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大學

香港教育大學

香港教育大學(簡稱:教大;英語: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縮寫 EdUHK)是香港唯一以師範教育為本的大學,亦是八間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的法定公立大學之一,為京港大學聯盟、粵港澳高校聯盟、滬港大學聯盟成員。 香港教育大學可追溯至清朝中葉1853年成立的聖保羅書院及1881年香港首間師範官立院校,學校已有160多年歷史。 香港教育大學為一所香港特區政府資助的高等學府,致力透過提供師訓教育,以及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多元學術及研究課程,推動教與學的發展。 該校致力培育敏於思考、關懷社會及放眼世界的教育工作者及社會領袖,使之能夠服務社區,推動變革。其尤著重研究實力 — 積極促進研究發展,提升知識、學術及創新,務求對社會與人類發展,作出不懈的貢獻。 香港教育大學矢志成為教育大學先導,為香港以至亞太地區的教育發展奠定基礎,作出貢獻。 2018年,教大的教育學科在國際QS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全球第9名、亞洲區第2名 ;語言學則位列全球首151-200名 。教大發展時間較短的社會科學也曾在QS世界大學排名把社會科學和管理學合併評分前,於2014年在國際QS世界大學排名中取得全球第378名。 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近日公布2016/17學年香港八大院校的畢業生就業統計情況。統計顯示,學士畢業生年薪為23.9萬港元,平均月收入19917港元,較前一年增加4.8%。香港教育大學畢業生以平均月收入23333港元高居第二;排名第一的是香港大學,畢業生平均月薪為25167港元。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香港教育大學可追溯至1853年成立的聖保羅書院。

1881年由香港總督軒尼詩爵士成立香港首間官立師範學校。

隨著政府及社會大眾對師資教育的關注及需求不斷增加,羅富國師範學院(1939年)、葛量洪師範學院(1951年)、柏立基師範學院(1960年)、香港工商師範學院(1974年)和語文教育學院(1982年)等相繼成立,提供正規的師資教育。

1993年2月,成立以葉錫安太平紳士為主席的臨時校董會,負責籌辦成立教院的事宜 。

1994年4月,《香港教育學院條例》通過,教院於四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立 。當局依照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將四所師訓機構和語文教育學院合併成為香港教育學院(教院),旨在提升師資教育和有關的專業培訓課程。

1994至1997年,教院在位於香港島的總辦事處及七間校舍運作,主要提供教育文憑課程及在職教師培訓課程。

1996年,教院獲納入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並於翌年遷進位於大埔的校園。

1998年入讀首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於2002年畢業。

2004年,教院獲政府授予自我評審資格開辦教育課程。

2009年,香港教育學院在政府接納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檢討工作小組報告建議的獨立發展方案後,公布《策略發展計畫 跨越 2009-12:籌劃未來、騰飛新天》,穩步邁向成為以教育為本、提供多元學科兼具研究實力的教育大學。繼而於2010/11學年開辦語文研究文學學士和全球及環境研究社會科學學士課程,並於2011/2012學年開辦創意藝術及文化的文學學士課程。

2014年,教院向教育局提交正名大學申請。

2015年,教資會向教育局提交檢討報告,建議授予教院大學之名。

2016年1月26日,香港特區政府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向香港教育學院(教院)授予大學名銜。教院的中、英文名稱將分別改為“香港教育大學”和“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港教育大學於2017年2月公布《策略發展計畫 2016-25》,在未來十年專注教育領域的研究、發展及創新,並進一步加強教大在亞太地區及以外的先導地位。

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祝賀教院時表示,授予大學名銜,是對教院多年來的努力和貢獻予以肯定,並將增強公眾對該校及其畢業生的信心。除了授予大學名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決定就教院現已取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的三個學科範圍向該校授予自行評審資格,該三個學科範圍分別為中文研究、英文研究和環境研究 。

校園 校園

隨著《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於2016年5月27日刊憲,教院已正名為“香港教育大學” 。

辦學條件

院系設定

根據官網顯示,香港教育大學擁有五所校級及十所院級研究與發展中心,涵蓋教育、社會科學及人文領域。在國際層面上,教大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授“技術教育及職業培訓與終身學習”教席,以及設立“本土文化及創意教育研究”觀測所。此外,根據2011-12年政府優配研究金的申請結果,教大在全港八大院校的“人文及創意藝術”領域中,撥款項目成功率排名第一,“教育”及“社會科學”排名第二。教大提供了研究式及修課式研究生課程,包括哲學博士、哲學碩士、教育博士、教育碩士、文學碩士及社會科學教育碩士等課程。

香港教育大學設有研究生院及三所學院(即博文及社會科學學院、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及人文學院),在“教育為本、超越教育”的願景下, 提供一系列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的教育專業及多元學科課程,包括人文學、社會科學及創意藝術與文化等學科,推動教與學的發展。

教大一向致力培育敏於思考、關懷社會及放眼世界的教育工作者及社會領袖,至今約有15萬名校友,歷年來“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得獎人當中74%為教大或其前身師範學院畢業生,足證在教師教育方面的悠久貢獻和雄厚實力。

院系設定
學院系(部)
博文及社會科學學院 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 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 健康與體育學系 數學與資訊科技學系 科學與環境學系 社會科學系 副學士部
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FEHD) 課程與教學學系 幼兒教育學系 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 國際教育與終身學習學系 心理學系 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
人文學院(FHM) 語文教育中心 中國語言學系 英語教育學系 語言學及現代語言系 文學及文化學系
研究生院(GS)-

(參考資料 )

師資力量

教大匯聚眾多學術精英,有延聘自全球各地約460位學術及教學人員,當中98%以上的學術人員具博士學歷, 組成了香港最大的教育及相關人文學和社會科學領域的專家團隊。

香港教育大學 香港教育大學

教大目前已禮聘約40位講座教授及教授,分別來自英國、美國、德國、澳洲、新加坡、內地與台灣以及香港其他大學,領導進行多項尖端研究活動。

學術研究

研究與發展信念

發展理念 發展理念

香港教育大學作為本港最具規模的師訓機構,旨在發展可套用於學與教的知識,以改善專業實踐及促進新知識和技能往社會轉移,使社群進步。本校注重將研究結果及發現轉化為推動教育及社會發展的正面變革,改善人類福祉。為了達成目標,我們發展套用研究,開拓富啟發性及創新性的知識,在學術、專業、社會及政策等方面,對教育界以至更廣大的社群影響深遠。

我們的研究與發展工作,不但強調嚴謹的學術要求和理念的原創性,並重視與社會及專業的密切相關。我們相信,研究上的卓越是通過知識的轉移及套用,以結合學術、專業和服務為一體。目前,香港、中國大陸及亞太地區的教育均正急速發展,我們抱有這種信念,實在配合時代需要。

知識轉移倡議

本校的知識轉移策略,旨在鼓勵學術部門及員工通過知識轉移活動,增加研究影響力。為促進這方面的工作,並制定日後保護智慧財產權、專利及產品牌照申請等政策,本校於二零一四年七月於研究與發展事務處轄下,設立知識轉移小組。同時,我們亦舉辦多項知識轉移活動,藉著不同溝通平台,如印刷、電子及新媒體、專業發展課程、本地及國際會議、研究會及工作坊,向外界發布本校的研究結果。

研究與知識轉移

•秉承「教育為本,超越教育」理念,實現成為教育、人文學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領先中心的目標

•以需求為本的學問、知識轉移及社會服務,奉獻本地及國際社群

•為學術人員及研究生營造活躍和濃厚的研究氛圍

研究與發展方向

•推動套用研究(尤其是有關套用、教程及整合的學術): 以開拓知識,在專業改進、實踐創新及政策制訂等方面,為學校教育、教師培訓及終身學習等範疇,發展相關的本土及國際套用研究;

•促進多學科研究: 以貫徹“超越教育”的理念,拓展學科領域,加強研究實力,並提供更綜合而精密的發展途徑;

•結合研究、教程及專業服務:使學術及專業工作能有效整合,互相裨益;

•利用本地和國際網路:聯繫學校、非政府機構、專業組織、研究機構 及政策制訂者,加強在研究與發展上的協作;

•建立研究實力:在學術人員、學系及研究中心等不同層面,發展具實力的研究隊伍,從事前沿研究。

學術資源

《超越教育》每年出版兩次,報導教大的最新發展和教研項目,以及師生、校友動態 。

香港教育大學學系及部門刊物 :

•卓越教學發展中心通訊

•科學與環境學系通訊

•幼教通訊

•EdUHK Learning and Teaching Newsletter(只供內部參考)

•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簡介

•人文學院學院院訊

•研究生院院訊

研究中心

香港教育大學設立了多個校級研究中心,以促進多學科的專門知識發展。 這些研究中心將致力成為前沿研究的新焦點,期望為亞太地區以至全球帶來持久而深遠的影響。

校級研究中心

•香港研究學院 (AHKS)

•評估研究中心 (ARC)

•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 (CGC)

•劉鑾雄慈善基金亞太領導與變革研究中心 (APCLC)

學院級研究中心

博文及社會科學學院轄下研究中心﹕

•大中華研究中心 (CGCS)

•可持續發展教育中心 (CEES)

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轄下研究中心﹕

•腦神經科學與教育研究中心 (CBE)

•兒童與家庭科學中心 (CCFS)

•終身學習研究與發展中心 (CLLRD)

•社群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CPH)

•整全成長發展中心 (I-WELL)

人文學院轄下研究中心﹕

•流行文化與人文學研究中心 (CPCH)

•語言學及語言研究中心 (CRLLS)

•中國文學文化研究中心 (RCCLLC)

學院級專業發展中心

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轄下專業發展中心﹕

•卓越教程發展中心 (CELT)

•宗教教育與心靈教育中心 (CRSE)

•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 (CSENIE)

文化傳統

願景

香港教育大學矢志成為亞太地區一所以教育及相關學科為核心的先導大學,通過培育具專業才能、關懷社群的優秀人才,追求卓越學術成就,貢獻社會。

使命

教育可創造知識,增進理解,提升轉化生命與改革社會的能力。香港教育大學首要使命是促進及支持香港教師教育的策略發展,培訓優秀教育工作者及支援其終身學習,並領導教育的創新與變革。

香港教育大學致力提供教育以外的多學科教研環境,促進知識探索、思考與言論自由、政策倡議與實踐,並推動協作與多元化發展。培養學生成為知行合一、敏於思考、關懷社會及放眼世界的優秀專業人才。香港教育大學的研究有助提升知識、學術與創新,務求對社會與人類發展作出不懈的貢獻。

香港教育大學銳意在教育及政策論述扮演領導角色,推動區域及全球的教育與社會發展方向。

在“教育為本、超越教育”願景下,香港教育大學致力提供多元學科的教研環境,促進知識探索,致力擴闊學術範疇,透過開辦人文學、社會科學及創意藝術與文化學科,鞏固傳統優勢,讓充滿熱忱的學生及優秀的學者在饒有活力的學習及教程環境下追求卓越。

現任領導

大學校監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
校董會主席馬時亨教授
校長張仁良教授
副校長(學術)李子建
副校長(研究與發展)呂大樂
副校長(行政)及校董會秘書黃敏兒

(參考資料 )

知名校友

姓名簡介
陳馮富珍曾任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
司徒華原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香港前立法會議員
劉江華現任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
鄧竟成前香港警務處處長
西西香港著名作家
何天佑香港著名教授
楊思琦香港tvb演員,歌手

( 參考資料 )

合作交流

國際合作

香港教育大學將持續加強與海外大學的協作,與區內及國際多所著名大學,包括英國約克大學、倫敦大學學院、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澳洲悉尼大學、日本名古屋大學及馬來西亞馬來亞大學等成立國際聯盟,鞏固香港作為教育樞紐的地位,並加強成員間的交流及協作,尤其是推動研究項目、為學生提供更多交流及實習機會、合辦課程及領袖培訓等。

此外,香港教育大學正與英國巴斯大學(University of Bath)及英國約克大學(University of York)商討合辦雙博士及雙學士學位課程的可能性。協定一旦落實,修讀相關課程的畢業同學將可獲巴斯或約克大學與香港教育大學共同頒發的雙學位。

香港教育大學(教大)積極地與享譽國際的學府建立互惠互利的聯繫,使本校在本港的建樹,在國際上贏得更大的認同。其深信與全球學術機構結成夥伴,在會議上切磋交流、推行協作計畫,對教大的發展至為重要,有助本校提升為優秀教育的中心,獲本地和海外各界公認大。

統籌國際、內地合作及本地網路的部門

•國際事務處 (IO)

•大中華事務處 (GCA)

•學校協作及體驗事務處 (SPFEO)

合作夥伴

為促進學術合作及交流,本校與多所大學及教育團體簽訂合作協定,並與國際及本地的合作夥伴進行多項學術項目。此外,香港教育大學亦為Asia-Pacific Educational Research Association (APERA)主要創會成員之一。

合作項目

在鞏固現有網路之餘,香港教育大學一直積極拓展本地及海外的夥伴協作和連繫。締結這些網路帶來的效益包括:為學生提供一系列非本地的體驗學習機會,例如語言沉浸課程;增加非本地學生人數,令學生組合多元化;發展懂得珍惜、欣賞及理解跨文化共融及多元文化的校園社群;鼓勵學生融合;與本地及海外大學合辦學位課程,有效利用各校優勢,創造研究與知識轉移機會等。這些合作項目還有助於校園內營造多元文化的學習及研究環境,達成「在地國際化」的目標。

國內合作

香港教育大學大中華事務處協調統籌教大與大中華地區院校的學術交流與訪問,透過各種方式的互動,促進香港教育大學與大中華地區院校間的了解並建立彼此間的合作。

大中華事務處負責統籌本校與大中華地區院校的合作與交流。

香港教育大學在國內的合作院校和機構如下 :

地區學校或教育機構
中國大陸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中山大學 廈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 北京師範大學 首都師範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中國音樂學院 中國傳媒大學 大連外國語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南京市教育局 上海市楊浦區教育局 泛珠三角區域教師教育聯盟 福建師範大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西師範大學 河北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 湖南師範大學 教育部語言文字套用研究所 南京師範大學 寧波教育學院 東北師範大學 陝西師範大學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師範大學 深圳大學 華南師範大學 西南大學 浙江師範大學 北京聯合大學師範學院(港稱:北京聯合大學教育學院)
中國台灣 長榮大學 中國醫藥大學 佛光大學 輔仁大學 國家教育研究院 國立中央大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國立政治大學 國立成功大學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國立中正大學 國立東華大學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國立中山大學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國立台北大學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台南大學 靜宜大學 東吳大學 台北市立大學 元智大學
中國澳門澳門大學

學生交換計畫

學生交換計畫一般意味著兩所院校之間就雙方學生的互向流動簽訂協定。於本校修讀全日制學士學位的學生可選擇前往一所夥伴院校短期修課,通常以一個學期為限。相對地,該夥伴院校也派出學生前來香港教育大學就讀,一般以同樣數目的學生為限。實際上,雙方學生“交換”了學習地點。
香港教育大學挑選了多所夥伴院校,與之簽訂學生交換協定,協定條款通常包括互免學費,意指學生在交換學習期間,只需如常繳付原校的學費,夥伴院校不會另征學費。 學生一般需負擔住宿、機票及生活費用等。

內地交換生大學

夥伴院校省/市
1北京大學北京
2北京師範大學北京
3南京大學南京
4中國人民大學北京
5西安交大陝西
6中國傳媒大學北京
7華東師範大學上海
8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
9湖南師範大學湖南
10南京師範大學江蘇
11首都師範大學北京
12東北師範大學吉林
13北京語言大學北京
14華中師範大學湖北
15陝西師範大學陝西
16上海音樂學院上海
17上海師範大學上海
18深圳大學廣東
19華南師範大學廣東
20華南理工大學廣東
21西南大學重慶
22中國音樂學院北京
23浙江師範大學浙江

中國台灣交換生大學

夥伴院校縣/市
1長榮大學台南
2中國醫藥大學台中
3佛光大學宜蘭
4輔仁大學台北
5國立中央大學桃園
6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彰化
7國立政治大學台北
8國立成功大學台南
9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南投
10國立中正大學嘉義
11國立東華大學花蓮
12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高雄
13國立中山大學高雄
14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台中
15國立台北大學台北
16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北
17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北
18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台北
19國立台南大學台南
20靜宜大學台中
21東吳大學台北
22台北市立大學台北
23元智大學桃園

社會評價

校友會2017中國港澳台大學排行榜

香港浸會大學和香港教育大學並列第7,躋身2017中國三星級大學。

QS世界大學學科排名

在2015年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學學科排名中,香港教育大學在教育學科位列亞洲第3、全球15;在語言學方面則位於世界100--150名 。

在2016年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學學科排名中,香港教育大學在教育學科位列亞洲第2、全球12。

在2018年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學學科排名中,香港教育大學在教育學科位列亞洲第2、全球9。

香港教院事件

2004年時任香港教育統籌局局長,香港中文大學前校長李國章教授為整合香港教育資源,曾提出香港教育學院整體合併進入香港中文大學的建議。但時任香港教育學院校長則認為李國章教授涉嫌“不當干預學術自由”,為此雙方產生嚴重分歧。

香港特區最高行政長官曾蔭權命令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該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最後裁決“李國章不當干預學術自主”的指控不成立。曾蔭權對記者表示,已收到香港教院事件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報告,並對三項指控均不成立感到高興,特別是委員會認為有關教統局局長李國章的指控不成立。

曾蔭權表示,他認同委員會的意見,即部分指控是出於過分敏感和帶有偏見;並指出,委員會否定“關於干預院校自主”的指控。曾蔭權說,報告強調,特區政府策導香港教育學院朝向院校協作的方向去發展,這一點與教育政策和公眾利益一致,故不能夠被視為干預院校自主。

入學申請要求

大陸學生本科入學基本要求:

報讀人士必須參加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且成績達到本科第一批重點錄取分數線(江蘇省考生同時需於兩個選測科目中考獲1A1B或以上等級),而且戶籍所在地是內地三十一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高中畢業生。此外,本校也歡迎在香港就讀副學士或其他大專課程的內地生報讀。一般而言,申請人的全年平均積點(GPA)必須達到良好水平,並通過入學面試方可獲考慮。

個別學科的入學條件

1. 視覺藝術教育榮譽學士(五年全日制)及 創意藝術與文化榮譽文學士(四年全日制)– 視覺藝術主修課程

•除需符合上述一般入學條件外,申請人必須上載或提交最少三件自己的藝術作品或畫作,以供專業老師評核。

2. 音樂教育榮譽學士(當代音樂及演奏教育學)課程

•申請人須擅長演奏至少一種樂器(或聲樂),並對當代音樂具有濃厚興趣。

•藝術類高考生於統一高考成績達二本線及藝術科成績達滿分之70% (文藝特長生可獲加分)。

•若申請人於相關音樂範疇具備特殊才能及/或成就,申請人或可獲豁免部分入學要求。 此外,若申請人擁有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頒發之 DipABRSM 或 LRSM 資格、倫敦聖三一音樂學院之 ATCL 及 LTCL 資格、音樂深造文憑或音樂專業文憑/證書,將獲優先考慮。

英語能力要求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英語能力要求 (內地應屆高考生必須符合下列第一項要求):

高考英語分數達到110分或以上(滿分為150分)。部分課程或要求申請人有良好英語水平,如報讀有關課程,申請人的英語分數必須達到 120 分或以上(滿分為150分);或

"托福"(TOEFL)紙筆測驗 550 分或網路化測驗 80 分或以上成績;或

"雅思"(IELTS)學術組別 6 分或以上成績;或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 O-level)/"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IGCSE)/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GCSE)英文科或英國文學科目取得C級或以上成績;或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高級程度(A-Level)或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

1.

高考英語分數達到110分或以上(滿分為150分)。部分課程或要求申請人有良好英語水平,如報讀有關課程,申請人的英語分數必須達到 120 分或以上(滿分為150分);或

2.

"托福"(TOEFL)紙筆測驗 550 分或網路化測驗 80 分或以上成績;或

3.

"雅思"(IELTS)學術組別 6 分或以上成績;或

4.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 O-level)/"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IGCSE)/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GCSE)英文科或英國文學科目取得C級或以上成績;或

5.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高級程度(A-Level)或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

中國台灣學生入學要求

1. 參加台灣應屆學科能力測驗的學生:

•英文成績需達頂標;及

•其餘科目需取得均標或以上成績

2. 台灣高中學生並持有以下資歷:

•12 年全日制學校學習經歷;及

•高中畢業文憑(入學註冊時需補交);及:

•如在同一次的 SAT Reasoning Test (推理測驗) 中取得以下成績: 舊制:總分不少於1650 分 (滿分為2400分,包括閱讀理解、數學及寫作) ;或 新制:總分不少於1190分 (滿分為1600分,包括實證閱讀和寫作,及數學兩部份)。 如於舊制SAT寫作部份的文章寫作 (essay writing) 分數取得8 分或以上成績;或於新制SAT實證閱讀及寫作部份取得590 分或以上成績,均可視作滿足英語能力要求;或

•普通教育文憑試(GCE)最少三科高級程度(A-Level) 或 A2科目或 兩科高級程度 或 A2科目及兩科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科目合格或以上成績(不包括中文/國語/英文科目);或

•其他認可學歷, 詳情請瀏覽網頁http://www.eduhk.hk/degree/non-local.htm(收生要求或會有所修訂, 以本校網頁上公布資料為準)

3. 大學在學的學生:

•於認可的台灣的大學完成第一學年的學習

此外,本校亦歡迎在香港就讀副學士或其他大專課程的台灣學生報名。
一般而言,申請人的全年平均積點須達良好水平,並通過入學面試方可獲考慮。

個別學科的入學條件

1. 視覺藝術教育榮譽學士(五年全日制)及 創意藝術與文化榮譽文學士(四年全日制)– 視覺藝術主修課程

•除需符合上述一般入學條件外,申請人必須上載或提交最少三件自己的藝術作品或畫作,以供專業老師評核。

2. 音樂教育榮譽學士(當代音樂及演奏教育學)課程

•申請人須擅長演奏至少一種樂器(或聲樂),並對當代音樂具有濃厚興趣。

•若申請人於相關音樂範疇具備特殊才能及/或成就,申請人或可獲豁免部分入學要求。 此外,若申請人擁有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頒發之 DipABRSM 或 LRSM 資格、倫敦聖三一音樂學院之 ATCL 及 LTCL 資格、音樂深造文憑或音樂專業文憑/證書,將獲優先考慮。

英語能力要求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英語能力要求(台灣應屆學科能力測驗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第一項要求) :

台灣應屆學科能力測驗英文成績達至頂標;或

"托福"(TOEFL)紙筆測驗 550 分或網路化測驗 80 分或以上成績;或

"雅思"(IELTS)學術組別 6 分或以上成績;或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 O-level)/"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IGCSE)/"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GCSE)英文科或英國文學科目取得C級或以上成績;或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高級程度(A-Level)或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

1.

台灣應屆學科能力測驗英文成績達至頂標;或

2.

"托福"(TOEFL)紙筆測驗 550 分或網路化測驗 80 分或以上成績;或

3.

"雅思"(IELTS)學術組別 6 分或以上成績;或

4.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 O-level)/"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IGCSE)/"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GCSE)英文科或英國文學科目取得C級或以上成績;或

5.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高級程度(A-Level)或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

中國澳門學生入學要求:

1. 澳門高中學生並持有以下資歷:

•12 年全日制學校學習經歷;及

•高中畢業文憑(入學註冊時需補交);及:

•如在同一次的 SAT Reasoning Test (推理測驗) 中取得以下成績: 舊制:總分不少於1650 分 (滿分為2400分,包括閱讀理解、數學及寫作) ;或 新制:總分不少於1190分 (滿分為1600分,包括實證閱讀和寫作,及數學兩部份)。 如於舊制SAT寫作部份的文章寫作 (essay writing) 分數取得8 分或以上成績;或於新制SAT實證閱讀及寫作部份取得590 分或以上成績,均可視作滿足英語能力要求;或

•普通教育文憑試(GCE)最少三科高級程度(A-Level) 或 A2科目或 兩科高級程度 或 A2科目及兩科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科目合格或以上成績(不包括中文/國語/英文科目);或

•其他認可學歷, 詳情請瀏覽網頁http://www.eduhk.hk/degree/non-local.htm(收生要求或會有所修訂, 以本校網頁上公布資料為準)

2. 大學在學的學生:

•於認可的澳門的大學完成第一學年的學習

此外,本校亦歡迎在香港就讀副學士或其他大專課程的澳門學生報名。
一般而言,申請人的全年平均積點須達良好水平,並通過入學面試方可獲考慮。

個別學科的入學條件

1. 視覺藝術教育榮譽學士(五年全日制)及 創意藝術與文化榮譽文學士(四年全日制)– 視覺藝術主修課程

•除需符合上述一般入學條件外,申請人必須上載或提交最少三件自己的藝術作品或畫作,以供專業老師評核。

2. 音樂教育榮譽學士(當代音樂及演奏教育學)課程

•申請人須擅長演奏至少一種樂器(或聲樂),並對當代音樂具有濃厚興趣。

•若申請人於相關音樂範疇具備特殊才能及/或成就,申請人或可獲豁免部分入學要求。 此外,若申請人擁有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頒發之 DipABRSM 或 LRSM 資格、倫敦聖三一音樂學院之 ATCL 及 LTCL 資格、音樂深造文憑或音樂專業文憑/證書,將獲優先考慮。

英語能力要求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英語能力要求:

"托福"(TOEFL)紙筆測驗 550 分或網路化測驗 80 分或以上成績;或

"雅思"(IELTS)學術組別 6 分或以上成績;或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 O-level)/"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IGCSE)/"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GCSE)英文科或英國文學科目取得C級或以上成績;或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高級程度(A-Level)或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

1.

"托福"(TOEFL)紙筆測驗 550 分或網路化測驗 80 分或以上成績;或

2.

"雅思"(IELTS)學術組別 6 分或以上成績;或

3.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 O-level)/"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IGCSE)/"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GCSE)英文科或英國文學科目取得C級或以上成績;或

4.

"普通教育文憑考試"(GCE)高級程度(A-Level)或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取得E級或以上成績

研究生入學要求

申請人必須持有認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在課程開始之前若能獲取所需學歷資格亦可申請入學。此外,某些學位課程會有更具體的要求,會通過安排筆試或面試進一步測試申請人就讀該課程的能力。

若申請人本科階段的教學語言不是英語,則應滿足以下最低英語水平要求:

托福80分或以上;

雅思6分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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