢除徭役制代之以實物地租,從此,封建朝廷向地主和自耕農民徵收賦稅,地主向佃農徵收實物地租。木氏家族自然也順應潮流成了地主。

清初,納西族社會中的領主莊園瓦解了,徭役制度轉化為實物地租了,從而農奴轉化為小農,領主轉化為地主。不過這一切變化絲毫沒有觸動整個生產方式的改變,它照舊是封建生產方式,因為土地是掌握在封建國家和地主手裡,農民照例要年年繳納實物地租。從整個社會經濟來說,仍舊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歸根到底整個社會的本質沒有變動。所不同的是地租形態發生了變化,即從勞役地租轉化為實物地租,還有是農奴成為小塊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

雍正年間,麗江集市增多,並顯現出相當的繁盛。《乾隆麗江府志略》載,有府市、束河市和白沙市,以及東山、南山、刺寶、你羅、俸可、大具、香各、阿喜、石鼓、巨甸、魯甸、通甸、吉尾、浪滄等地共四十八約,即四十八個小市集。其中,以府市和白沙市為突出。府市的情形是:“湫隘囂塵,環市列肆,日中為市,名曰坐街,午聚酉散,無日不集,四鄉男婦偕來。商賈之販中甸者必止於此,以便雇腳轉運。麗婦不習紡織,布帛皆資外境。合市所陳,稻梁布帛居其半,余則食物薪蔬菜。”白沙市:“昔木舍多居此,頭目蜂從,人煙湊集。以鹽酒蔬米交易相通。每日申酉方集,至晚燈火照耀,市聲宣 。”在維西,麗江婦女手持琵琶豬進行交易,“遠望若潯陽商婦也。”外來商人,尤其是漢族商人在麗江貿易活動也非常頻繁,如馮 《滇考·珍貢》說:“江滸泥沙金 雜之,貧民淘而 焉,日僅分文,售蜀賈轉諸四方。”章江賈也帶著細布絨線來易黃連。另外,納西族中也產生了專門以貿易為業的商人,如徐霞客《滇游日記》說:“其家(通事家)姓和,蓋麗江土著。官姓木,民姓和,更無別姓者。其子即迎余之人,其父曾奉差入都,今以居積番貨為業。”

在內部交換有所發展的基礎上,納西族與周圍各族尤其是漢、藏兩族之間的來往進一步密切了。麗江西北通查木多,北可達巴塘里塘和打箭爐,南通大理府。在南明時北勝開市,以鹽茶等貨物與漢、彝、藏等族貿易,康熙二十七年(公元一六八八年),倪蛻《雲南事略》說“達賴喇嘛求互市於金沙江,總督范承勛以內地不便,請令在中甸立市,許之。”從此與藏族的交易更進一步。納西族商賈多有負貨至大理與白族貿易的。同怒江各族的經濟交往也加強了,如餘慶遠《維西見聞錄》說:怒族“精為竹器織文麻布。么些不遠千里往購之......其人以產黃連入售內地,夷人亦多負鹽至其地交易。”

納西族內部以及她與周圍各族間的經濟聯繫性大大增強,直接衝擊了封建領主制下的閉塞狀態,加速了莊園制的瓦解,促進了小農經濟的發展。

明代初年,設立衛所,許多穿上軍裝的漢族農民屯戍麗江。他們同納西族人民一道生產勞動。開墾土地。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都融合到納西族之中,成為納西族的一員。徐霞客《滇游日記》說:“國初漢人之戍此者,今皆從其俗矣。蓋國初亦為軍民府,而今則不復知有軍也。止分二姓,官姓木,民姓和。”漢族屯軍帶來了先進的生產工具和技術,傳播了漢族的先進文化,給予較落後的納西族以良好的影響。就是明末清初,納西族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是與他們分不開的。看來漢族經濟文化對納西族的影響,是造成領主莊園制瓦解的重要因素之一。

木氏領主莊園逐漸瓦解的過程,也就是領主政治統治垮台的過程,二者相輔相成,齊頭並進,而後者以前者為先決條件。

改土歸流

明初以至明中葉,木氏領主號令一方,夜郎自大。對封建朝廷只承擔著差發、納貢和應徵調三項義務,數目

不大,孔興詢《創建麗江文廟碑記》說“其分府而來者,無戶口刑名錢糧之責,日用且仰給於世府。”到了明末清初,情況大不同了。一方面封建朝廷的勢力步步深入,對麗江的控制越來越加強。首先,封建中央逐步掌握麗江的田地戶口數,如正德和萬曆年間,朝廷根據三百一十八頃的田地數,以及二千三百餘戶、五萬七千餘口的戶口數,徵收夏稅麥秋糧米麥共二千四百多石。萬曆時,還增收差發米一百六十餘石,以及花班竹銀一百兩。到清朝雍正年間,朝廷已掌握全部麗江田地戶口數,直接徵收田賦稅課,原先為木氏領主獨占的礦場鹽井也全由朝廷專營。其次,從明嘉靖朝開始增加了貢納白銀一項。從嘉靖三十九年到天啟五年共六十六年中,貢銀達五萬五千餘兩,每年平均八百五十兩左右。再次,朝廷任命的流官通判的實權逐漸增大,明初就設有流官通判,但只有虛名,根本不能到任,最多到省而已。至明末清初,流官通判不但已經到麗江任事,而且有了一些活動。如康熙三十九年,流官通判就曾建立學宮,四十五年,建立玉河書院,等等。木氏領主對封建朝廷已經是有求必應了。這和過去大不相同。如木增在萬曆三十八年,助餉銀二萬餘兩,四十八年,“遼陽大驚,餉銀一萬解京”,又“助銀一千二百兩”,天啟二年,“四川奢酋作叛,解餉”,並“差人赴闕,陳言十事,捐銀一千助國,頒賞陣亡忠孝。五年,助銀一千解司”,崇禎三年,“助京及黔餉並解部”,十年,“助陵工及捐銀五百解京”,可見當時木氏領主對中央王朝是非常“忠心”的。

清初,木氏的政治統治名存實亡。清順治十七年(公元一六六0年),木懿襲土知府職,事實上虛有其名。康熙年間,蒙番占據中甸等處,吳三桂以通番之罪,把木懿押解省城,並令其賠納中甸等處的米麥征額,鏇後吳三桂又以割江內剌普其宗等地求教於蒙番,再逼令土府認納這些地方的秋糧夏稅。木氏領主不但不能保有原屬區域加以統治,而且被吳三桂任意宰割和左右了。

雍正年間,清王朝利用納西族內部新興的地主勢力,把領主政治統治推開,取而代之。還在雍正元年,納西族地主阿知立、阿仲苴、和日嘉與阿寶等,赴省申訴,請求改土設流。總督高其倬、巡撫楊名時題請改設流官知府,降土知府為土通判。這時朝廷是求之不得的事,故馬上下令改土歸流了。這種兵不血刃的改土歸流實是一件非常不易的事。改土歸流的實現,標誌著領主政治統治的垮台,也標明了從領主制到地主制轉化過程的最後終結。這是因為改土歸流的結果,廢除了封建領主大土地所有制,確立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改組了行政機構,委派流官到地方主政,並設定府、廳、州、縣,將原有的“自治”體制,從根本上給以變革,將政權模式與內地劃一。木氏土司從此降為通判,權力和影響都被削弱了。把土府舊人員“或圍為六房,或用為鄉約”,原十二里改為“里社保約”;流官掌印,錢糧稅課全歸流官控制;流官控制地方武裝,解除了土官兵權;剝奪了領主對礦場、鹽井和茶葉的獨占權,由朝廷專營;創立書院,令學子學習禮樂,開科取士,控制文化。之後儒家漢文化,從木氏家族的專有壟斷中解脫了出來,開始進入尋常百姓家。 經歷了清朝的改土歸流後,木氏政權土崩瓦解,這不僅僅是土司制度的一次革命,對木氏和麗江而言,它對整個麗江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政治上廢除了古老的土司制度,結束了木氏稱雄一方的局面,外界和麗江的溝通開始變得暢通,有利於邊疆各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和交流。外地派來的流官迅速開展興修水利、辦學、組織商會等工作,給麗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內容。而在經濟上,政治“高牆”被推翻後,進入麗江的人群增加了,促進了當地耕作技術的提高,還促進了當地與外界物資交流,使當地的農業、手工業、商業得到了長足發展。在文化方面,從《麗江府志稿》可見一斑,其曰“各鄉村創立義學,廣育人才,一時學校如林而家弦戶誦”。流官們熱衷辦學其成效是十分顯著的,從乾隆元年到清朝末年間,麗江就產生過60多名舉人,其中大部分留下了詩文集,如今已經成為麗江一筆寶貴的文化財富。但改土歸流也帶來一些負面影響,一方面是民族領袖後繼乏人,另一方面是土官成為傀儡後,一味地推行漢文化,使當地一些古老的民俗沒能得到很好的傳承。

歷史價值

精神取向

“敬天法祖”是納西族古代文化中人們都推崇的一種理念,在每年正月都要舉行隆重的“祭天”儀式。李京《雲

南志略》即稱:他們“不事神佛,惟正月十五日登山祭天,極嚴潔。男女動百數,各執其手,團鏇歌舞以為樂。”祭天地是納西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一種特定儀式,男女均可參加,束縛甚少。但到明代以後,傳統儀式發生了變革,除祭天地之外,還增加了 “王”(君王或木天王),且只許男子參加。 “王權”觀念進入祭天大典,說明中央王朝觀念逐步深入民心,同時也預示著父系制度的確立和女權地位的下降。

歷史價值

木氏土司對朝廷詔令十分看重,倡導“忠君至懇”。從木氏的一犀利文學作品中可見一斑,如木泰的《兩關使節》:“鳳詔每來紅日近,鶴書不到白雲閒;折梅寄贈皇華使,願上封章慰百蠻。”

人文發展

木氏翹楚

木氏家族中成就最為顯赫的土司,首推明朝初期的木公和木增父子。木氏父子熱衷學習漢文化。從木府內的

木氏六公之木青木氏六公之木青

“萬卷樓”到樓內珍藏的大量漢文經典書籍便能說明這一點。木氏父子酷愛詩文,據說他們和中原地區的許多著名作家都有唱和之作,而徐霞客、楊升庭、董其昌等名家,都先後成了木氏父子的座上賓,交往甚密。為了使納西子弟能像漢人一樣 “知詩書,守禮義”,木家還竭力宴請內地文人來麗江為其子弟教授漢族文化。因此,徐霞客曾稱讚木氏土司“世著風雅,交滿天下”,是西南地區頗有卓識和遠見的人。但木氏對漢文化的喜愛僅僅局限在家族內部,並未普及民間。這也是儒家學說的影響在當時乃至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未在納西族廣大民眾中傳播開來的原因。在雲南土司的歷史上,木氏首領接受漢文化最早。史稱:“雲南諸土司,知詩書,好禮守義,以麗江木氏為首。”木氏家族的文化素養由此可見一斑,“以文藻自振,聲馳士林”這是歷史學家的評價,在歷史上出現過幾代作家群,其中尤以木泰、木公、木高、木青、木增、木靖6人成就最為卓著,被後人尊稱為木氏六公。對木氏作家群的詩文造詣,文人騷客的評價甚高,稱其“文墨比中州”、“共中原之旗鼓”,認為他們的詩文為豐富和發展整箇中華民族的文學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木氏後裔

木氏後人有成就者眾多,或為官或為商,或為飽學之士專攻學術。而木霽弘屬於後者。在昆明北市區一個名叫“茶馬古道”的茶樓里,木先生和一大群文化圈的朋友在談笑風生,他開的這個茶樓幾乎成了文化圈名人特別是好茶之士必到之地。一間大會客廳內擺著名家的字畫,宣紙和磨好墨的硯台隨意擺放著,到這裡的文人雅士都可以提筆揮灑展示自己的墨寶。整個房間的布局似乎在詮釋著一句話“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身為雲南大學教授的木霽弘如今已是名人。作為“茶馬古道”的首先提出者,他對茶馬古道文化的研究始終在吸引著文化圈人士的眼光。

木霽弘的父親是雲南大學著名的納西族歷史學家,雲南歷史文化造詣十分深厚。而木霽弘的治學之路並不順暢,他經歷過文革的磨難,他曾經在昆明黑龍潭的花漁溝當過知青,之後又到雲南省第二機械廠做過裝配工,幾經波折,他還是走上了治學之路,繼承了父親的衣缽。

為記者泡上一杯湯色誘人的普洱茶,木先生的思維開始在“茶馬古道”和“普洱茶”兩個關鍵字之間飛速跳躍。

1987年,木霽弘和好朋友徐涌濤走向滇西北,對地方方言進行調查。他們沿著古老的石板路,一路追尋古老馬幫的足跡,在每一個驛站,每一塊石板,他都用腳去體會,用心去思考。殘存的馬蹄印,茂密的森林,厚厚的落葉,鬼斧神工的崖畫,讓他驚嘆不已。漫長的幾個月後,他們參加了《中甸歷史資料彙編》,在這本書里,“茶馬古道”一詞被他正式提出。

對茶馬古道文化的研究需要的不僅僅是時間,還需要毅力,1990年7月,木霽弘和5位青年學者開始了跋涉之旅,在歷時100天中,他們的足跡踏過滇、川、藏三省區。他們此行的目的是考察古老文化。一年後,木霽弘、徐涌濤、陳保亞、王曉松、李旭、李林6人合作完成了一本書——《滇藏川大三角文化探秘》。這本書里,“茶馬古道”成為歷史地理、社會經濟、民族文化各個領域的一個整體概念。之後,“茶馬古道”更成為雲南文化領域內的一個新體系。 說起木氏家族,他最欣賞的是其生存哲學,他認為生存哲學是一個民族的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所在。還有就是木氏六公留下的古詩詞,他曾經通過蒐集整理後主編了一本《麗江詩畫》,結束採訪時他將這本書送給了記者,他說,“從這本書里能感受到木氏先輩們的思想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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