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一餘三

二年又留一分,三年又留一分。 是三年�K得三分,為一年之蓄。 三十年之率,當有十年之蓄。

餘一餘三
拼音:
解釋:1.《禮記.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孔穎達疏:"每年之率,入物分為四分,一分擬為儲積,三分而當年所用。二年又留一分,三年又留一分。是三年�K得三分,為一年之蓄。三十年之率,當有十年之蓄。"又《漢書.食貨志上》:"民三年耕,則餘一年之畜……三考黜陟,餘三年食。"後遂以"餘一餘三"謂連年豐收,家有儲糧,國庫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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