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遊簽證

香港旅遊簽證

香港旅遊簽證是指由中國內陸去往香港旅遊需要辦理的手續。簽證(Visa)是一國政府機關依照本國法律規定為申請入出或通過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的一種許可證明。2007年1月1日為起,部分內地城市納入“港澳個人旅遊計畫”之內,可以辦理“港澳個人旅遊簽證(G)”自行到香港旅遊。而其他地區只能夠辦理“港澳團隊旅遊簽證(L)”到香港旅遊。在深圳工作、就讀的非深戶,符合條件者2012年9月1日起可在深辦理港澳通行證、護照等出入境證件。

申請條件

申請城市

廣東全省,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限17個區縣),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台州,福州(限市區),廈門,泉州,成都,濟南,大連,瀋陽,南昌,長沙,南寧,海口,貴陽,昆明,石家莊,鄭州,長春,合肥,武漢戶籍市民

申請方式

首次申請赴港澳地區旅遊,必須本人親自前往戶口所在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辦理。

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3、複印件為A4規格(身份證需要複印正反面,戶口簿需要複印戶主頁,和你所在的那一頁);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著深色有領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

港澳個人旅遊簽證港澳個人旅遊簽證

5、正規旅遊公司開具的全額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簽證辦理

內地廣東省及23個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台州、福州、廈門、泉州、天津、重慶、成都、濟南、瀋陽、大連、南昌、長沙、南寧、海口、貴陽及昆明)的居民,如欲以個人身份來港觀光旅遊,必須取得由內地有關公安機關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可供一次或兩次有效的「個人旅遊」簽注。

辦理流程

1、受理機關:戶口所在地的縣(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2、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原子筆),憑照相館列印回執及數碼光學照片1張。

3、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4、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5、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人員,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港澳個人旅遊簽注,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交單位意見。其他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簽注每項20元。

二次有效簽注每項40元

(以上收費標準不含郵政速遞服務費)

處理時限

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證:15個工作日;

再次申請簽證:10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一)持個人旅遊簽注,在有效期內可自行持證出境赴香港、澳門,無須參加旅遊團。

(二)申請簽注時,請確保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超過所申請的簽注有效期20天以上。

(三)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含兩本)以上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不得同時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注。

(四)請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原子筆。複印件用A4紙複印。

(五)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託人代為申請。未滿16周歲須由監護人陪同或代辦,並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及關係證明。

在同一受理部門、持用同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探親簽注的人員,可以由委託人代為申請。

(六)申請人選擇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領取通行證的,務必在申請表仔細填寫“投遞地址、收件人、郵政編碼、聯繫電話”欄。選擇郵政速遞由速遞公司收取15元/件費用。

(七)經公安部批准,對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實行政策調控的地市,按照調控措施審批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探親簽注。政策調控措施對外公布。

(八)赴港澳的內地居民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兩地的有關法律,如違反上述法律,將依法查處。對在港澳期間有違反當地法例、非法居留、非法就業以及行騙等行為的人員,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2至5年內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請。

(九)內地居民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時,發現所持證件上籤注信息資料製作有誤,可以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換髮相同簽注。

(十)內地居民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或者損壞,可以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入出境通行證返回內地。

所需資料:港澳通行證掃描件+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戶口本的戶主和個人頁的掃描件+藍底【北京白底】2寸彩照電子版,海南的要提供家庭主要成員(父母、夫妻、子女、同胞兄弟)的稱謂,姓名、年齡。

審核後通知面試時間,面試時需帶上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通行證原件。面試後7-15個工作日出證,時間取決於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回函快慢決定出證時間。

簽注種類

1.個人旅遊G:分為三個月或一年,一次、兩次或多次進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請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處公布的廣東省及28個城市,目前為止開放的,個人旅遊,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廣東省及28個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台州、福州、廈門、泉州、天津、重慶、成都、濟南、瀋陽、大連、南昌、長沙、南寧、海口、貴陽、昆明、石家莊、鄭州、長春、合肥和武漢)的居民,可以申請自由行到港澳,多次進入簽注暫時僅簽發給深圳戶口居民。

2.探親T:分為三個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個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3.商務S:分為三個月一次或多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每次逗留不超過七天)

4.團隊旅遊L:分為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七天,須隨團出入境

5.其他Q:三個月一次或兩次有效,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十四天

6.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准的期限簽發

已經停止發行的簽注或舊版簽注種類

1.奧運A:多次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僅在2008北京奧運期間簽發

2.訪問F:為新版“個人旅遊G”簽注的前身,功能及申請地域限制和新版G簽注一樣,手續較旅遊L簽注簡單,已於2007年更換為“個人旅遊G”簽注。

3.旅遊L:為新版“團隊旅遊L”簽注的前身,功能和新版L簽注一樣,申請時通常需提供旅行社檔案,已於2007年更換為“團隊旅遊L”簽注。

政策變化

台灣居民赴香港 可網上申辦簽證

從2012年9月份開始,台灣居民可在網上免費預辦香港入境簽證。台灣居民從9月份起,可登錄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的預辦入境登記電子服務平台。只要填寫姓名、出生日期、台灣身份證及回台旅行證件號碼等資料,電腦系統便會處理申請及顯示結果。預辦入境人士只要以A4紙自行列印通知書,便可連同有效證件訪港。

“一簽多行”改為“一周一行”

2015年4月,公安機關停止向深圳市居民簽發赴香港“一簽多行”簽注,改為簽發“一周一行”簽注。

深圳辦簽證

在深圳工作、就讀的非深戶,符合條件者2012年9月1日起可在深辦理港澳通行證、護照等出入境證件。深圳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細則,在深圳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持有深圳十年有效期長期居住證、加上本人二代身份證和戶口本的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可以享受到與深圳戶籍居民幾乎同等的出入境政策。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對居住證和社會保險進一步細化。該新政的申請人包含兩類,一是必須是在深圳連續一年以上並繳納工傷、醫療保險,同時持有深圳十年有效期長期居住證的就業人員;二是在深圳讀書的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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