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

香港律師會,(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是香港一間有限公司形式經營的專業團體,會員都是香港律師,人稱香港事務律師,該社團在1907年前已經存在。

成立目的

成立目的是為了爭取會員社會地位利益。依香港法例指定,所有香港事務律師必須是此會的成員。

據官方網站指,截至2013年12月31日擁有執業證書的事務律師共有7483人。現任會長為熊運信。

歷屆會長

• 1907年-1957年:?
• 1957年-1958年:簡悅強
• 1958年-1959年:?
• 1959年-1960年:胡百全
• 1960年-1969年:?
• 1969年-1971年:羅德丞
• 1971年-1977年:?
• 1977年-1979年:黃頌顯
• 1979年-1987年:?
• 1987年-1989年:葉錫安
• 1989年-1992年:葉天養
• 1992年-1993年:劉漢銓
• 1993年-1996年:?
• 1996年-1997年:陳爵
• 1997年-2000年:周永健
• 2000年-2002年:蔡克剛
• 2002年-2004年:葉成慶
• 2004年-2005年:史密夫
• 2005年-2007年:羅志力
• 2007年-2009年:黃嘉純
• 2009年-2011年:王桂塤
• 2011年-2012年:何君堯
• 2012年-2013年:葉禮德
• 2013年-2014年:林新強
• 2014年-:熊運信
• ?:胡斌

罷免林新強事件

事源2014年6月16日,香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香港電台節目《中國點點點》中與記者會面時提及,指《一國兩制白皮書》不會對香港的司法獨立構成影響,當中“要求法官需要愛國”的部份也並無問題,又表示愛國乃公民責任,在這問題上,律師會不接受任何批評。

其後,林新強又對中國共產黨公開稱頌:“我覺得共產黨好偉大,因為它將我們的國家帶領到一個新紀元,我好欣賞他們。”

兩起事件引起香港律師會會員譁然,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任建峰更於8月14日晚舉行特別會員大會通過三項動議:

1. 律師會需發表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的聲明,而白皮書不能動搖此價值
• 票數3933
•支持2747
•反對1186
2. 律師會會長需要撤回他於2014年6月16日的言論
•票數3941
•支持2574
•反對1367
3. 通過不信任律師會會長
•票數3870
•支持2392
•反對1478

最終三項動議皆獲支持,包括大比數通過對現任會長林新強之不信任動議,成為108年來首位被通過不信任動議的香港律師會主席。然而由於會章並無規定遭不信任動議通過者必須辭職,如林新強堅拒辭職,那只有理事會方有權罷免他。

林新強在動議通過後黯然離開會場,未有正面回應辭職與否,只稱是律師會之內部事務,對組織亦不構成影響,並希望事件隨著大會結束告一段落,並呼籲律師會維持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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