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車牌

香港車牌

香港車牌即香港車輛註冊號牌,俗稱“車牌”或“車牌號碼”,牌照初期是由警務處負責發行,現時由運輸署負責。在香港行走的車輛需要在車頭及車尾各展示一張車牌。牌面由反光物料製成,字型為黑色,長闊介乎8至11厘米之間。車頭使用白底黑字,而車尾則使用黃底黑字。規格是參照當年英國的BSAU145a標準而製成,所以每個車牌上規印有BSAU145a的細字。車牌數字方面不以“0”為頭。一些車牌沒有英文字母,另一些則沒有數字。為免與數字"1"及"0"混淆,字母不會使用"I"、"O"及"Q"。現在的車牌標準在1983年5月31日起使用,之前是使用紅底白字(巴士、小巴)、白底黑字(私家車輛)及黑底白字(的士、貨車)。截至2014年10月,香港車牌已發行至"SZ"字頭。

基本信息

電腳踏車

香港電腳踏車的登記號碼最初是與一般車輛分開發行,也是從無字母的號碼開始,當無字母號碼發行完畢後,發行者使用了單字母配數字(如圖),有別於一般的雙字母。及
香港車牌香港車牌
後電腳踏車的發牌也與一般車輛合併,原有已發出的的登記號碼繼續沿用,直至車主取消登記。時至今日,仍有少量的電腳踏車使用舊有的專用車牌,因此香港便會有兩輛車使用相同的登記號碼。每當車輛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被警方發告票時,告票會列明其車型,因此在檢控上不會牽連另一輛車及其車主。

民用車輛

民用車輛的登記號碼多為兩個英文字母配以一組1至4位數字(1-9999)。早年1至20號車牌本身是政府高官及議員持有,從21號開始才是公眾持有。
最早發行的登記號碼沒有字母,由1發行至9999,然後是"HK"字頭(HK1-HK9999),接著是"XX"字頭(XX1-XX9999)。"XX"字頭的出現,是當年簽發車牌的警司發現"HK"字頭已用完,便順手打兩個交叉("XX"),本來表示隨便用兩個字母,但負責發出車牌的卻以為是使用"XX"字頭。及後"XX"字頭用盡後,當局便決定由"AA"字頭按英文字母順序發出車牌。
由於發行時把4字頭的四位數字(4000至4999)登記號碼預留給巴士的士使用;5字頭的四位數字(5000至5999)登記號碼則預留給貨車使用,因此一些車牌被抽起。後來預留巴士、的士和貨車車牌的制度取消,改與其他車輛一起發牌。而早年8字頭的四位數字(8000至8999)登記號碼預留給政府車輛,其後才改用"AM"字頭。
發行完"AZ"牌後,便開始發行"BB"牌,當時沒有發行"BA"與"BF"牌,是因為"BA"有可能與"AB"混淆,也有說是代表“BritishArmy”(英軍);"BF"代表英文髒話“BloodyFool”,但不少市民均戲稱是代表“BritishFool”,意即“英國人很愚蠢”。
發行者也抽起一些"FU"及"FV"牌,供需穿梭深港兩地的內地車輛使用。隨著香港主權移交,運輸署也於2003年中開放"BA"及"BF"牌予公眾競投。
還有一些特定地區專用的字頭:長洲的機動三輪車的登記號碼是"VV"(VillageVehicle)牌。
一些字頭也被抽起,供特別車輛使用,如"AM"是供政府車輛使用,"LC"是供立法會車輛使用。2000年前,"RC"及"UC"分別供區域市政局(RegionalCouncil)及市政局(UrbanCouncil)使用。
截至2008年10月,香港車牌已發行至"NP"字頭。

車牌意義

有些車牌號碼似乎並無特別意義,但其實背後有重大意義。
香港1號車牌香港1號車牌

HK1(由何鴻燊擁有)-從1號數起第10,000個車牌號碼
AC5-第50,000個車牌號碼
AH10-第100,000個車牌號碼
AK3468-第123,456個車牌號碼
CB50-第500,000個車牌號碼
DT8976-第888,888個車牌號碼
EF100-第1,000,000個車牌號碼
ET1222-第1,111,111個車牌號碼
FF4690-第1,234,567個車牌號碼
GK150-第1,500,000個車牌號碼
JR200-第2,000,000個車牌號碼
KP2444-第2,222,222個車牌號碼
LV250-第2,500,000個車牌號碼
NZ300(尚未發行)-第3,000,000個車牌號碼
("AM"及"LC"字頭計算在內,假設之前所有號碼都有發行)

1至10號車牌

1至10號車牌原本全由政府官員車輛採用,但現在除“1”號車牌以外,其他無字母車牌已作公開拍賣。
現時1至10號車牌的持有人:
1:時任香港警務處處長(因此有被稱為“一哥”的含義)
2:王明維
3:鄭公時
4:趙世曾
5:劉鑾雄
6:邵逸夫(六叔)(已故)
7:香植球(已故)
8:羅定邦
9:楊受成
10:容永道
當中"9"號車牌是楊受成在1994年3月19日以高達1300萬港元投得,當時價格是歷來香港最高紀錄,也曾一度是全球最昂貴,其後紀錄先後為阿聯所打破,並跌至全球第七。至2008年2月23日運輸署舉行的車牌拍賣中,沒有字頭的"18"號車牌以1,650萬港元成交,刷新香港紀錄。

特別車輛(單字母)

"A":消防處救護車及救護電腳踏車(流動傷者治療車及鄉村救護車使用"F"字頭車牌;醫療輔助隊救護車使用"AM"字頭車牌;醫院管理局及聖約翰救傷隊救護車則使用民用車牌)。
"F":消防處其他車輛。
"T":分為字頭及字尾。字頭屬於白底紅字的臨時車牌,供沒有正式車牌的車輛使用,例如購買汽車時的試車或者不能登記車牌的左軚車。字尾則供掛接車的拖架使用。
"A"字頭包含最多3個數字(最新是A36X),"F"字頭包含最多4個數字(到F20XX),而"T"牌無論屬於字頭還是字尾可包含最多5個數字。

特別車輛(雙字母)

"AM":一般政府車輛(包括警車、郵政車、香港電台的車輛等,為英文Administration的縮寫)
"LC":(LegislativeCouncil)立法會車輛(LC1通常是立法會主席的專車)
"ZG":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車輛,為國語ZhuGang(駐港)的漢語拼音縮寫
"UC":(UrbanCouncil)前市政局車輛(已停用),在2000年解散後併入"AM"。
"RC":(RegionalCouncil)前區域市政局車輛(已停用),在2000年解散後併入"AM"。
"CS":(ChiefSecretaryforAdministration)香港主權移交前的布政司,主權移交後的政務司司長專用車輛,車牌中不含數字。
"FS":(FinancialSecretary)1995年後的財政司,主權移交後的財政司司長專用車輛,車牌中不含數字。
"SJ":(SecretaryforJustice)主權移交前的律政司,主權移交後的律政司司長專用車輛,車牌中不含數字。
"CJ":(ChiefJustice)主權移交前的首席按察司,主權移交後的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專用車輛,車牌中不含數字。

政府使用的車牌(例:AM)都需要持有政府車輛執照的人駕駛,但是這些合資格的司機的收入都是在香港公務員的薪級點內,所以自97年金融風暴後,政府加多聘請契約員工駕駛不同部門的政府車輛,令政府車輛未必全部使用AM字頭的車牌。

無字母及數字

行政長官專用車輛沒有任何登記號碼,而以香港區徽表示。在香港主權移交前,香港總督專用車輛是以英國皇冠作為車牌。

駐港部隊車牌

駐港英軍車輛的登記號碼是2個數字配2個字母及另外2個數字,例子:"15KL44"。在香港主權移交前,駐港解放軍曾一度使用未發行過的AD7xxx字頭車牌,現已改用"ZG"車牌。
駐港解放軍所以使用的ZG車牌字型均與一般車牌的字型和車牌大小不同,而且車尾都是使用白底黑字的車牌。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畫
2005年4月香港的財政預算案中,香港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讓市民自行選擇最多8個位的車輛登記號碼(俗稱:車牌),並以底價港幣20,000元為拍賣起點,讓市民可以自選自己喜歡的車輛登記號碼。而自選車輛登記號碼的拍賣收入,將會用作扶貧用途。
後來,為增加市民的參與能力,底價由港幣20,000元起,降至港幣5000元起,第一輪申請於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接受市民遞交申請表格。
市民可自訂包括英文字母、數字及空格的8位登記號碼,但號碼中不能包含英文字母“I”、“O”及“Q”,以免和數字1及0混淆,影響執法;且不能與政府制訂的登記號碼相同。香港運輸署對是否接納某一號碼申請有最終決定權。接納後該號碼會公開拍賣,價高者得。
香港運輸署宣布於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接受市民首輪的申請表遞交。
首次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畫的拍賣會,已於2006年9月16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拍賣總收益達港幣1100萬元,當中“1L0VEU”的車輛登記號碼,以港幣140萬元成交,成為首次計畫中成交價最高的車輛登記號碼。
漫畫家司徒劍橋將機動戰士高達英文名稱“GUNDAM”申請進行拍賣,但被其他競爭者以11萬元投得。他在拍賣會後向傳媒批評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畫的價高者得機制,對原創人不公平。
成交價最高的20個車牌:排名車牌成交價(港元)
11L0VEU1,400,000
2TVB800,000
3P0RSCHE700,000
4CCUE460,000
5C00L450,000
6GP410,000
7BEATLES370,000
8K1NG300,000
9J0HNNY260,000
10RT250,000
10AAR0N250,000(郭富城的蘭博基尼上)
12SKY220,000
13YUNG210,000
14KEN200,000
14HKU200,000
16R0Y140,000
17HANDS0ME130,000
18LEE8115,000
19HAHA113,000
20GUNDAM110,000
第二次申請
香港運輸署宣布於2006年9月21日宣布,在2006年9月22日至10月23日期間,接受第二輪遞表申請。
第二次拍賣
第二次自訂車輛登記號計畫的拍賣會,於2006年10月28日舉行,共有242個車牌供競投。與汽車品牌法拉利接近的“FERRAR1”以70萬元成交,成為全場最高成交價。滙豐縮寫“HSBC”以50萬元成交,“12345”以28萬元成交,好日子“G00DDAY”則以12萬成交。全日拍賣總成交額約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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